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据具体情况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必经复议)
「注意」①程序优于实体原则;②先后顺序:先复议后起诉
2.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选择复议,选择其一,无先后顺序)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有了争议,应按有关的税法规定,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只有对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复议裁决仍然不服,才可以在按税务机关的决定交纳税款的同时,并在有关税法规定的期限内,以作出复议结论的税务机关为被告,向第一次作出征税决定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议改变了原决定,也可向复议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的规定,纳税人不是与税务机关发生一般的争议,而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有两种处理办法:一种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当事人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经过申请复议的程序。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在申请复议期间还是在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不停止执行。
《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搜索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税收征管法》
第八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对税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
24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税务政策
218人看过
-
税收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合理的吗
85人看过
-
行政处理决定书应当怎样写才能强制执行
453人看过
-
对强制执行费用不服的如何确定管辖
238人看过
-
逾期多久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罚
336人看过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行政处理决定书如何强制执行,有哪些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4若作出具体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权力,则行政处理决定书由其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则该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签了税务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11可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具备法律效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律法规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这些规定和
-
强制执行的行政判决书如何修改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3(1)变更判决只能针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对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无权直接变更。(2)行为显失公正。适用变更判决,应注意的特殊事项是《行诉解释》第55条之规定,即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变更判决,原则上只能减轻不能加重(注意例外);不能对行政机关未给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
如何解决强制执行不执行该怎么处理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31、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3、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警戒其尽快履行义务。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如何处理?如何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6条第3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你对处罚不服,可以向他们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