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条款无效,那么整个合同都无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10:06:13 300 人看过

一、格式合同条款无效,那么整个合同都无效吗

格式合同条款无效,并不是整个合同都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部分条款无效影响其他部分条款的效力的,则整个合同就都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格式合同条款的订立规则

格式合同条款的订立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格式合同的提供方有提示或说明的义务。

3.免责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凡是具备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一律无效;凡是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予以免责的,规定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予以免责的条款的一律无效;凡是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一律无效。

4.歧义条款不利于表意者解释的原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约定条款优先原则。

三、格式条款有哪几种

格式条款主要分为如下几种:

1.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

2.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

3.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的营业场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合同格式条款认定无效的理由?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提前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制定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建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5、格式条款提供者免除自己的责任,增加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6、可以免除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8、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认定1、单方制定、不可协商。格式条款的使用者预先将自己的意思表示于文字,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方并不参加合同条款的制定,也没有进行协调的余地,而只能对之表示全部接受或者全部不接受。2、规格化、定型化。从合同内容方面
    2023-08-07
    66人看过
  • 不符合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可以主无效吗?
    一、不符合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可以主张无效吗是可以的,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并非当然无效,其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无效。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即没有发生过法律效力,那么双方之间的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也自始不存在,如果当事人基于合同约定已经做出了某些行为,都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也要做相应的补救。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有过错责任的,给对方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当然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认定合同无效结算条款也无效吗合同无效的,结算条款一般是无效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
    2023-04-13
    2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某一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
    2023-03-04
    455人看过
  • 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含哪些?
    一、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含哪些?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含: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2、具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同时损害了国家利益的;3、提供格式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不公平的免除自己的义务,或者加重了对方的责任。二、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具体内容拓展格式条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
    2023-06-19
    248人看过
  • 保险合同无责任或无过错不赔偿格式条款无效吗
    我国《保险法》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2023-06-15
    428人看过
  • 哪些合同是无效合同哪些条款是无效条款
    (一)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2023-03-11
    430人看过
  • 免责条款无效则合同无效对吗
    1、免责条款无效的,只是部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一、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1.依据过错责任大小确定免责条款的效力免责条款与过错责任关系密切,当事人过错越大,免责的可能性就越小。一是在当事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不得免责,这一点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立
    2023-02-17
    394人看过
  • 格式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一、格式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格式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将导致格式合同自始无效,我国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种自始无效,是指合同成立之时就不发生合同履行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人姝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事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格式合同所具有的违法性和可撤消格式合同所具有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性表明,这两类合同都可导致格式合同的相对人受到损害或者使用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为了体现法律保护合法行为、制裁违法行为的职能,法律要保护无过错的当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而受到损害,同时还要强制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有责任的当事人承担对
    2023-04-12
    359人看过
  • 格式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格式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
    一、格式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格式合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也称定型化合同、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和合同、附从合同、附意合同等。格式合同具有以下一般性特征:1.合同条款的单方意志决定性。格式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事先确定,条款之制订者一般系商品抑或服务的提供者或经营者,条款即为制订者的意思表示和意志表达。2.合同相对人对合同的意志附和性。3.合同的形式标准化和内容定型化。形式标准化指合同以书面明示之形式,在等同条件下适用于一切不特定的相对人。内容定型化,盖因合同条款不因相对人的身份而改变,不同合同的差异也仅限于相对人姓名或名称的不同和可能的标的数量的多寡。二、格式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吗格式合同一般情况并属于无效合同,除非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格式合同无效:1.具有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一方以胁迫
    2023-05-06
    257人看过
  • 未明示的格式合同无效
    因所购电脑与约定不符,北京消费者将戴尔公司告上法庭。戴尔却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案件由戴尔公司住所地厦门的法院审理。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戴尔公司的请求,裁定本案由北京的法院审理。2004年3月,家住北京海淀区的尹先生与远在厦门的戴尔公司联系买电脑事宜,戴尔通过传真向尹先生承诺所购电脑的配置,尹先生通过银行将费用8150元汇出。4天后,电脑送至尹先生家。开箱后,发现显示器与当初约定不符。在与戴尔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尹先生将戴尔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其出具相关凭证,说明所购产品的合法来源,办理退货手续,双倍赔偿货款,并负担案件受理费。答辩期间,戴尔公司提出管辖异议,要求将此案移送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审理,理由是双方一致同意的《报价单》上有约定,即所有销售交易均按戴尔《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条款和条件》执行,并注明买方可上网查询《条件》内容,或向戴尔公司索取。该《条件》规定
    2023-06-08
    356人看过
  • 那么怎么判定借款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无效的判定如下: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无效;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无效;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无效;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合同无效;设定高利贷利息合同无效。借款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1、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注意,这里不是双方约定的利息,而是根据银行汇率情况确定的利息额。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
    2023-08-06
    186人看过
  • 格式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一、格式合同是否一律无效?并不是,格式合同一般情况并不是无效合同,除非违法相关法律规定。格式合同也称定式合同、标准合同、附从合同。在一般的概念中,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合同是合同种类的一种,只是其中某些条款是签订的一方拟定好不允许改变的,如单位的劳动合同等,为了保护另一方的合法利益在签订和发生效力时有一些特殊规定,如对于重要条款应当标注并讲解。无效合同主要是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合法方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形。二、认定合同无效结算条款也无效吗合同无效的,结算条款一般是无效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争议解决条款不受主合同无效的影响。结算条款,如果双方无异议可以依据合同中结算条款来执行,如果有异
    2023-04-13
    231人看过
  • 如果部分劳动合同无效,则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对吗
    1、如果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则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对吗?劳动合同仅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它不会使整个劳动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发生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6个月,则不购买社会保险等。以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和财产的手段,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迫续签3。另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故意隐瞒事实,
    2023-05-03
    98人看过
  • 低于合同价格合同无效吗
    价格低于市场价的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有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未成年签的合同是无效吗未成年人签订合同一般来说可以认定为无效的,但是这个还是需要结合该未成年人的一些能力而言,如果合同的性质和他的年龄相适应的话,那么可以有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你需要判断该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是否与其年龄相适应。未成年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效力有四种情况:第一,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受益的合同,和接受赠与的合
    2023-07-21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格式合同无效吗?格式合同有效的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7
      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另外,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格式合同是不是说什么条款都无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9
      第一,合同中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 格式条款无效合同是否合法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2
      格式条款无效,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由此可以看出,只是该条款无效,并不是整个合同无效。
    • 无效合同当然是无效合同,那么这个无效合同能成立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
      无效合同可以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严重缺乏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整部条款无效还有效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5
      如果合同内容可分,合同部分条款无效,其他合同内容有效,不影响有效部分的效力;如果合同不可分,则部分条款无效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