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1:42:24 481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竞业限制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

一、劳动合同解除竞业限制有效吗

劳动合同解除后竞业限制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竞业限制合同有效吗?

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是依法签订的,在合同中有效,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是怎样签订的

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的联系:竞业限制协议是属于劳动合同中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制度评析
    现代社会中,保障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是市场经济对法制的必然要求,而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又使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存在流失的潜在风险,为实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双重目的,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进行了制度上的设计,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该法对相关问题仍留下较大的弹性空间,正确理解现行法律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并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能够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决策。一、《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制度的内容竞业限制制度是用人单位与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约定的限制该劳动者在离职后的合理期限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及24条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的主要内容:1、主体。竞业限制的主体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023-06-09
    372人看过
  • 企业用工合同中的劳动合同有期限限制吗?
    签订劳动合同几年是可以的,法律没有限制。理论上,签订一天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因此,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可以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重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下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2023-08-18
    1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在合同中体现吗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而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并且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具体来说,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一、签署竞业限制的内容包括哪些(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3)用人单位给付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
    2023-04-05
    130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区别吗?
    一、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定义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
    2023-04-13
    371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可以出现在劳动合同中?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签订竞业限制条款?
    除了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他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被列为竞业限制人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以及竞业限制,其中,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类人员在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或者是自己从事经营与原单位相同类产品的业务,竞业限制期限期限为两年。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指出,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5、重要
    2023-07-20
    266人看过
  • 劳动者可以主动放弃竞业限制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主动放弃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可以的。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当劳动者遵守约定时,单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不能不给,但劳动者可以主动放弃。一、员工泄密可根据什么法律依据追究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承担保守相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以及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有什么法律效力呢对于竞业限制条例,
    2023-06-23
    2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企业没有约定竞业限制如何应对
    1、制作完善周密的竞业限制协议,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2、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对于签订对象的合理性,应依员工职位的高低以及有无接触商业秘密的机会,作出不同的认定。对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也应有合理的限制,以免影响劳动者以后的就业机会;3、竞业限制的范围应与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大至其他行业领域,实践中应当权衡是否不当地剥夺了员工的就业权利;4、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择业及获得劳动报酬权,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补偿费;5、竞业限制的期限应当取决于该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中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的时间和员工掌握该商业秘密的程度、技术水平的高低。对于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商业秘密,其竞业限制期限可以不同,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两年;6、合理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和违约金标准,在竞业限制协议
    2023-04-07
    1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未规定竞业限制的补偿措施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竞业协议制补偿金标准关于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标准,我国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做出特别规定,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决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
    2023-07-17
    87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是否成立?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不成立,竞业限制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约定。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无法解除竞业限制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法解除竞业限制的,用人单位需要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2023-03-12
    481人看过
  • 如何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有哪些分类
    怎样合法制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分类法律解读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欠付的劳动报酬,并支付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是指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或者离任后的一定期间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的企业同类性质的行业,不得泄露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该案例中,用人单位尽管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和违反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但是,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因此,该竞业限制义务就终止,即劳动者无需支付违约金。因此,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该案例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竞业禁止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3-06-13
    110人看过
  • 竞业限制是否可以写入劳动合同中?
    劳动合同是否签竞业限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愿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法律中规定了竞业限制,但是并不代表竞业限制的约定仅能约束劳动关系中的企业和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吗?案例:张女士于2005年进入一家高科技公司工作,并任部门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从张女士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竞业限制补偿金。2007年6月,该公司以“张女士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积极配合领导工作”为由作出辞退张女士的决定。张女士认为公司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女士的申诉请求。公司按照裁决内容向张女士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按月向张女士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2007年8月,张女士开始就职于另一
    2023-07-03
    183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按月支付吗
    一般来说,如果单位确实是额外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允许双方约定支付的时间。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将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拆分成工资和竞业限制补偿金发放,则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应属无效。但从保险角度而言,用人单位最好是在离职后按月支付比较稳妥,以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合同签订几次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
    2023-02-23
    105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效力终止还有受限制么
    如果竞业限制条款效力终止,双方当事人不再受到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约束,是不受限制的。一、离职的合同怎么处理职后你不用拿到公司的合同,因为合同中应该已经注明公司及职员各执一份,再者说公司的合同对你来说是没有用的,你与公司的合同文本内容一样。辞职获得批准或同意后,公司会给你出具一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各地的格式不一样),有了这证明你就可以办理各种保险的转接等手续了。如果你在公司的重要部门工作,公司会在与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要求你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如果你在工作期间公司给了你保密费或在原合同中注明了保密费的支付方式,那么你就应该服从协议中有关保密的事项。如果没支付保密费,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保密费。当然保守原单位的秘密也是员工的义务。关于竞业限制,如果该协议中没有提到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单位声明不支付补偿金,你完全可以签下来,因为该条款是无法律效力的,你可以不受竞业限制。还有,如果你有过公
    2023-02-18
    471人看过
  • 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竞业限制有哪些规定
    竞业限制条款体条款如下:(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道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2)竞业限制的区域范围: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随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和区域应以能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区域为限;(3)竞业限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4)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大缩小,甚至失业,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可以在实践中与劳动者协商确定。(5)违约责任: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吗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8-07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条款是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4
      1、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
    • 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竞业限制条款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5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
    • 竞业限制合同有效吗,竞业限制有效性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18
      保密合同规定竞业限制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劳动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是指哪些,竞业限制是什么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一是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只约定竞业限制而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对于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无疑是显失公平的。二是限定竞业限制的主体。竞业限制协议一般应限制在有机会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决策人员、高级研究和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范围内。《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主体范围规定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将竞业限制扩大到全体员工,
    • 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是否需要继续主张竞业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可以约定不代表必须约定。没有约定竞业限制的,属于无需竞业限制的情形,劳动者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