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执行完毕之后罚金还是要交的,罚金和徒刑这是两个并列的刑罚措施。如果不缴纳罚金,后面法院会对罪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一、判处罚金根据什么决定罚金数额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
二、主刑和附加刑是什么意思
主刑亦称基本刑或本刑,是从刑或附加刑的对称,是对犯罪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和对象都比较广泛。在适用方式上,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适用对象上,既包括严重的刑事犯罪,也包括一些较轻的犯罪。罚金刑属于财产刑的范畴,它是以强制犯罪人交纳金钱为内容的刑罚方法。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随着刑罚体系的不断完善,附加刑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普遍,而罚金刑作为附加刑的主要刑种之一,其打击犯罪的作用已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罚金刑适用的具体幅度与具体原则,导致罚金刑的适用在实践中随意性过大,这一点在一些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显得尤为突出。
罚金刑与主刑的适用脱节,导致轻罪重罚或重罪轻罚的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只有根据刑罚中主刑罚的处罚档次建立规范的罚金刑处罚档次,才能真正做到罚金刑适用上的罪刑相一致。
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死刑的执行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严厉因此也应当最为慎重的一种执行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当然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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