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列举出哪些案件无法通过仲裁解决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2 12:17:26 62 人看过

一、可以列举出哪些案件无法通过仲裁解决的情况

不适用仲裁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这类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这种特定身份往往是基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特定事实而产生的。当然像婚姻、收养是基于人的自愿行为而发生的,但是,不管是基于特定事实,还是基于人的自愿行为,这种以人的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产生,往往就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不得以任意自由处分,而需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才能消灭这一关系。因此,这类纠纷不得仲裁。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这里主要涉及到国家各类不同机关之间权力的划分。其中,行政机关是国家专门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机构,对于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不得协议交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二、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此外,从我国关于劳动争议以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看,这两类纠纷案件应当仲裁,而且,仲裁是提起相应民事诉讼的前置性程序,即只有经过仲裁解决,当事人对仲裁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有了争议,对该争议双方不能提请仲裁机构用仲裁法进行仲裁,而只能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仲裁,当事人对该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进入诉讼程序。

三、仲裁解决的优点

仲裁解决问题的优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程序便捷:仲裁程序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及时解决争议。

2.一裁终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

3.专业性强:仲裁员多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他们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也知道与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惯例,具备多年的实践经验和仲裁经验,审理案件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

4.独立性高: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是从法律和经济贸易领域里公道、正派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仲裁裁决由仲裁庭独立做出。

5.保密性好:仲裁审理案件原则上不公开进行,裁决也只对当事人,这样可以防止泄露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商业秘密,维护了当事人的商业信誉。

6.自主选择权大: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委员会提供的名册中选择自己信赖的人士来处理争议。

7.国际化程度高:在国际仲裁中,裁决通常适用于所有参与国家,这是仲裁的一个明显优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劳资争议无法通过仲裁委员会解决?
    仲裁委不受理的劳动争议如下:1、不具有主体资格;2、与申请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以上,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委的组成与组成依据,并根据法律规定,介绍了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很明显,劳动争议仲裁委
    2023-07-03
    268人看过
  • 具体哪些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一、具体哪些问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的问题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有关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以及有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1.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劳动争议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和管辖范围之内;2.申请人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3.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等。
    2023-10-24
    172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仲裁庭可对仲裁申请作出缺席判决?
    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1、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根据仲裁实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也可以售出缺席裁决:1、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2、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023-06-06
    488人看过
  • 工伤案件如何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看情况。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企业已注销如何执行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一、企业已注销如何执行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企业已注销就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其工伤待遇的执行方式为: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在明知发生工伤事故且尚未获得足额的工伤保险赔偿,但在清算时未对社会保险待遇作出妥善的处理,违反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工伤的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
    2023-07-18
    465人看过
  •  通过仲裁解决网络借贷纠纷案件
    该批复规定了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在当事人申请执行时的处理方式,并明确了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主要思想是强调仲裁庭的组成或程序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否则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将不被承认和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该批复已正式实施。批复规定,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做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批复还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一是仲裁机构未依照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纠纷或者主持调解,径行根据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签订的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做出仲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的;二是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未保障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提供证据、答辩等仲裁法规定的基本程序权
    2023-08-31
    150人看过
  •  人身侵权案件能否通过仲裁解决?
    根据《仲裁法》规定,人身侵权案件可以提交给仲裁庭审理,但需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如果当事人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庭将不予受理。因此,答案为A。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人身侵权案件是可以提交给仲裁庭审理的。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法仲裁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它对于解决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仲裁法规定了仲裁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它是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由仲裁机构进
    2023-11-17
    226人看过
  • 哪些专利纠纷可约定通过仲裁解决
    当事人对涉及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保密协议)的纠纷,可约定通过仲裁解决。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有利于缓解专利侵权案件行政处理效率低,案件过于依赖于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单一的现状。仲裁在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方面与行政处理及诉讼相比更具有优越性,不仅能减轻当事人负担避免讼累、还能节约行政和司法资源,提高行政和司法效率。因此,在我国构架专利侵权仲裁制度非常必要。一、法院调解物业纠纷要怎么处理(1)协商物业纠纷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依据有关法规、业主公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各自过错的有无、大小和对方受损害的程度,自觉承担相应的责任,自行解决物业纠纷。自行协商的优点在于解决纠纷的成本较低,效率较高,但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力,因此,存在一方在协商之后反悔的情况。(2)调解物业纠纷发生
    2023-06-29
    49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
    撤销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决定的条件如下: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情形。一、劳动仲裁怎样申请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和受理;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3、开庭和裁决。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几年劳动仲裁未作出撤销的,一直有效。
    2023-03-23
    452人看过
  • 哪些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调解解决
    一、哪些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调解解决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有哪些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劳动仲裁立案需要的材料劳动仲裁立案需要以下材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劳动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其他
    2024-01-08
    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仲裁裁决书应补正
    裁决书的补正,又叫修正,指的是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中,如果存在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可以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补正。关于补正的条件和补正的程序,仲裁法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按照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仲裁机构及国际仲裁机构的规则和仲裁习惯做法,仲裁裁决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变更或修正的。这些特定情况是:一、裁决书有计算错误、抄写错误或排版错误,或任何类似的错误,当事人可以要求改正;二、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提出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申请事项,或者仲裁庭在其意见中陈述过但裁决书遗漏了的应裁事项,当事人可以要求追加裁决;三、裁决事项模棱两可或表达不清,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释。上述改正、追加和解释要遵守严格的程序要求:一、只能由当事人向处理该案件的仲裁庭或仲裁机构提出;二、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提出;三、仲裁庭可依职权主动对裁决书进行补正,且不受时间限制;四、改正、追加和
    2023-05-01
    324人看过
  •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情况
    不经过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拖欠工资有欠条的;二是涉及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纠纷。除这两种情况外,如果法院已受理,可以请求法院以未经仲裁而驳回起诉。劳动仲裁要走以下流程:(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二)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2023-05-01
    36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仲裁裁决无法被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异同(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三)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
    2023-07-08
    353人看过
  • 裁决驳回仲裁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一、不得请求不予执行的情形1、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
    2023-03-21
    244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重新仲裁情况有哪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应当及时告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重新审理裁决后可决定是否开启仲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七条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第七
    2023-06-21
    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纠纷的是在哪些情况下?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8
      仲裁申请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他们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其仲裁协议,提请有关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的行为。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争议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
    • 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2
      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哪些纠纷不能以仲裁来解决,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争议的可仲裁性”。
    • 法律仲裁时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有那些情况的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按照《仲裁法》第42条第2款之规定及我国仲裁实践,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 ①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②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 ③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而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 ④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的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6
      只要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就可以通过仲裁解除合同。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 仲裁局可以仲裁哪些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1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仲裁的范围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仲裁只能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只能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处理的行政纠纷,不得申请仲裁。3、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因为这两种纠纷有其特殊性,有关法律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