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合同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09:31:32 128 人看过

1.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2.运输合同标的的特殊性;3.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4.运输合同格式的标准性;5.运输合同为有偿、双务合同。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怎么区分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的区分方式:

1、按照运输效率可分为,单程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

2、按照运输方式可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

3、按照承运人人数可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

4、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种类的其他区分方式。

二、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

(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双方均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的契约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

2.一方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另一方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论。

3.双方均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议,但仅限于两种情况:(1)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商投资企业;(2)客体是涉及国外资金、技术、服务的项目。

4.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争议。

(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关于船舶救助以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

2.关于船舶碰撞或者船舶损坏海上、海道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发生的争议;

3.关于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卸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上运输业务和海/水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

4.关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

5.关于货运代理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海外船员劳务合同、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所引起的争论;

6.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海事争议。

三、托运人应当在什么时候变更运输合同

1、托运人并非可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请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运输合同,但是应赔偿承运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

2、货物运输本身的特殊性,导致了货物托运人处于一种弱势状态,为了更好的保障托运人的权利,也为了保障承运人对于合同的信赖利益,所以一方面法律规定了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的变更解除合同的特殊权利的构成要件:

(1)是时间节点上,必须是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之前。

(2)是权利内容包括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变更收货人。

(3)是权利的行使的代价在于要赔付相应的承运人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铁路法》第二章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第十一条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第十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第十四条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第十五条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
    2023-04-24
    444人看过
  • 破坏铁路运输罪
    有期徒刑
    破坏铁路交通设施并不单独构成犯罪,按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理。1、破坏交通设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或者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现实化,而造成严重后果,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
    2023-07-06
    482人看过
  •  合同分类:探讨运输合同的特点
    运输合同特征分类:1. 根据运输方式,将运输合同分为五类:包括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重联合合同;2. 根据运输对象的分类,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3. 根据是否涉及涉外因素,运输合同可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特征分类:1.根据运输方式,将运输合同分为五类:包括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2.根据运输对象的分类,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3.根据是否涉及涉外因素,运输合同可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特点是主体的复杂性、目标的特殊性、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性、格式的标准性、有偿性和双重合同。 运 输 合 同 特 征 : 主 体 复 杂 、 目 标 特 殊 、 权 利 义 务 法 律 、 格 式 标 准 、 有 偿 性 、 双 重 合 同根据素材2的内容,我们可
    2023-09-17
    133人看过
  • 铁路运输的应急措施
    法律综合知识
    ▲火车火灾○车厢内火势不大时,不要开启门窗,应利用车厢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要沉着、冷静,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乘务员要迅速到车厢连接处,顺时针用力旋转链式制动手柄,或向下用力摇动车门后侧的紧急制动手柄,使火车迅速停止。○要立即关闭车窗,并向列车运行的方向撤离。○当起火车厢的旅客撤离完毕后,应迅速关闭该车厢两头的车门,控制火势蔓延。▲火车相撞○脸朝行车方向坐的人,要迅速抱头曲肘俯到对面的坐位上,护住脸部或马上抱住头部朝侧面蹲下。○背朝行车方向的人,应迅速用手抱住后脑部,同时屈身抬膝护住胸和腹部。○在通道内坐着或站着的人,如果车内拥护,要马上蹲下,在人群中用双手抱住脑后部;如果车内不拥挤,应该双脚朝着行车方向,两手护住脑后部,屈身躺在地板上,用膝盖护住腹部,脚蹬住椅子和车壁。○发生事故离车避难时,要避免接触电线。○火车出轨后,不要盲目跳车。○火车停后,如果条件允许,等待救援人员急救;如果没有
