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运用何种方式获取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10:05:21 352 人看过

两个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获取的方式有出让、划拨以及转让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及获取方式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以用途确认。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行、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获取方式:

1、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2、拍卖、拍卖是指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3、挂牌、挂牌是土地公开出让的重要方式。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挂牌),是指通过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

4、协议、协议是通过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而设立的。是指通过出让、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的一种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何种性质的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我国的公民、组织等主体是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财产性权利,也是一种物权,权利人是可以自由的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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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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