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09:10:08 187 人看过

一、医疗损害责任是否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患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损害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可以请求以下损害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三、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的区别

许多患者认为只要和医疗机构发生了医疗纠纷,就主张医疗事故,这个观点是不对的。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就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不再需要必须构成医疗事故才能获得赔偿。

而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对诊疗活动中医疗事故的行政调查处理,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由此可见,医疗事故已经限缩为认定行政责任的范畴,而医疗损害则是主张民事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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