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荆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在哪办理
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初审的地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二、荆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的流程
(1)由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提供家庭成员的户口及身份类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收入类证明、婚姻状况类证明、家庭成员关系属性材料证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社区居民委员会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人的申请、证明材料、至少最近6个月的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基本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进行不少于5日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评估小组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家庭进行认真审核评估,并将认定的申请名单再次进行不少于5日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定。
(4)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对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进行审定,审定时限为自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予以批准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证明;对不予批准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逐级告知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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