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不服要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2:10:39 500 人看过

应根据具体情况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必经复议)

「注意」①程序优于实体原则;②先后顺序:先复议后起诉

2.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复议,选择其一,无先后顺序)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有了争议,应按有关的税法规定,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只有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裁决仍然不服,才可以在按税务机关的决定交纳税款的同时,并在有关税法规定的期限内,以作出复议结论的税务机关为被告,向第一次作出征税决定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改变了原决定,也可向复议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不是与税务机关发生一般的争议,而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种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当事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经过申请复议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在申请复议期间还是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不停止执行。

《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搜索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税收征管法》

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的注意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警告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违法所得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6、在简易程序中主要是指罚款执行方式。(1)当场缴纳。当场缴纳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来进行。此时,必须向当事人出具
    2023-07-21
    435人看过
  •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二)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_____地税_____执扣字〔_____〕第_____号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你(单位)已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局签订了纳税担保协议书,同意在__________公司未能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缴纳所欠税款时对该公司截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所欠缴的__________元税款及滞纳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__________公司在限期内没有缴纳税款,为此,我局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对你(单位)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
    2023-06-05
    275人看过
  • 被执行人不执行强制执行,应该如何处理?
    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的处理如下: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怎么办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的。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你可以积极搜集对方财产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冻结、查封其名下财产;在查封后的规定时间内,还不偿还的,法院会变卖其财物,然后再给你应得的部分。如果是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可随时留意,等其有财产时再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
    2023-07-05
    362人看过
  • 不服驳回执行申请书要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法164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
    2023-04-27
    444人看过
  • 对工商行政裁决书不服如何申诉
    工商局作出行政裁定书后,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3-27
    195人看过
  • 法律判决后强制执行不了如何处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无法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止,权利人发现判决可以执行时,可以再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一、先予执行后申请人可否撤诉我国民诉法规定对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经当事人申请,可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钱财或者立即实施或停止实施一定行为即先予执行。先予执行后,申请人预先实现了以
    2023-03-29
    119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要行政复议的要不要算滞纳金
    一、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要行政复议的要不要算滞纳金(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送达机关,在民事诉讼中是人民法院,而在行政处罚时是行政机关。送达机关直接送达时,如遇受送达人
    2023-04-24
    201人看过
  • 政府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吗
    对政府强制执行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在一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应予立案受理。一、行政诉讼法院立案有哪些规定1、起诉(1)起诉的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起诉需明确指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即起诉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请求以及提出这些请求的事实根据,包括案件事实和证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必须先经过复议程序;⑥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
    2023-03-22
    60人看过
  • 相对人非诉行政决定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案情]某矿山有限公司因违反劳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劳动监察部门查处,劳动监察部门先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书》,对其作出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加付50%的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因该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劳动部门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行政裁定。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撤销该行政裁定。[评析]本案中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一是被执行人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非诉行政执行准予裁定不服,应当以何种方式寻求救济;二是人民法院对于被执行人提出的“申诉”异议,应当以何种方式予以答复。一、对非诉行政执行裁定当事人救济方式的惯常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若干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应当就是否准予强制
    2023-06-13
    8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达后,怎么办?
    送达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单方行为。送达虽然只是一种通知行为,却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必经程序。如果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无法以法定途径送达当事人,行政强制执行将无法展开。其实行政强制执行的操作流程是很简单的,另外催告并不是必须要进行的程序之一,比如消防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出警的过程当中遇到那些私家车占道的,在当事人根本都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强制性挪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有什么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场7当天按民事诉讼送达方式送达。主要包括: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委托送达;4、邮寄送达;5、转移送达和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3、行政处罚的类型和依据;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
    2023-08-15
    201人看过
  • 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
    关于“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的相关解答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时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够没有所限制,必须有规定可依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
    2023-02-18
    158人看过
  • 对税款核定不服如何行政救济
    一位从事个体经营的纳税人咨询: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如果对税务机关的税款核定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应当如何进行行政救济?首先。税务机关的税款核定是属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均可依法取得行政救济的权利。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如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核定。税务机关一般是采取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为核定税款的依据。其具体程序是:税务机关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纳税人税负水平。因
    2023-06-07
    191人看过
  • 案外人对强制执行异议要如何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
    2023-06-13
    481人看过
  • 如何处理:对复议机关的行政赔偿决定不服
    马某系某乡农民,在某镇开办了一个个体诊所。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卖淫嫖*案件时,卖淫妇女口述其是由马某介绍,县公安局便以马某介绍妇女卖淫为由,对其限制人身自由7天。后该卖淫女逃跑,派出所在此情况下对马某处以500元罚款,并收费30元。马某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罚款决定,并赔偿其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经济损失,并为其恢复名誉。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为,县公安局限制马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罚款和收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被申请人县公安局应当恢复马某的名誉,撤销罚款的决定,并赔偿马某在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共767元。??《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这确立了我国因行政行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行政赔
    2023-06-06
    17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理决定书如何强制执行,有哪些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若作出具体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力,则行政处理决定书由其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该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签了税务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11
      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具备法律效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
    • 强制执行的行政判决书如何修改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3
      (1)变更判决只能针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无权直接变更。(2)行为显失公正。适用变更判决,应注意的特殊事项是《行诉解释》第55条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变更判决,原则上只能减轻不能加重(注意例外);不能对行政机关未给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如何解决强制执行不执行该怎么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3
      1、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3、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警戒其尽快履行义务。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如何处理?如何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6条第3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你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他们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