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使用权房限购什么时候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08:01:26 405 人看过

一、上海使用权房限购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上海使用权房限购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印发的《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换房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二、上海使用权房限购哪些情况限购

本市户籍家庭拥有2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本市户籍单身且年满18周岁个人拥有1户(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承租权和住房产权)的,不得再通过差价换房方式,取得公有住房承租权;

本市非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的2名及以上个人,不得通过差价换房取得同一户公有住房承租权。

使用权房俗称租赁公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相当于跟政府签了长租协议。使用权房是指上海市不可售、非独立的成套公房,这类公房只可以进行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操作流程相当于使用权证更换名字,转承租人,也就是所谓的“差价换房”。

使用权房种类包括:一种是老式石库门,新式里弄,旧式里弄,老洋房,老公寓煤卫合用的老房子;另外一种是七八十年代的工房,煤卫独用。

对已列入市、区政府确定的花园住宅、优秀历史建筑等具有保留保护价值的公有住房承租人,需要差价换房的,鼓励市、区政府指定的企业按照有偿退租或者差价换房的方式取得承租权。

非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相关程序改造为独用成套后,除花园住宅以外,承租人可以按照本市房改售房政策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4: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海域使用权是指什么,海域使用权的期限
    一、海域使用权是指什么海域使用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和颁发的海域使用权证书,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使用一定海域的权利。海域使用权都是为经营目的而设立,取得海域使用权的,都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个人即经营主体海域使用权。尽管海域使用者或从事养殖业或从事采矿业等,但使用者之间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并不会因此而产生一般性差别;与一般农业不同,海洋养殖业属于工厂化经营方式的高效农业,其投资收益的周期较短.不论具体的海域使用权是为何种用途而设立,均可统一称之为海域使用权。对于不同用途的海域使用权,可以根据其他特别法如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实行用途管制;另外,也可以根据海域使用权设立合同的约定实行用途约束。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根据海域的用途有所不同:1.养殖用海十五年;2.拆船用海二十年;3.旅游、娱乐用海二十五年;4.盐业、矿业用海三十年;6.港口、修造
    2023-06-18
    356人看过
  • 实施投标的期限是什么时候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的基本做法是什么投标的基本做法: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函》。交易中心在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投
    2023-07-22
    382人看过
  • 上海异地身份证办理什么时候开始实施7月1日起实施
    还在为办理身份证要多次往返户籍地而发愁么好消息7月1日起,上海公安机关推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目前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其他省市来沪人员异地受理办证工作也将分步实施。目前只针对天津、江西、还有湖北籍!除了这三个地方之外,其他的还是得回家办理哦!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业务,可选择邮政速递公司进行身份证投递。一、关于来沪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制度(一)哪些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1、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2、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3、其他特殊情况。(二)其他省市来沪人员何
    2023-05-10
    494人看过
  • 他项权证什么时候实施的
    一、他项权证什么时候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15年3月1日正式出台并实施,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同步颁发,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线试运行。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2、在抵押窗口排号;3、把产权证,身份证提交
    2024-01-13
    477人看过
  • 海南限购新规实施,你还能在海南买房吗
    海南楼市最新政策:实施全域限购海南省委、省政府2018年4月22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印发并执行。根据该通知,海南实施全域限购。通知明确,海南实行严格的限购政策,在已出台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全域限购。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海口、三亚、琼海已实行限购的区域,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该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述区域之外,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该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自本通知发布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该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加强购房资格审查,规范住房交
    2023-05-08
    62人看过
  • 耕地占用税什么时候实施
    一、耕地占用税什么时候实施2019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将开始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相关规定: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二、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三、哪些情况要交耕地占用税1、非农业开发:如果是在耕地上进行庄园、建造球场、驾校等非农化的开发,以至于土地的资源受到了破坏和占用,此时将需要征收这笔费用。2、改变用途:很多人在农田里不种地,却将其的用途
    2023-06-16
    190人看过
  • 公司回购股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法人代表与股东的区别是:法人代表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有最多的人)来担任的。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另外,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分配权、重大经营决策权、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构成公司的代表行为,并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可以由董事长、经理担任。由此可知,法定代表人权利来源于公司,公司执行的决议来源于股东会,若法定代表人按合法权限及规定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最终公司发生经济损失是由公司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且构成刑事犯罪,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经济责任人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
    2024-04-19
    337人看过
  • 上海购房是按使用面积吗
    在房产交易中,关于房屋计价采用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并未有明文规定。然而,就当前全国大多数地区而言,普遍采用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面积以及公共分摊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当然,亦存在部分地区以套内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为计价标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主要有三种计价方式可供选择:1.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计算;2.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计算;3.按照套数进行计算。若购房者所购房屋为现房,则无论采取何种计价方式,最终房价均应保持一致。而针对期房的购买,采用第二种计价方式无疑对购房者最为公平合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2024-07-27
