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8:20:21 241 人看过

法医司法鉴定标准

1、关于法医临床鉴定标准适用

(1)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程度评定应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标准进行;工伤事故的伤残程度评定应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14)标准进行;医疗损害伤残程度评定应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标准进行;其他人身损害的伤残程度评定应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通知》(浙高法(2004)264号)的要求进行。

(2)人体损伤误工、护理、营养时限的评定,应参照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标准。

(3)伤残程度评定标准中无护理依赖评定方法的,需评定护理依赖,应按《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31147-2014)标准评定。

(4)涉及损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类型及参与度评定,应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31147-2014)附录

A,伤残评定标准中已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不属于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伤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医疗费和营养费等具体数额的确定,及残疾辅助器具配置的具体价格、使用年限,护理人数的评定,不属于法医临床鉴定范围。

精神疾病治疗的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属于法医精神病鉴定范围,不属于法医临床鉴定范围。

3、关于“治疗终结”及伤残程度评定原则、鉴定时机把握

(1)治疗终结是指被鉴定人损伤经治疗后,已经达到临床医学所指的临床效果稳定(或稳定状态)。伤残程度评定(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原则应以损伤直接造成的后果及相关并发症、后遗症为依据。对间接因果关系以及其他因素造成后果明显加重的,委托人要求作伤残程度评定,可予以评定伤残并说明因果关系。

(2)鉴定时机把握,应按各伤残鉴定标准规定的适用条件进行鉴定。对因损伤造成神经功能障碍一般应在伤后6个月后鉴定。对因损伤造成影响容貌、听力障碍、视力障碍和组织器官损伤应在伤后3-6个月后鉴定。骨折或关节韧带、肌腱断裂修复后致功能障碍,应在伤后3-6个月后鉴定,但存在骨折内固定并影响关节功能需要拆除内固定的应在拆除后1-2个月后鉴定(内固定材料不拆除的除外);内固定在位情况下,不应以肢体丧失功能评定伤残;内固定不需拆除的,可在伤后3-6个月后鉴定;如骨折未愈合的,须待骨折愈合后鉴定。涉及颅脑损伤后出现外伤性癫痫,应在伤后确诊癫痫并经系统治疗达各伤残鉴定标准规定的期限后作出鉴定。

4、关于鉴定标准中若干条款的使用

(1)对视力、听力障碍的评定,应有损伤病理基础,依据主观视力、听力检测(如视力表、电脑验光、纯音测听、语言测听等)和客观视力、听力检测(如视觉诱发电位、视网膜电流图、听觉脑干诱发电位、耳蜗电图、耳声发射等)等多种方法测试结果,排除伪盲、伪聋,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参照《听力障碍法医学鉴定规范》(SF/ZJD0103001-2010)、《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SF/ZJD0103004-2011)。

(2)皮肤损伤后行自体皮植皮,取皮处遗留瘢痕的,可与损伤瘢痕一并计算。

(3)关于伤残程度的晋级问题,应严格按照鉴定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拔高。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4.10.1.a条款所指的神经功能障碍,不包括神经症,评定时应着重把握具有神经系统损伤的病理基础,如出现局部肌力减退,一手握力减退,可引用此条款,仅有主观症状的不引用此条款。

(5)颅骨缺损虽经原位骨覆盖、自体骨移植、异体骨移植或其他代用品治疗,应按颅骨缺损评定伤残程度。

(6)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所致颅脑损伤遗留嗅觉障碍的,不予评定伤残程度。

5、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中肢体丧失功能的伤残程度评定

(1)伤残程度评定要件。应具有明确的损伤病理基础,肢体有较严重的损伤,如骨折、脱位、韧带断裂、重要神经损伤、局部皮肤肌肉严重损伤等,经治疗终结后,仍存在引起肢体丧失功能的病理性改变;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的检查方法,确证其肢体丧失功能的程度已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要求。初次鉴定时,应充分考虑到肢体功能逐渐恢复的可能。

(2)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附则5.1条,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评定其相当的伤残程度。

下列损伤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可视为一肢功能丧失10%以上,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4.10.10i)条及附录A.10条之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①锁骨骨折致肩关节活动丧失15%以上的。

②肱骨干骨折畸形愈合:成角(≧20°)或旋转(≧15°)。

③股骨干骨折畸形愈合:成角(≧15°)或旋转(≧15°)。

④胫骨骨折畸形愈合:成角(≧12°)或旋转(≧10°)。

⑤膝关节半月板破裂经手术治疗的;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经手术治疗的。

⑥累及关节面的骨折,经影像学证实遗留创伤性关节炎的。

⑦尺骨、桡骨、胫骨、腓骨骨折,经治疗两年以上骨不愈或并发慢性骨髓炎两年以上,伤者放弃治疗,视为医疗终结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一肢功能丧失25%以上,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GB18667-2002)4.9.9i)条及附录A.9条之规定,评定为九级伤残

