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临时占道停车场为代表的场地租赁停车场,除车主和停车场另行专门约定成立保管关系的特殊情形外,在车主与停车场之间成立的是停车场地临时租用合同关系,车主交纳的费用仅是场地租赁费而非保管费,在停放车辆发生丢失、毁损时,停车场并不承担保管责任。
不过,临时占道停车场同时负有在显要处标明“临时停车场”字样,并且向车主发放的收费凭证上需明确标明,所收费用为停车场地租金费的义务。如未履行而致车主有理由相信与停车场形成机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的,停车场仍应担责。
一、免费停车场无重大过失不担责
1、免费停车的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应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在该情形下停车场不能定义为免费停车场,对停放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未托付保管物品被盗不会赔偿
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如果欲一并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达成保管合同,需另行就车内物品与停车场缔结保管合同,并交纳相应的保管费用。如果车主既未将车内的贵重物品交付停车场管理人员,也未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的情况明确告知停车场管理人员,该情形下车内物品不应在赔偿范围内。
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
机动车停车非法占道承担责任吗
344人看过
-
免费停车场无重大过失不担责
256人看过
-
责任归属:停车场道闸砸车,责任应由谁承担?
303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特殊承担方式
411人看过
-
占道停车被撞责任在谁
284人看过
-
停车场里刮到别人车 停车场要担责吗
257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临时停车不按规定占用车道会罚款多少?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41、如果行驶人在场,交警能够指出违法做法,并予以表面警告,令行驶人立即驶离。通常行驶人只要迅速驶离即可,无罚金的处罚。 2、如果行驶人拒却驶离,行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路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金。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置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 3.如果行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金贴罚款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路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敏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
停车场占用车道如何划分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8朋友,如果你能够更进一步将问题谈清楚一些就好了。就你提出的问题,问机动车辆违章停放在行车道上,造成了交通事故肯定是应该怎么定责,这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是啊!比如,这台车子确实是无故的停放在了机动车行车道上,被对方的车辆撞坏了,就可以认为应该由这台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责任自负的话,那么就有失公允了。尽管是这台车辆违停,如果其他车辆行驶时与这台车子相撞,应该说还是应该由对方负全责的。也可换句话讲,行
-
定向车道变道的特殊规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1方向车道正式生效,违反通行罚款200元记录3分。方向车道是指根据道路预设方向到达的地方,指定的车道只能到达规定的地方,使用规定方向的车辆,不能到达其馀地方的车辆的专用车道。市交通警察总队秩序支队设施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方向车道旨在缓和主要城市车辆通过桥梁、隧道等道路车辆交错等问题,进一步增加桥梁、隧道等多道路汇入或分流情况道路的通行效率,改善桥梁堵塞现状和交通秩序,减轻交通压力。
-
临时停车场贴的申明字能免责么?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停车场的免责申明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停车场收取了您的保管费,您与停车场的保管合同成立,停车场的免责申明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您的车因停车场的保管
-
深圳停车场停车被盗谁担责?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09《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停车场管理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经营性停车场的管理单位因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因不符合停车场管理规范而造成停车场内的机动车受到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你可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约定及实际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