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押罪犯时对检查出的物品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8:32:21 168 人看过

(一)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

(二)违禁品予以没收;

(三)

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按手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一、拘留所让拿手机吗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时候,身上的钱财、手机等等都会被相关单位给扣押了,并不是你能够带着手机进拘留所。在拘留所手机必须上交,除了生活必需品,打电话需要申请。

二、醉驾拘役前要准备啥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三、判刑后家属是否可以拿回手机

判刑后家属是否可以拿回手机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征得罪犯的同意,家属可以拿回手机;

2、如果罪犯不同意将手机交由家属带回,则家属不可以拿回手机,罪犯的手机将由监狱代为保管。

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身上的物品,会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具体如下:

1、物品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物品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应当通知家属立即领回保管;

2、物品属于案件赃物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3、物品属于违禁品的,应当没收销毁;

4、物品属于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但找不到受害人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一并移交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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