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返还时地多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8 22:47:41 399 人看过

未进行土地确权的地块归属集体所有。土地确权即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他项权利的具体确认和确定,通常简称为确权。这一过程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明确界定某一特定区域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项权利的具体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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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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