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折抵刑期如何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1:03:13 109 人看过

一、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理方式。目前,我国主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很多,但应折抵刑期的并不多,主要有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和行政强制隔离三种。

劳动教养。被劳动教养的人,人身自由实际已被限制。如果行为人因同一行为被刑事处罚,应折抵刑期。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劳动教养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劳动教养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劳动教养一日折抵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期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

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其执行在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所进行,行政拘留完全剥夺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拘留日期应否折抵刑期等问题也作出过批复:关于人民检察院或被害人对因违警行为而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人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予处刑的,法院应予受理。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则其被拘留的日期当然不应折抵刑期。

强制隔离。强制隔离是各级人民政府为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切断传播途径,对于受到扩散污染的人员和场所,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对此有详尽的规定。国务院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也作了相应规定。拒绝隔离可能涉嫌引起传染病传播方面的刑事犯罪,这种隔离实际上限制或剥夺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对被行政强制隔离的人,如隔离的原因行为被确定为犯罪,其被隔离期间应折抵刑期。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隔离审查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电话答复》:被告人,在被逮捕前被隔离审查期间,事实上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应予折抵刑期。因此,涉嫌犯罪而被强制隔离期间应折抵刑期。

二、司法强制措施

司法强制措施主要是指人民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它是最严厉的排除妨害诉讼的制裁措施,适用于妨害诉讼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人。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情形。

关于司法拘留折抵刑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了明确规定。该解释规定,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可以对行为人先行司法拘留,先行司法拘留的日期应当折抵刑期。

三、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几种措施中因刑事拘留、逮捕而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一般容易掌握,但对于留置盘问、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的监视居住和撤销缓刑、假释前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则认识不一。

留置盘问。留置盘问权是警察法第九条赋予公安机关及其人员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所采取的准强制措施,具有暂时性、过渡性的特点。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24小时之内,在特殊情况下不超过48小时期间作出决定。该规定表明,留置盘问已被纳入刑事诉讼当中。在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留置审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是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可见,留置盘问是对被留置盘问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确立的刑期折抵精神,留置盘问期间应依法予以折抵刑期。

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司法机关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活动区域予以限制,并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手段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区域适当限制。在实践中,有的执法部门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集中于特定场所,地点往往选择在便于控制的地方,如招待所、宾馆等场所,完全与外界隔离,成为变相监禁。像这种情形,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应当折抵刑期。这是于法有据的。198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监视居住期间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中已明确指出: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

