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致死定什么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42:46 102 人看过

假想防卫致死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一、过失犯罪分哪些?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有:(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犯罪是否讨论犯罪形态呢

过失犯罪一般是不讨论犯罪形态的,过失犯罪的犯罪形态只有一个,就是犯罪既遂。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至少要判多久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形态相关文章
  • 什么是假想防卫过当?
    所谓假想防卫过当,是指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以为(假想)存在,并对该假想侵害实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反击,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一、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大致有以下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
    2023-03-11
    353人看过
  • 假想防卫案例:假想防卫的构成与量刑
    一、基本案情介绍:陈某某从浙江省到广东省新会县会城镇经营眼镜生意。1992年3月26日上午8时许,陈某某身带1.1万余元和旅行袋,前往新会车站乘车。途经会城镇白石桥附近时,遇见正在该处执勤的便衣民警谢某某和阮某某。谢、阮二人见陈某某行迹匆匆,觉得可疑,便上前拉住陈的旅行袋要进行检查,陈某某不允。在纠缠中,阮某某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将公安局工作证在陈某某眼前晃了一下,但陈某某仍拒绝接受检查。谢、阮二人更觉可疑,便强行将陈拉入城西管理区老人之家内进行检查。因陈某某依然拒绝检查并不断挣扎,谢、阮二人便对他殴打,又用手铐将他的双手扣上。随后,谢、阮二人在陈某某的身上及旅行袋内搜出证件、眼镜和小刀等物,并把小刀打开放在台面,要继续检查陈的下身。陈某某提出要到公安局或派出所才让搜查,谢、阮二人不予理睬,强行要解开陈的裤带检查。陈某某误认为谢、阮二人是歹徒,要抢他藏在小腹部的1.1万多元,便乘谢、阮二人不
    2023-04-13
    414人看过
  • 怎样认定假想防卫
    (一)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说白了就是没有人对你实施侵害行为,也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二)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而是意图加害对方,并导致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应作为一种故意犯罪对待而非假想防卫。(三)行为人的“防卫”行为给无辜者造成了损害。由于行为人误将他人行为视为不法侵害行为,因而作出错误的防卫反击,进而导致不应有的危害后果的产生。假想防卫行为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假想防卫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
    2023-08-11
    205人看过
  •  假想防卫的定义与适时防卫的定义
    该段内容讲述了假想防卫和防卫不适时两种情况。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错误地认为存在非法侵害,实施防卫行为,但最终导致损害的行为。防卫不适时是指在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实行的防卫行为。总的来说,防卫不适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区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错误地认为存在非法侵害,从而实施防卫行为,但最终导致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防卫不适时,是指在不法侵害行为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实行的防卫行为。总的来说,防卫不适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因而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性质,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假 想 防 卫 与 防 卫 不 适 时 的 区 别假想防卫与防卫不适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指在面临非法侵
    2023-09-11
    58人看过
  • 假想防卫过失和意外怎么认定,假想防卫应该怎样认定
    一、假想防卫过失和意外怎么认定假想防卫过失和意外的认定如下:1、假想防卫是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2、过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
    2023-04-20
    236人看过
  • 浅谈假想防卫
    犯罪构成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基于认识错误而对本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不法侵害事实的不存在性,主观目的的正当性和行为结果的危害性三个特征。假想防卫不能构成故意犯罪,但是有可能构成过失犯罪,也有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文章导航】一、假想防卫的性质、特征二、假想防卫的范围三、假想防卫的主观方面假想防卫指本来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行为人误以为存在着该条件,进而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假想防卫与正当防卫具有相同的行为目的,所以其与正当防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讨论假想防卫的问题,需要建立在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基础之上。同时假想防卫又是基于对客观事实的错误认识,因而对于假想防卫的归责问题研究,又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之处理原则密不可分。假想防卫的性质、特征假想防卫与正当防卫有着本质上的差别,然而其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又依附于正当防卫。两者之间的不同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
    2023-04-25
    207人看过
  • 简析假想防卫
    第三者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卫的问题,除了正当防卫之外,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以及防卫过当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确实存在的条件下,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主客观不一致现象,与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
    2023-06-11
    105人看过
  • 假想防卫涵义
    意外事件
    假想防卫具体是指行为人因主观理解错误而误认为存在非法侵权行为,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根据二级客观理论,犯罪是非法和负责任的行为。违法事实的层面还包括行为、对象、结果、身份,没有违法事实5个方面。正当防卫是最重要的非法阻止事实。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非法侵权而造成的损害,那就不是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假想防卫的刑事处罚: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过失”。因为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2023-07-14
    334人看过
  • 假想防卫致人重伤怎么处理?
    一、假想防卫致人重伤怎么处理?假想防卫致人重伤处理如下:1.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来处理。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的防卫行为虽然是故意行为,但这种故意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识错误的基础之上的,即行为人自以为自己的行为是对不法侵害的反击,是一种对社会有益的正当防卫行为,即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因此,不能把假想防卫的故意等同于犯罪故意。2.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假想防卫并非都是不具有罪过的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往往存在过失,其主观上存在刑法意义上犯罪的过失,一般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只有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处罚这种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否则,即使因过失导致了一定的危害后果,也不应要求行为人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3.在某些情况下,假想防卫的行为人产生存在不法侵害的认识错误属于不可避免。主观上没有罪过,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对此,应当视为意外
