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09:56:08 157 人看过

一、退休人员工伤待遇能否继续享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退休后聘用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已消失,已经无法再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故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但是双方基于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关系建立了劳务雇佣关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关于雇主责任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退休人员工伤如何赔付?

1、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20个月=51020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2、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8个月=45918元。

(2)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173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

金)+2173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173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3、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6个月=40816元。

(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173元×70%=89285元,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173元=2173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928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1730元=155611元。

4、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4个月=35714元。

(2)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2173元×60%=61224元,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173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122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17346元。

5、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2个月=30612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173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173元=1530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6、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10个月=2173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173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73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7、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8个月=20408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173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173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8、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173元×6个月=1303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173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173元=2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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