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三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百六十四条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百六十五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百六十六条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一、什么叫做物权请求权
1、物权请求权的实现或物权性民事责任的承担,权利人无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为,权利人仅仅要求将受到妨害的物权恢复到其完满状态。而受害人欲请求行为人损害赔偿者,则应证明其实施侵权行为时主观有过错。
2、物权请求权的实现不以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为前提。而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现有财产或非财产性损害。
3、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主体并不局限于物权人本身,因为物权请求权是与物密不可分的,任何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如租赁物的承租人对他人侵害租赁物的行为可以提起诉讼行使上述权利。
二、如何区分债权与物权
(一)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二)物权与债权的主体、客体不同
(三)物权与债权的效力不同
(四)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
(五)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
怎样实现担保物权之诉?
439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后不足值怎么办
385人看过
-
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120人看过
-
怎么实现担保债权
488人看过
-
担保物权人向哪个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417人看过
-
什么是担保物权竞合?担保物权竞合时如何实现
321人看过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
实现物权担保诉讼费怎么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0实现物权担保诉讼不需要缴纳申请费用,如涉及到执行,缴纳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第七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不收取案件申请费用。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按照执行金额收取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八条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
-
担保实现物权费用怎么计算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9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实现担保的费用。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实现担保的费用。
-
担保物权人向什么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0担保物权人应当向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因为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
-
债权转让后怎样实现担保物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4债权和抵押权不能分割。 实现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或其他有权请求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的,经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可直接根据裁定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法律程序。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如果你是担保债权的受让人,则可以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
-
怎么实现担保债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01、保证,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 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变现。 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 4、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