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撤诉指原告或上诉人在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前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或法院根据原告行为推定其放弃起诉或上诉。撤诉条件包括原告自愿、不侵犯他人权益、不规避法律或意图逃避责任,且在法院宣判前提出。若批准撤诉裁定确有错误,原告可申请再审,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批准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
如果行政诉讼的结果可以被撤销,但人民法院同意原告撤销诉讼,并且原告以相同的证据和理由再次起诉,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即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不能再起诉。批准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批准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行政撤诉是指原告或者上诉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前申请撤回起诉或者上诉,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原告或者上诉人的行为推定其为放弃起诉或者上诉。行政撤诉的条件是:申请撤销诉讼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经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申请撤诉必须出自原告的自愿;撤销诉讼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或者意图逃避责任,不得使行政行为处于严重违法状态;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原告申请撤诉,法院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告撤诉。
2. 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申请。
3. 如果原告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撤诉申请,但在起诉后增加或者减少诉讼请求,要求或者增加或者减少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其增加或者减少诉讼请求,或者相应减少诉讼费用。
因此,法院在处理原告申请撤诉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作出相应的裁定。
人民法院在处理原告申请撤诉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作出相应的裁定。如果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告撤诉;如果原告申请撤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原告的申请。同时,如果原告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撤诉申请,但在起诉后增加或者减少诉讼请求,要求或者增加或者减少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其增加或者减少诉讼请求,或者相应减少诉讼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
可公诉可自诉案件报案后撤案是否可以?
331人看过
-
行政案件撤诉时原告可以撤诉吗
311人看过
-
刑事案件撤案后是否立即转行政处罚案件
352人看过
-
能否对行政案件下令撤案?
27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未完毕执行可否结案
285人看过
-
刑事撤案之后可否行政处罚
77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原告是否可以撤诉?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当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后,在最终判决宣告之前,原告有权全面放弃自身的所有诉讼请求,这一行为被称为撤回诉讼申请。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这一权利。针对已进行过庭审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宣告前可以选择撤回诉讼申请。 原告在撤回诉讼申请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其行为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撤回诉讼申请存在两种情况:仅处分诉讼权利和处
-
行政案件终止调查后是否在做结案山东在线咨询 2024-04-28行政案件终止调查后是在做结案。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1、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2、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3、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4、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
撤案是如何撤回行政案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2一桩案件的立案是有原因的,想要将案件撤案的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有一些条件才可以撤案的,那么行政案件的撤案如何做?行政案件的撤案:《》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可以提出更正,但不能撤销案件,因为规定一事不再理。在起诉不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行政再审案件立案后多久结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7对生效行政诉讼判决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自立案后,要在6个月内审查作出裁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
行政复议结案可以撤回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8关于对拒绝颁发证照案件的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项的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依据此规定,对颁证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行政管理相对人已向行政机关提出可取得相应证照或有关事项登记、审批的条件:(二)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自已符合取得相应证照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