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可见依据现有规定如果分公司参诉其必然属于“其他组织”类,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规定了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并对“其他组织”做了列举式的规定,大部分的分公司似乎都排除在外,但同时第九项“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又给审判实务中设置了周旋的余地。依该解释,能够作为当事人的公司其必须符合这三个条件即合法成立、有组织机构、有财产。
关于该解释中关于财产这一条件,并未明确规定,对“财产”的理解事务中普遍有两种认识,一种是理解为注册资本,一种理解为可独立支配的财产。如果依据第一种理解,那么分公司显然是不能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因为分公司并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即便是有也是总公司的流动资产,其注册登记表上资产为零。如果依据第二种理解,那么又产生一个问题,如何判定分公司有多少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一般而言,分公司以“某某公司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民商事活动,合同相对方并不了解该分公司资产,甚至也不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关营业资格,也根本不可能获得到相关证明。在其可独立支配的财产难以判定的情况下,审判实务中出现了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不予判定。也就是默认为其具备一定的财产,符合“其他组织”的条件,可以参加诉讼。另一种做法是通过查看分公司财务是否独立核算,来确定其是否具备当事人资格。这一点需要由原告方举证,而现实情况是原告方对此难以举证,法院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即便理解不一,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制定这项解释的本质目的是为了保证判决顺利执行,从而填补当事人损失。如果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的组织发生纠纷被诉至法院的话,那么许多判决是根本无法执行的,也起不到填补损害的目的。因此民事诉讼法也没有将此类组织列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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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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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5公司法对分公司诉讼地位的法律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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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如何承担责任,分公司在案件纠纷中的诉讼地位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1对涉及分公司的诉讼地位和民事责任承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对于分公司已不存在,或关闭、或撤销的情况,其民事责任承担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其权利义务应由其开办、设立的总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担。此时应以总公司为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二、分公司有较强的偿付能力的,应只以分公司为被告,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因为这类分支机构一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很强,而总公司往往设在外地,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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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总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311、首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审查并不审查被告偿债能力;其次,进入案件实体审理阶段,分公司作为被告的偿债能力并不在审理范围之内;最后,分公司债务由总承担已由等法律明确规定,利益并不因未追加总公司做被告而受有损害。故此,“审查分公司偿债能力说”无论在法律程序性还是法律实体上都是站不住脚的。2、其次,总公司与分公司作为共同诉讼主体必然是,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并非承担连带责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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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诉讼中股东第三人的地位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6股东和公司之间系天然的利益共同体。公司的对外交易活动、民事诉讼的胜败结果一般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产情况,从而间接影响到股东的收益。由于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具有一致性,公司对外活动应推定为股东整体意志的体现,公司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张也应认定为代表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虽然公司诉讼的处理结果会间接影响到股东的利益,但股东的利益和意见已经在诉讼过程中由公司所代表,则不应再追加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公司对外进行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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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如何区分义务关系第三人?它们的诉讼地位与诉讼地位?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5义务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授益处分的积极影响,或者参与了不利益具体行政行为,而未被列为被告或不具备被告资格,参加到行政诉讼中来,提出自己独立诉讼主张的个人、组织。之所以把这种第三人定义为"义务关系第三人",是因为当行政主体所做具体行政行为被判决违法时,该第三人可能会因此而被判决承担某种实体性义务,即被剥夺、丧失或减少某种实体性权利。 从概念可以看出,义务关系第三人包括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