    2023-04-23
    477人看过
  •  假想防卫与事先防卫的差异是什么?
    防范措施的实施存在各种可能性及观念差异。不法侵害的发生可能性因情况而异,而事前防卫和假想防卫则是针对不同情况下的防卫措施。此外,不同的人对发生行为的判断也存在差异,这些差异都会影响防范措施的实施效果。因此,在防范不法侵害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1.可能性各异:不法侵害的发生可能性因情况而异。2.观念各异:在实施防范措施时,人们的观念存在差异。事前防卫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3、发生行为判断不同。等等。可能性与防范根据提供的标题“可能性与防范”,我们可以推测这篇法律分析可能与网络安全有关。在这个数字化时代,网络安全已经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环。因此,任何可能对网络安全产生威胁的行为都需要受到警惕。在网络安全方面,防范措施是非常必要的。这些措施包括加密通信、更新密码、定
    2023-11-19
    293人看过
  • 假想防卫是否故意犯罪,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
    一、假想防卫是否故意犯罪“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由此可以看出,故意犯罪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为前提条件的,而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又是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具有危害社会的性质为重要内容的。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也就不可能明知此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也就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行为人对他人实施的防卫行为虽然是故意行为,但这种故意是建立在对客观事实的主观认识错误的基础之上的,即行为人自以为自己的行为是对不法侵害的反击,是一种对社会有益的
    2023-04-18
    289人看过
  • 假想防卫的认定标准
    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自然也就不存在假想防卫的问题,除了正当防卫之外,防卫时间错误、防卫对象错误以及防卫过当等,都是在不法侵害确实存在的条件下,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所出现的主客观不一致现象,与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不同的。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防卫意图。这是假想防卫在主观上的必备条件。这种防卫的意图来源于行为人主观上判断错误,如果行为人明知不法侵害并不存在,也就不会产生防卫意图,假想防卫当然也就不会发生。如果行为人一方面假想不法侵害已经到来,另一方面却不是出于防卫意图实施反击,
    2023-03-21
    428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叫假想防卫?
    一、什么叫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属于“事先防卫”。如甲、乙在激烈争吵之后,甲看见乙扛着锄头朝他家走来,便绕到乙的背后,一石头将其砸伤或砸死。乙朝他家走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不法侵害的意思,来打架滋事,但是乙还在路上,尚未开始实施伤害行为,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属于事先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另一种可能是乙根本无不法侵害的意思,不过是路过而已,那么,甲属于假想防卫。二、假想防卫的处理原则假想防卫常常会因为对方的声明、表白或他人的解释等原因,而使假想防卫的行为人弄清事实真相、消除主观上的认识错误。此时,如果假想防卫的行为人及时停止了防卫行为。则其行为的假想防卫性质不变。如果该
    2023-06-03
    410人看过
  • 什么是假想防卫的性质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一、对于过失犯罪是否能够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伤人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合法行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过失犯罪也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因此,对于过失犯罪,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二、犯罪预备犯罪情节轻微可以起犯罪防卫作用吗正当防卫要求时间上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有急迫性,在犯罪预备阶段一般不构成正当防卫。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不属于不法侵害正在发生的阶段。没有发生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发生了不法侵害,采取了自
    2023-06-25
    34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成立后,在一定的行为发展阶段或者特定的时间、空间内的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形态包括预备、实行、完成和未遂四个阶段。 预备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开始,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实行阶段是犯罪行为的具体实施过程;完成阶段是犯罪行为... 更多>

    #犯罪形态
    相关咨询
    • 假想防卫致死罪是违反刑法规定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行为人的假想防卫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处以乡音高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怎么定假想防卫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5
      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其主观上存在刑法意义上犯罪的过失,一般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假想防卫不应以故意犯罪来处理。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因此,不能把假想防卫的故意等同于犯罪故意。
    • 假想防卫司法规定中的假想防卫如何定罪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2
      根据刑法的假想防卫案件,一般属于过度防卫,假想防卫应当按照伤害后果承担刑事责任。(1)行为人应当预见无非法侵权,造成伤害结果的,应当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防卫行为,防卫过程中使用的工具和打击部位的后果明显不当,称为假想防卫过度,行为人应当对过度结果负责,可以按照防卫过度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无法预见,手段方法不当,应属于事故;(4)
    • 假想防卫什么意思假想防卫的处理原则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6
      正当防卫建立在不法侵害的基础上,但要是行为人应当预见不存在不法侵害,但实际并没有预见到,因为自身主观上存在错误,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从而实施了防卫手段给对方造成了损害的,那么就是成立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可能是过失,也有可能仅仅属于意外事件。
    • 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的特征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5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一、具有如下特征: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二、应负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