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上诉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7:12:36 287 人看过

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上诉权。

选项A.B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据此可知,自诉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权。

选项C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据此可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判决不服的,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能自己上诉。

选项D说法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据此可知,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诉讼代表人—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民诉解释》第七十七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据此可知,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代表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2023-05-04
    474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选项A.B正确。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选项C正确。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还表现为对社会及其成员的安全的追求。这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因此,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选项D错误。在刑事诉讼中,效率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的问题了。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
    2023-05-04
    455人看过
  • 公益诉讼制度—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C是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其他选项是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提示】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呈现出十大亮点。(1)增加公益诉讼制度;(2)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并实行一审终审;(3)首次对行为保全作出规定;(4)部分案件可申请原审法院再审;(5)再审案件不再一律中止执行;(6)证人出庭费用由败诉方负担;(7)增加专家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8)首次明确针对恶意诉讼的救济程序;(9)加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力度,罚款数额提高数倍;(10)加大“立即执行”力度。
    2023-05-04
    122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计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C.乙欠甲8万元,丙欠乙10万元,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诉讼时效规定》,下同)第十一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据此可知,乙对自己的部分债权向甲主张权利,且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则诉讼时效中
    2023-05-04
    140人看过
  • 新增诉讼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普通程序和二审程序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提示】“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属于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新增的诉讼程序。
    2023-05-04
    477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外民事诉讼管辖。选项A正确。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原则包括:(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2)尊重当事人原则;(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其中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指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选项B错误。尊重当事人原则,指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
    2023-05-04
    4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详解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买一套就行啊,白皮卷才20块钱一套。鲤鱼网上很多大家分享的司法考试资料,你可以去看看能不能找全。
    • 参考答案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注意事项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刑事审判上诉的主体 有上诉权的人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特别关注: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独立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
    • 新刑事诉讼法全文解析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9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 民事诉讼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8
      一般情况下,民事纠纷应当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