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执行夫妻义务是否应离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2 16:34:25 377 人看过

一、妻子不执行夫妻义务是否应离婚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要求离婚,但是不一定能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起诉离婚,但是只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夫妻义务有哪些

夫妻的义务,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2.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3.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4.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三、夫妻义务没有履行可以请求赔偿吗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只有其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丈夫才可以在离婚时主张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n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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