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护理费,是指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陪护而支出的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待遇的主体和标准,分为两类:
1、停工留薪期护理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通常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主要由两种方法:
第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执行,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第二、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2、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护理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定残,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护理级别,由工伤保险基金以统筹地区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完全依赖生活护理费50%、大部分依赖生活护理费40%、部分依赖生活护理费30%的标准支付。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关于护理依赖的规定,确定护理疾病按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主行动五项,五项均需护理者为完全依赖,其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大部分依赖,其中一项需要护理者为部分依赖。
一、工伤中的护理费由谁承担
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即在评定伤残等级之前,存在生活自理障碍,需要护理的,应当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出具书面证明,由公司负责护理。公司可以是派人护理或者请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本人请人护理。护理费按当地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费标准执行。
在工伤治疗终结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的等级,并确认是否需要生活护理。如果被确认需要生活护理,那么,生活护理费则按护理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另外,用人单位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应继续承担工伤职工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
工伤应当怎样赔偿? 赔偿标准
347人看过
-
车祸误工费,伤者护理费,应该赔偿多少
257人看过
-
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用应当如何支付?
196人看过
-
工伤误工费的赔偿应当遵循什么规定?
455人看过
-
工伤费用赔偿标准及误工费、护理费
464人看过
-
申请工伤赔偿程序应当怎么走
491人看过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更多>
-
工伤护理依赖的范围有哪些,构成护理依赖的护理费赔偿应当如何赔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的情况。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
-
怎样赔偿工伤护理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21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因工伤引起的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工伤职工应当缴纳生活护理费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7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聘请专人护理所支付的费用,或者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还需要生活护理而需要支付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31第3款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
-
朋友受工伤了,工伤护理费赔偿怎么办理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1.工伤生活护理费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职工医疗期内的工伤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该部分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通常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自行规定。 2.例如根据沪人社福发(2014)36号规定,上海市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经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或者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护工标准支
-
交通事故护理费应当如何赔偿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2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如下: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