    2023-04-24
    299人看过
  • 铁路运输法院的位置?
    债权债务纠纷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铁路法明确规定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有铁路和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兼办公共旅客、货物运输营业的,适用该法中关于铁路运输企业的规定。随着铁路逐步发展,国有独资的铁路经营模式已逐步被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公司等模式所替代。铁路运输企业的认定标准亦应适应时代的变迁。因此,从事公共旅客、货物运输业务的国有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合资铁路,都应视为铁路运输企业。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属于什么法院一、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所属职工为一方当事人的下列民商事纠纷案件:1、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债权债务纠纷案件;3、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房地产纠纷案件;5、铁路所属企业破产案件;6、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7、劳动争议案件。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
    2023-07-12
    71人看过
  • 铁路零担运输的条件
    铁路零担运输,是主要铁道运输方式之一。货主需要运送的货不足一车,则作为零星货物交运,承运部门将不同货主的货物按同一到站凑整一车后再发运的服务形式。零担运输需要等待凑整车,因而速度慢,为克服这一缺点,已发展出定路线、定时间的零担班车,也可利用汽车运输的灵活性,发展上门服务的零担送货运输。例如日本现在大量使用的宅配便、宅急使就属于这种形式。是指托运一批次货物数量较少时,装不足或者占用一节货车车皮(或一辆运输汽车)进行运输在经济上不合算,而由运输部门安排和其他托运货物拼装后进行运输。运输部门按托运货物的吨公里数和运价率计费。(一)办理零担货物运输的条件凡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货物,可按零担货物托运。零担货物一件体积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但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时,则不受此最小体积限制。零担货物每批件数不得超过300件。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货物托运:1.需要冷藏加温运输的货物;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货
    2023-06-07
    313人看过
  • 国际铁路运输合同义务有什么
    按照《国际货协》的规定,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1、托运人的义务托运人的义务:正确填写运单,并承担误填运单的法律后果;支付运费,发站国铁路的运费由发货人向发货站支付;过境国铁路的运费由发货人向始发站支付或由收货人向到站支付,如有几个过境国而发货人未付运费则由收货人向到站支付全程运费;到站凭提单取货时,如收货人拒绝收货时,则一切运费与罚款均由发货站向收货人收取,除非货物损坏已达不能按原用途使用的程度,一般不得拒绝收货。2、承运人的义务承运人的义务有:货物由发货站运至到站后,负责将货交给收货人;执行托运人按规定提出的变更合同的要求;从签发运单到交货为止,为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对货物逾期、毁损或灭失负赔偿责任,有关国铁路负连带责任。一、运托人的主要权利1、运托人的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旦承运人
    2023-03-11
    130人看过
  • 铁路货运运输订单办理
    铁路货物运单是铁路与发货人之间具有运输契约性质的一种运送单据。它明确规定了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发货人托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车站接到发货人提出的货物运单应认真审查(整车货物应有货物运输计划),确认可以承运后,车站在货物运单上签证货物搬入日期或装车日期即为受理。车站接收货物后,就开始负责保管。对整车货物装车后,发货人需向货运室交付运杂费,换取领货凭证及承运证。(即货票丙联)。对零担货物,接收货物后,发货人持货物运单向货运室交付运杂费,换取领货凭证及承运证。发货人交付运输费用后,货运室在货物运单和货票上加盖承运日期戳之时起就算承运。我国公路收费一直以车辆核定装载质量为依据,按照车型分类方式收取通行费。这种收费方式存在一些弊端:(1)货车普遍大吨小标,偷逃国家规
    2023-06-07
    73人看过
  • 铁路运输的托运方式有哪些
    铁路货物运输的形式可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三种,具体规定如下:1、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2、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3、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4、蜜蜂;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作业的除外)。法律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
    2023-08-12
    117人看过
  • 公路运输的特点和作用有哪些
    特点:1、适应性强。2、直达运输。3、运输速度较快。4、资金周转快。5、技术易掌握。作用:公路运输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先行、纽带和促进上。(1)公路运输的先行作用主要表现在它的超前性。“要想富,先修路”,这是人民群众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切身体验,无论基本建设、经济开发;产品生产,还是抗灾救险、战时支前,都有赖于公路运输的超前行动,否则,二切都将无法进行。(2)公路运输同其它运输方式中起一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领域中起着连接纽带作用,成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胚节,是社会生产结构的重要构件。公路运输又起着其它运输方式不能代替的纽带和桥粱作用,形成综合运输能力。(3)公路运输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它的保障作用和推动作用上。公路运输以它特有的能最和方式,贯穿于工业、农业以及国民经济其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城乡之间和各种运输方式之间,不断地输送着原料、燃料、半成品、工业品.、农产品
    2023-05-04
    344人看过
  • 道路运输服务业的特点及作用
