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营业部、服务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的有关规定,促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机制,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保险保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全民保险意识,更好地服务于县域经济和三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宜昌市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宜昌分公司文件(国寿人险宜发〔2007〕167号)精神,县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阳支公司为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重要意义
(一)联合开展计划生育保险是落实国务院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以国发〔2006〕23号文件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要求: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计划生育保障工作,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特别是在《湖北省关于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鄂发〔2006〕8号)中明确指出:在城市,积极建立并发展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坚持政府支持和农民自愿的原则,根据实际,逐步建立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的养老保障制度。各级政府已对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是防范计划生育工作风险的需要。
一方面,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计划生育家庭经常存在一些后顾之忧,例如独女户、两女户、独生子女户家庭父母的养老、医疗、意外伤残、死亡损失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扶助问题。这些问题,单靠政府解决不了,单靠家庭满足不了,给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造成了诸多顾虑。另一方面,在计划生育实施过程中,育龄群众常常会遇到计划生育手术、妇女分娩等技术风险和意外风险;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也面临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上述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商业人寿保险途径来解决。
(三)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通过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家庭提供养老、医疗、意外伤害、死亡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保险工作,不仅符合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有利于推动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家庭安定,而且通过双方网络和人员优势,有利于促进计生协会会员再就业,实现双方需求和利益一致。
二、诚信合作,明确双方合作关系
(一)双方合作的总体原则。
坚持投保自愿、依法依规,服务为主、诚实守信,独家代理、分级管理,全面合作、互惠互利的总体原则。具体讲就是以各乡镇为基础,拟定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宣传,统一收支。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县乡计生协会负责组织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和村计生委员参加有关宣传指导和保险业务培训;协助开展有关计划生育系列的保险工作。中国人寿保险长阳支公司以及所属营业部、营销服务部负责为计生协会及计生委员代理销售工作提供统一的管理、宣传、培训、出单等业务服务;负责按照双方商定的权利和方式,结算劳务报酬;对从事寿险的计生委员(会员)进行保险代理培训,组织代理资格证考试,使其取得代理资格证书;按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手册规定,积极负责地做好参保人员理赔工作。
(三)双方合作的方式和代理内容。
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合作,主要通过计生协会组织及村计生委员代理中国人寿的保险业务。主要内容分为两个领域和两大系列。
两个领域:一是发展计划生育系统的相关保险业务;二是村计生委员在做好计划生育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代理销售中国人寿保险产品,为基层计划生育群众办理中国人寿保险,做到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两大系列:一是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相关保险,主要险种是国寿团体人身保险、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国寿全家福(D型)保险等。二是为计划生育群众提供养老、医疗、伤残、节育手术、子女医疗、教育、婚嫁等各项相关保险,主要险种是: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A)、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手术安康保险、国寿母婴安康保险、国寿全家福(D型)保险等。
(四)代理手续费结算。
按照互利互惠原则,计生协会组织及村计生委员(会员)凡代理销售中国人寿保险产品的,中国人寿按照不同险种,以不同代理手续费标准支付手续费。代理手续费按谁代理谁受益的原则,主要支付给代理人(各村计生委员)。同时,县、乡镇计生协会组织按照一定标准提取管理费,具体办法另行商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方合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成立全县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闫洪南担任;副组长由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经理董小平和县人口计生局分管副局长齐顶武担任。县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谭丛卉、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经理助理赵新华和各乡(镇)计生协负责人(计生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联合办公室设在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业务发展部),联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二)加强宣传,组织培训。
一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通过新闻媒体等一定方式向社会进行保险宣传,积极营造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氛围。二是组织业务培训。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负责对县计生协会相关人员和村计生委员进行保险业务知识培训,使之达到能够独立进行业务操作的目的。
(三)总结典型,及时推广。
一是积极探索和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做好先进典型的推广;二是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积极为计生委员提供良好的业务发展平台,包括业务培训、业务指导、单证管理、手续费结算、相关奖励措施等;三是在办好试点的基础上,县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适时联合组织开展相关竞赛活动。
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由县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长阳支公司另行签订保险合作协议书确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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