①肱骨、股骨骨折,尺、桡骨双骨折及胫、腓骨双骨折,经治疗两年以上骨不愈或并发慢性骨髓炎两年以上,伤者放弃治疗,视为医疗终结的。

②股骨头确诊为坏死,且伤者不要求行置换术,视为医疗终结的。

③腓总神经损伤致足下垂严重影响行走功能的。

(3)周围神经损伤的关节功能评价,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C.6条之有关规定进行。

(4)人工关节置换术后应视为该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6、关于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鉴定权限

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鉴定属于法医精神病鉴定范围。对涉及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的伤残程度鉴定,应由具有法医精神病鉴定执业类别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鉴定文书,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对涉及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鉴定并有其他伤残程度评定的综合鉴定,不得转委托进行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鉴定。

7、关于医疗费合理性评定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是指对被鉴定人伤后医疗过程中已发生的医疗措施与本次损伤存在的关联性。

医疗费合理性评定不使用裁判性语言,不计算具体金额,不对床位、空调、陪客等产生的费用进行评定。

8、关于后期医疗费评定

后期医疗费评定,是指被鉴定人损伤经治疗伤情已基本稳定,根据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治疗原则,对必然要发生的医疗措施进行的评估(如明显疤痕影响容貌、颅骨修补、内固定拆除等)。后期医疗费评定不涉及对康复等医疗措施评估。经医疗终结、伤残程度评定后,原则上不再进行后期医疗费评定;对因有遗留症状、体征或异物,不继续治疗会使被鉴定人伤情加重或复发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评估。

9、关于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单肢体截肢缺失,安装假肢后,原则上不评定护理依赖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2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司法鉴定机构相关文章
  • 法医鉴定重伤的标准是怎样的
    容貌毁损第九条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第十条眼部损伤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第十一条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第十二条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第十三条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第十四条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第十五条上、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上、下颌骨骨折致使面容显著变形;(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三)颞颌关节损伤致使张口度小于1.5厘米或者下颌骨健侧向伤侧偏斜,致使面下部显著不对称
    2023-04-21
    206人看过
  •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4-15
    236人看过
  • 耳朵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二级伤残: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极度听觉碍障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2、三级伤残:双耳极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3、四级伤残:双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双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另一侧耳廓严重畸形。4、五级伤残: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伴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2023-04-16
    406人看过
  •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章规定:第三章肢体损伤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百分之六以上。第二十一条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第二十二条皮肤外伤性缺损须植皮的。第二十三条手损伤(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二)缺失半个指节;(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者侧方不稳;(四)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第二十四条足损伤(一)2节趾骨骨折;(二)缺失1个趾节;(三)庶骨2节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者庶跗关节脱位。撕脱骨折除外。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膑骨骨折。第二十六条肌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一、判刑罚金不交后果是什么不交罚
    2023-04-07
    254人看过
  • 司法鉴定评伤残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2020年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如下: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
    2023-03-21
    462人看过
  • 医疗司法鉴定费多少?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司法鉴定费用多少?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参加鉴定的医学专家在7人以上(含7人)的,按首次(市级)鉴定2200元/例次,(省级)鉴定3200元/例次收取;专家在7人以下的,按首次(市级)鉴定1700元/例次,(省级)鉴定2200元/例次收龋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在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通知书后,如遇以下三种情况应按要求
    2023-02-19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司法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司法鉴定机构
    相关咨询
    • 法医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法医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怎样的 法医轻伤鉴定标准是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构成轻伤的标准如下: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累计20厘米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平方厘米以上。 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5、脑挫(裂)伤;
    • 司法鉴定对法医病理鉴定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5-19
      1早期尸表检验具 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2晚期尸表检验具 1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3早期尸体解剖具 2500 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4晚期尸体解剖具 4000 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01
      医疗过失鉴定手续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根据职权和医疗患者的一方当事人的要求,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对患者诉说的医疗损害结果和医疗过失是否有因果关系等专业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失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提供技术服务。这些技术包括:1、是否存在损害事实;2、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3、损害事实与医疗过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
    • 法医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5
      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损伤程度的鉴定 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二、伤残程度鉴定 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1.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存在过错的,应当认定其存在医疗过错责任。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