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八项禁令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6:40:15 86 人看过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八项禁令:

一、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

二、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

三、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五、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

六、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

七、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

八、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程序

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第二十二条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我们不仅能够意识到,检察机关在我们国家的相关地位以及标准,其实更多的应该了解到国家赔偿的有关程序,如果是当事人,甚至是作用的读者来讲,由于个人原因而导致国家赔偿的,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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