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评估方法:矿产资源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54:53 193 人看过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是指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非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的法定权力灭失后,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也可以重新设置、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依法转移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以探矿权、采矿权设定抵押的,应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在抵押实现时按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办理有关手续。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

关于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

评估报告

(编写提纲)

第一章概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简要说明项目由来、主管机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项目批准(备案)机关及文号,拟建地点,拟用地范围、面积、坐标,拟投资规模。

二、目的任务

三、建设项目所在地概况

位置、交通,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概况。

四、建设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区以往地质工作

简述以往地质勘查工作单位名称、工作时限、提交的地质成果、评审备案(审批、认定)情况及储量类型与数量;建设用地压覆区内矿区(产地)情况。

五、建设项目用地及周边地区矿业权设置情况

勘查、开采单位名称、矿种、范围及拐点坐标、法人、生产规模、探矿权、采矿权证号、有效期等情况;建设用地压覆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情况。

六、本次调查情况简述

(一)调查工作起止时间、工作范围及投入的主要工作量。

(二)调查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储量报告)。

(三)调查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主要包括地质测量工作方法、精度;地质编录、取样方法、化验及其质量等)。

(四)调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第二章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必然性论证

一、建设项目必要性论证

二、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论证

(一)项目选址方案对比分析及现选址方案最优化论证。

(二)项目设计方案对比分析及现设计方案最优化论证。

三、项目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第三章建设项目压覆重要资源储量估算

一、资源储量估算工业指标及其依据

二、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的选择及依据

三、资源储量估算范围

确定的依据、方法,计算公式,压覆区边界拐点坐标、标高及面积

四、矿体圈定及块段划分原则

五、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

六、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按矿体(层)、矿区、探矿权、采矿权人估算被压覆的资源储量(含表格)。

七、资源储量变化情况评述

(一)本次结果与所依据的储量报告估算结果对比分析(储量类型、数量变化及其原因)。

(二)本次估算结果与对应储量表中资源储量数据对比分析(储量类型、数量变化及其原因)。

第四章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

详细论述建设项目与被压覆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比分析。

第五章结论及建议

附件:

1.项目批准(备案)等文件(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2.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委托函或者合同(原件)

4.建设单位确定压覆区范围论证材料

附图:1.地形地质图(1/10000或1/5000,标明项目的拟用地范围、压覆区范围)

2.原储量报告在压覆区的资源储量计算图(或组图)

3.资源储量计算图(或组图)

4.压覆区(地段)地质(代表性)剖面图

5.资源储量计算所利用工程的钻孔柱状图

6.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所依据储量报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

7.项目拟用地范围、压覆区范围、压覆区内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和矿区(产地)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

8.建筑物平面分布图(含拐点坐标)

附表:1.储量估算表

2.测量成果表

3.本次估算的资源储量与对应储量表资源储量对比变化表(储量类型、数量变化)

北京崇学律师事务所杨四龙律师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二条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特定矿种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工作,可以由国务院授权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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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发〔2008〕18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推进政务公开,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委托,根据《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设立矿业权需要进行矿业权价款评估的项目,应按矿业权审批管理权限由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选择和委托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二、对拟以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价款评估,所需地质资料应按矿业权审批管理权限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给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对拟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由矿业权申请人申请矿业权价款评估,并提供以下资料:(一)有相应勘查资格的地勘单位按现行规范和规定编制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二)报告编制单位的地质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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