    320人看过
  • 上海拥堵费实施时间
    拥堵费:交通拥堵费是指在交通拥挤时段对部分区域道路使用者收取一定的费用,其本质上是一种交通需求管理的经济手段,目的是利用价格机制来限制城市道路高峰期的车流密度,达到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目的,提高整个城市交通的运营效率。上海拥堵费实施时间:市交通委答复:将研究政策和收费可行性。据上海市交通委介绍,上海机动车总数达到304万辆,外牌车长期在上海市内通行已达90万-100万辆的情况,根据交通拥堵指数发现,外牌车辆问题已经成为加剧上海交通拥堵的一个突出矛盾。尽管此前推出了高架限行的新措施,但仍然有余地,未来再做评估后如果缓解交通拥堵的效果达不到,将采取进一步措施。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关于收取“交通拥堵费”的建议,是利用价格机制来调节城市道路高峰期车流量、缓解拥堵的一种举措,国外有城市进行了实践,国内北京、广州等城市也开展了相关探索。上海市交通委透露,下一步,其将把“交通拥堵费”的研究摆上议事日程,积极
    2023-05-05
    176人看过
  • 上海 房屋使用权 继承
    使用权房屋是不可以继承的,被继承人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但是被继承人去世后,与其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近亲属,可以要求变更承租人,继续履行原公房租赁合同。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一、《民法典》规定承租权可以遗嘱继承吗《民法典》规定,承租权并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承租权不能订立遗嘱的,承租人死亡后,由共同居住人继续租赁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赁关系的处理】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可否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能继承。股权具有财产性,因此股权是可以作为继承的客体的,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是可以作
    2023-03-07
    409人看过
  • 个税起征点上调什么时候实施
    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全国两会热门的主题之一。自2011年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后,时隔七年,个税改革终于迎来实质性大动作。全国人大已经公布了个税起征点上调时间为10月1日开始。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这次修订中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的转变,并且提高了起征点,扩大了低档税率级距,新设了专项附加扣除。在过渡期提前实施的是“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也就是将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从原来的每人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同时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获得数据显示,其中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税负可降低49%以上。以某月工薪(扣除“三险一金”)税前收入15000元的纳税人为例,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扣除“起征点
    2023-04-30
    342人看过
  • 上海外地车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限行时间: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注:工作日是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及国定节假日不限行。二、限行区域高架路: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段)、逸仙高架路(全线)、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沪闵高架路(全线)、罗山高架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其他道路:中环路(全线)、延安东路隧道、南浦大桥和卢浦大桥三、货车限行外省货运车辆限行时间:07:00-20:00禁止通行。限行区域:杨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周家嘴路-军工路-逸仙路-场中路-沪太路-汶水路-真北路-天山西路-剑河路-北翟路-S20外环高速路(北翟路至漕宝路段)-漕宝路-虹梅路-梅陇立交-虹梅南路-S20外环高速路(虹梅南路至徐浦大桥段)-徐浦大桥及其地面道路-S20外环高速(徐浦大桥至杨高南路立交段
    2023-04-30
    317人看过
  • 什么时候向全国实施房产税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财税改革课题组报告建议,及时总结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经验,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制度改革,将住房开发流转环节的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基于扩大试点范围,力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加快地方税源建设。同时,应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从2018年1月1日起将资源税从价计征方式改革全面推广到煤炭和其他资源性产品,并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按照国际经验,可考虑研究开征地方零售税(或称地方销售税),来加强地方政府税基建设。零售税是商品由零售商转至最终消费者的环节征收的终端的间接税,其税基可考虑由中央政府决定,税率由省政府决定,征收与管理则由市县政府执行,税收收入由省级政府和市县政府共享,用于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建设等,且可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税收用途及数额进行公开。此外,建议开征独立环境税,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音污染物作为征税对象。报告认为,
    2023-05-08
    83人看过
  •  上海购房落户政策是哪一年实施的?
    上海购房落户条件规定:非上海户籍居民在沪购房需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在上海没有房子且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落户条件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缴纳所得税、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上海购房落户条件规定:一、非上海户籍居民在沪购房1.需与上海户籍居民结婚。2、在上海没有房子。3、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上海累计缴纳63个月内至少60个月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二、落户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上海购房落户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的《
    2023-11-01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天津限购令什么时候实施?什么时候可以取消天津市购房限购?限购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0
      等购房税率能够得到实施的时候,限购令就能彻底取消了。天津”限购令“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累计1年缴纳
    • 上海14条新政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0
      上海14条新政为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实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22日转发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制订的《关于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 购房的时候的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使用年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是从年底算的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1、的土地使用年限,不是从签定购房合同时开始,也不是从房产证办理时开始,而是从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开始。2、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年限、销售房产的年限,都要计算在土地使用权年限内,所以,想知道所购买的商品房的具体土地使用权限,要见到开发商对该房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证上的年限减去购房之前的年限,才是购房后的实际使用权限。3、一般购房时,开发商不会主动出示土地使用证,购房者为保障自己的
    • 上海使用权房是否具有限制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3
      上海使用权房户口规定:使用权房的购买受户籍限制,也就是说只有上海户籍的市民才能购买。第二,使用权房产权不属于个人,不能向银行抵押,房款要一次性付清,不能贷款。
    • 什么是中国土地使用权限(土地实施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2
      中国土地使用权限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