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仲裁裁决结果不明的情况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13:22 209 人看过

1、一般不存在仲裁裁决结果不明的情况

《仲裁法》

第54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2、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仲裁?

1、申请仲裁应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如何对待仲裁裁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意味着,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如何对待仲裁庭裁决的结果呢?1、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裁决的结果,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重诚信的国家,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也要求我们信守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既然基于信任选择由仲裁机构处理纠纷,也就应当按照裁决的内容自觉履行。所谓自觉履行,就是裁决事项中对于履行金额作出裁定的,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裁决金额足额予以履行;裁决事项附有期限的,履行各方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误与损失;2、在一方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裁决结果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就裁决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a.申请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被执行人在中国境内的,由被执行人住所的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
    2023-05-01
    102人看过
  • 怎么查询仲裁裁决结果
    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一、劳动仲裁起诉有漏项该怎么办?如果仲裁时发现遗漏事项的,可就未申请事项再次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但是未在裁决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书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应当履行裁决书中的相关内容。二、被告不签字的仲裁裁决书是否有效劳动仲裁不签收仲裁书大概15天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2.非终局裁决:当事人未起诉的,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满15日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书中部分事项起诉的,仲裁裁决也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是对多个劳动者的,对未起诉的劳动者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起诉的劳动者
    2023-06-26
    432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法院能维持吗
    那要看仲裁裁决的处理是不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仲裁程序合法了,如果是,那一般就会维持,否则是会改判的。劳动者申请仲裁需要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23-04-27
    471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的结果如何判定
    这篇文章介绍了劳动仲裁和法院裁决的不同之处。虽然经过劳动仲裁庭审后调解未能达成协议,但根据法律规定所做出的裁决文件为劳动仲裁裁决书,而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天,若案情较为复杂,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5天。而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件称为裁决书,而法院审理后所出具的法律文件则称为判决书。1.经过劳动仲裁庭审后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根据法律规定所做出的裁决文件为劳动仲裁裁决书,而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天,若案情较为复杂,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5天。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件称为裁决书,而法院审理后所出具的法律文件则称为判决书。 劳 动 仲 裁 裁 决 书 的 法 律 效 力 及 执 行 情 况劳动仲裁裁决书是劳动仲裁机构就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裁决,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重要的法律约束力。一旦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内容,否则将承
    2023-09-03
    224人看过
  • 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有几种
    对于仲裁的裁决就只有一种结果;就是最终给出一个案件的判决;仲裁裁决也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并在审理终结时所作出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书面决定。作出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后程序,在实体上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裁判,在程序上标志案件的终结。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作出裁决是仲裁程序中至关重要的程序。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因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
    2023-02-28
    12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仲裁裁决书应补正
    裁决书的补正,又叫修正,指的是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书中,如果存在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可以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补正。关于补正的条件和补正的程序,仲裁法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按照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仲裁机构及国际仲裁机构的规则和仲裁习惯做法,仲裁裁决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变更或修正的。这些特定情况是:一、裁决书有计算错误、抄写错误或排版错误,或任何类似的错误,当事人可以要求改正;二、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提出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申请事项,或者仲裁庭在其意见中陈述过但裁决书遗漏了的应裁事项,当事人可以要求追加裁决;三、裁决事项模棱两可或表达不清,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释。上述改正、追加和解释要遵守严格的程序要求:一、只能由当事人向处理该案件的仲裁庭或仲裁机构提出;二、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后三十日内提出;三、仲裁庭可依职权主动对裁决书进行补正,且不受时间限制;四、改正、追加和
    2023-05-01
    324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一、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大家,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不是一个等位概念,具有完全不一样的适用情形。二、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对裁决不服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才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对于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更不能对案件作出裁决。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三、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撤销仲裁裁决的审理程序
    2023-06-06
    22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有效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不愿意调解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裁决先予执行只要符合法定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法律规定由仲裁庭直接移送法院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才可以执行。显然,仲裁先予执行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法院无权对先予执行裁决进行立案受理和实体审理、审查。劳动仲裁先予执行裁决制度,是对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工伤后医疗费得不到保障等,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甚至生存的紧急情况下设立的特别保障制
    2023-08-07
    217人看过
  • 裁决驳回仲裁请求的情形有哪些情况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这些情形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此外,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一、不得请求不予执行的情形1、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
    2023-03-21
    24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仲裁解决途径:仲裁庭的审理与裁决结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如下:(1)提交书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在法定时效内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是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5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仲裁庭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进行开庭审理。仲裁庭在开庭前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必须如实笔录。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劳动仲裁程序必经的吗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
    2023-08-18
    424人看过
  • 在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时,能否向法院申诉?
    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均起诉问题的处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后起诉的案件是否应该受理。当事人起诉的时间必有先后的之分,一方起诉后即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另一方若对裁决不服,也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起诉,部分法官认为另一方是对同一裁决不服起诉,法院对先起诉的案件也会进行全面审查,因此不需再受理另一方起诉;部分法官则认为,诉权是由法律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只要当事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则必须受理,双方互为原、被告。二是受理后合并审理还是分案处理。申请劳动仲裁超过期限,能否向法院起诉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的解决不同于其他争议,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须将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未经过仲裁程序,当事人不能直接将争议提交法院。《劳动法》第八十
    2023-07-21
    158人看过
  •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可在结案前作出部分裁决
    根据劳办发[1994]391号文件《关于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能否适用部分裁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确属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初步审理后,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形式裁决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医疗费:1、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3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2、职工因工负伤,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3、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2023-06-10
    176人看过
  • 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重新判决的结果
    一、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时效重婚罪孩子怎么判,针对这一问题,由我来为大家做简要的解释。这个问题蕴含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刑事问题,一个是民事问题,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当分开来讨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子女抚养权,关键是看哪方抚养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一方曾犯重婚罪,应影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但不是决定性因素。《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
    2023-03-09
    230人看过
  • 劳动仲裁结果决定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一)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适用1.“劳动报酬”争议。劳动报酬,包括计时(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报酬。2.“工伤医疗费”争议。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费、交通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3.“经济补偿”争议。经济补偿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提前
    2023-07-02
    7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仲裁结果执行情况如何?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01
      仲裁结果出来后按照仲裁决定书上的决定执行,对方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 在法院审判有哪些情况的仲裁裁决是终结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者对以上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是指仲裁庭在案件审理终
    • 无效仲裁裁决结果书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按照各国际仲裁规则的一般规定,仲裁裁决如系以下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仲裁地的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并宣布其为无效。 1、在无仲裁协议的情况作出的、或以无效(呈过期)的仲裁协议为据作出的裁决; 2、仲裁员的行为不当或越权所作出的裁决; 3、以伪造证据为依据所作出的裁决; 4、或裁决的事项是属于仲裁地法律规定不得提交仲裁处理的裁决等, 公民的法律意识在近几年中也是不断的提高,也会在确定了劳动
    • 仲裁裁决什么情况下不予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 我国对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