企业不得因“四期”解雇女职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2:04:12 182 人看过

企业不得因四期解雇女职工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释义]本条是关于辞退女职工和退休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还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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