    道路运输服务业兼有运输业和商业服务业的特性,但又不同于运输生产和商业服务,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服务业的特征以提供服务的方式为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服务。在这一点上,运输服务业与其他服务业是相同的。运输服务业与其它服务业的主要区别在于:运输服务业既有劳务服务、又带有交通运输业物质生产的性质。它是作为物质生产部门的道路运输的组成部分而存在的,有明显的依赖于运输、服务于运输的特点。比如货物包装、仓储理货、联货、联运、客货委托代办等,既是服务业,又是运输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二)运输服务业为运输生产产前产后和生产过程服务,使其成为运输生产全过程中不可缺少组成部分,它的价值不反映在运输价值上,同时也反映在旅客、货物在实现位移的过程中。(三)运输服务不仅为运输企业的生产提供直接服务,而且为广大旅客、货主提供直接服务。它的效益主要反映在社会效益上,是社会的公益事业。道路运输服务业的作用为道路运输生产
    2023-06-07
    348人看过
  • 袁某与成都铁路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袁锡科,男,汉族,住所地重庆市大足县万古镇大雄村5组,身份证号510230197410285936。委托代理人潘晓蓓,女,汉族,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渝新路129号附14号9-2,身份证号:510212197006044521。被告成都铁路局,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号11号。法定代表人武勇,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王莉蓉,该局职工。委托代理人王朝霞,该局职工。本院在审理原告袁锡科诉被告成都铁路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袁锡科于2009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袁锡科的撤诉申请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袁锡科撤回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袁锡科承担。审判员谭洪亮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书记员陈嘉宾
    2023-06-09
    118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应当起诉哪个铁路部门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即铁路企业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由于铁路货物的远途运输,难免发生货物损毁、灭失,逾期运到等问题,以致发生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又由于铁路运输的一体化,统一调度指挥,货主或收货人往往在发生纠纷后不知该起诉哪个铁路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各铁路局、铁路分局均属独立的经济实体,即法人单位,其下属基层单位如各站、段,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始发站、目的站以及各个与货物运输有关的铁路部门,在运输合同关系中都是作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履行承运义务。另一方面,铁路企业的特点是站点多,线路长,为了方便办理货物承运,铁路局授权各站办理承运手续,因此各站也就具有了独立承担诉讼的地位。所以,货主或收货人因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就有以下几种选择:一是以到达站,即目的地站为被告;二是以始发站,即承运站为被告;三是在有货运记录时以事故发
    2023-06-09
    481人看过
  • 铁路运输有哪些形式
    法律综合知识
    零担货物运输集装盘货物运输集装箱货物运输整车货物运输快件货物运输1、零担货物运输:普通零担货物运输、笨重零担货物运输。零担货物运输是铁路货物运输方式之一,与整车货物运输、集装箱货物运输并称为铁路三大货物运输种类。普通零担货物,简称普零,一般以棚车装运。笨重零担货物,简称笨零,是指一件货物的重量在1吨以上,体积在2立方米或长度在5米以上,用敞车装运。2、托盘运输:一种集装化运输形式,它以托盘为载体,将一定体积的成件包装货物,按标准堆放其上,然后加以捆扎固定,使货物与托盘形成一体,便于机械化作业,同时也减小了货物的装卸损失等。在一吨箱缺少的情况下,托盘运输是一种很好的代用形式。3、集装箱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具有安全、迅速、方便和节约的特点。规格有1吨箱、20英尺、40英尺。4、整车货物运输:费用较低,运输速度较快,能承担的运量较大,是铁路货物运输的主要种类之一。现有的货车以棚车、敞车、平车、罐
    2023-04-24
    14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公路运输合同-路运输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0
      公路运输合同范本甲方(托运方):地址:传真:乙方(承运方):地址:
    • 铁路运输合同要注意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02
      签订铁路运输合同时,应注意合同内容是否详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注意特殊物品的托运要求;包装和标记是否清楚;是否包括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是否有无法混装运输的货物;货物的保质期是否相同;运输时间内能否保证质量;长期要车计划合理吗?;运单填写是否正规;运输保险是否已经购买;双方违约责任等问题。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以下几种: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长期整车货运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1)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2)发站和到站; (3)货物名称; (4)货物重量; (5)车种和车数; (6)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以货物运单作为货物运输合同(又称零星货运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2
    • 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是怎样的,铁路运输合同的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8
      为了明确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对案件管辖的分工,及时审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案件,维护铁路运输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特对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二、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三、由铁路处理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四、国际铁路联运合同纠纷案件; 五、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六、代办托运、
    • 国际铁路运输的作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30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作用是: 与欧亚各国贸易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2、有利于开展同港澳地区的贸易; 3、有利于港口进出口货物的配送和各省市商品的流通; 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人民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