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返还时地多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8 22: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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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土地确权的地块归属集体所有。土地确权即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的具体确认和确定,通常简称为确权。这一过程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明确界定某一特定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项权利的具体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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