撤销缓刑、假释前实际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撤销缓刑、假释是指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或严重违反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假释后,按照刑法第七十条、七十一条、七十七条和八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或执行原判刑期的刑罚执行制度。关于撤销缓刑、假释时罪犯在此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同理,撤销假释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折抵刑期在我国司法的实践过程当中非常的容易出现错误,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对于这一方面的规定不够全面过于分散,并且,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等等问题。所以为了减少这样的错误发生,我们应该把握好工作的重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5: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行政拘留与刑期如何相互折抵
    一、行政拘留与刑期如何相互折抵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又被法院判刑,被拘留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若是在行政拘留的处罚作出之前,已经限制了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可以折抵行政拘留的期限,每限制一天人身自由抵行政拘留一天。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遵循的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
    2023-07-10
    168人看过
  • 缓刑期犯罪羁押期如何折抵刑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与发现漏罪的应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但因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就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如何折抵刑期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处理时就如何折抵产生了两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因原判刑罚尚未开始执行,故不能适用《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原则处理。应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将被告人前后两罪所判处的刑期,直接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前罪先行羁押的时间,应当在两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之后,依照《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折抵。第二种意见认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执行,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
    2023-05-06
    107人看过
  • 行政拘留应该如何折抵刑期的?
    行政拘留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构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后,又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罚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则其被拘留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构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构应当采纳。拘留申请复议的时间是60天,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行为人已经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可以折抵行政拘留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犯罪嫌疑人被行政拘留后,又被法院判刑的,行政
    2024-02-03
    63人看过
  • 行政拘留能否在刑期执行期间折抵?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相应刑期。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的,不能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2023-07-06
    479人看过
  • 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
    一、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三、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1、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2、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
    2023-04-17
    446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折抵刑期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样折抵刑期依据刑法的规定,如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如果判决前的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取保候审可以折抵刑期吗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判决的刑期,取保候审和判决没有直接的关系,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不属于一种刑罚,所
    2023-06-11
    85人看过
  • 实务中留置期限如何折抵刑期,留置期间可否折抵刑期
    一、实务中留置期限如何折抵刑期留置期限采取留置措施的,通常时间为3-6个月。1.法定期限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实际情况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相关人员接受审查调查的信息,多数案件的留置时间为6个月。地方各级监委查办案件,留置期一般都少于6个月,而且很多案件在3个月内就移送审查起诉。3.留置对刑期的折抵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二、留置期限内家属可以探望吗一般留置人员的家属是不可以探视的,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对象在留置期间的,家属是不能会见被调查对象的,但经监察机关同意的,家属可以会见被调查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
    2023-03-17
    365人看过
  • 监外执行一日折抵刑期多少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根据《刑法》第41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
    2023-03-27
    316人看过
  • 判缓刑是否可以折抵已经执行的刑期
    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缓刑考验期满,没犯事的不再执行实刑,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假如考验期内犯事,则撤消缓刑执行刑罚,按判决时间执行,考验期不能折抵。为正确的理解和适用《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将其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将前罪判决前羁押的时间折抵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后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综合上面所说的,抵刑期就是把之前所被拘留的日子会在正式的判决之后而减去,不管是被管制还是被拘役以及被判有期徒刑都是可以实施此行为的,但判决的情况不同所存在的抵刑期
    2023-03-12
    152人看过
  • 民事被告羁押如何启动诉讼程序,羁押能否折抵刑期?
    民事被告被羁押启动诉讼程序的流程是对原告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告羁押的事由对民事案件的审理也是有影响的,在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折抵刑期的规则因不同的刑罚也是不一样的。一、民事被告被羁押如何启动诉讼程序民事被告被羁押启动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案受理。在立案受理后,应该查明以下事实。1.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裁判后再审理民事案件;2.如果是由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确因涉嫌犯罪正在羁押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6)款之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令,这样更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3.如果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不用等刑事案件的裁判。二、羁押能否折抵刑期羁押是折抵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2023-07-15
    485人看过
  • 取保候审,执行期间刑期可以折抵吗
    取保候审不能折扣刑期。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责令部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既不是刑罚,也不是拘留,所以判决后的刑期不能折扣。取保候审的时间能不能折抵刑期取保候审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既不属于一种刑罚,也不会被羁押,所以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2023-08-07
    80人看过
  • 哺乳期罪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哺乳期监外执行刑期如何折抵?
    哺乳期罪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答案是肯定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妇女在哺乳期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怀孕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对依法留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守所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同时将书面意见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哺乳期监外执行刑期如何折抵?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
    2023-05-06
    54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如何执行的
    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二、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执行完毕时应当宣布,恢复其应
    2023-06-11
    477人看过
  • 如何建立执行刑事诉讼回避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与刑事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直接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不得参加该案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一项制度。回避制度是诉讼民主化的体现,其重要意义在于:首先,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使某些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特殊关系的人不参加与案件的办理,从而可以防止以权弄法、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保证案件的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其次,可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有可能出现执法不公,偏袒一方而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再次,可以减少当事人和公民的疑虑,增强对有关办案人员的信任感,否则,即使案件处理得非常公正,也会引起当事人不必要的猜疑,从而增加不必要的上诉或申诉,影响司法的权威性;实行回避制度,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对有关案件人员可以有条件地进行选择,不仅有利于提高公民积极参与诉讼的意识,
    2023-06-14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如何在刑事诉讼法上将刑期折抵刑期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1
      1、强制措施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如果最终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最终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刑期。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 如何才能把刑期折抵在监外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2
      监外执行可以折扣刑期。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不适合监禁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执行刑罚的执行办法。
    • 刑事诉讼法过渡号折抵拘役刑期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折抵徒刑的期限是?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毫无疑问,在过渡号羁押也是在看守所羁押,《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过度号:新进看守所和监狱都有这样的监室,一般叫1号监里面学看守所和监狱的规章制度,尊重牢头和管教等,每日值班的要求,分配工作一
    • 刑事诉讼法有期徒刑的执行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有期徒刑的期限。根据《刑法》第45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 监外执行的刑期怎么算, 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如何计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监外执行的刑期怎么算: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