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变价的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8:33:09 126 人看过

一、破产财产估价。

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破产财产的估价应当由具备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对于房屋、土地使用权等重要财产的估价,应当由符合有关规定资格的评估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对于不能变卖的实物进行折价分配的,一般也应当进行估价。实物为动产,并有可供参照的市场价格的,为节省时间和费用,也可以采取全体债权人协商定价的办法。协商定价时,除市场价格外,还要适当考虑财产的折旧、用途、市场供求等因素。

二、破产变价方案。

根据破产法第111条的规定,管理人进行破产变价,应当拟订破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表决。该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管理人应当按照由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在未通过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由于破产变价常常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提交债权人会议的破产变价方案一般应是原则性的方案。例如,变价工作的组织、需要变卖的财产以及其中应予公开拍卖的财产,重要财产变价的程序,等等。一般来说,管理人在破产变价方案的范围内,对破产财产的处分应有一定的灵活处置权。这对于提高破产变价的效率和效益是必要的。鉴于存在这种灵活处置权,管理人实施破产变价时应当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各债权人有权随时就破产变价情况向管理人提出询问、查阅有关材料和进行必要的调查。对于管理人员在破产变价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损害债权人利益者,人民法院应解除其职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公开变卖原则。

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当公开进行。实践中,变卖破产财产可采用的形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拍卖。

这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出售破产财产的办法。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可以通过出价者之间的竞争提高财产的售价。其缺点是出售程序较复杂,操作成本较高。所以,采用拍卖形式变价的破产财产,应该是那些价值较高并有多个购买者竞价可能的财产,例如土地使用权、房屋、成套设备等。

2、招标出售。

招标形式类似于拍卖,且费用较低;但投标系不公开竞价,投标者不了解彼此的出价情况,故难以达到拍卖的竞价效果。

3、标价出售。

对零星财产,可以直接提出价格,寻求买主。其具体方式多样,如散发报价单、举办交易会、在公开市场陈列出售、个别联系买主等。标价出售可给予求购者议价机会。标价出售操作简单,费用较低,但不大容易获得最有利的售价。

根据破产法第112条的规定,以上三种方式中,一般应采用第一种。但是,债权人会议决议采用其他方式的,从其决议。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4、破产财产的整体变卖。

破产法第112条还规定,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所谓全部出售,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成套设备或生产线的出售;二是企业整体出售。成套设备是按照特定的技术目的和要求,依据一定的整体设计,由多种不同的技术装备组合而成的生产系统。而企业整体上不仅包括了生产系统,还包括了内部,管理、市场销售、技术研发等系统。通常这些系统中都包括了专利、专有技术、商标、版权、商誉、客户网络、专家团队等各种各样的无形资产。一般来说,整体变卖的收入明显高于有形财产分别出售的收入。所以,在整体变卖时,可以对现有财产进行优化组合。在组合过程中,可以剥离出一部分有形财产或无形财产单独出售,也可以将现有财产分为若干整体分别出售。破产财产的整体变卖,通常应采用拍卖或招标的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财产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讲解破产清算组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fenpei):(一)破产财产的变价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二)破产财产的分配(fenpei)1.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2.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实
    2022-11-29
    209人看过
  • 破产财产变价占优策略有哪些
    相对于律师个人或律师事务所做为破产管理人而言,在拟定破产变价方案过程中,占优策略似乎是其个人(个体)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供选择的“策略”之间,必然有一个占优策略,如同囚徒困境中“每一个囚徒有一个严格占优策略”一样。当然,这种占优的策略应当是法律干预的结果,否则,就会失去律师以其职业属性参予破产程序的意义。当然,在此我们会质疑职业属性不同的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同样做为破产管理人,在拟定破产变价方案过程中是如何对待法律干预的?在此不做深究。问题是,我们做为律师,在行使管理人职责中,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那个藏于方案的书面文字后,在法律或经济学的语境中的解读中被那个“想法”,包含有策略的意味吗?如果是这样的话,如何能使这个想法,即占优的策略确保其正确性呢?这当然需进一步的认识,即在完成上述一般性步骤和一般性策略性步骤之后,占优的策略就已形成于若干与相关的人和事情之间的“博弈”。然而,这个结果虽
    2023-04-29
    124人看过
  • 破产财产变价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破产财产变价的咨询律师回答: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相关法律知识:破产法有关规定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4-29
    256人看过
  • 破产变价方案如何通过
    一、破产变价方案如何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7条第2款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几种情况参照这一顺序清偿:第一,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或者依据劳动合同对企业享有的补偿金请求权;第二,债务人所欠非正式职工(含短期劳动工)的劳动报酬;第三,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第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含哪些内容1、可供破产分配的财产种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2、债权清偿顺序、各顺序的种类与数额,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还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
    2023-06-06
    188人看过
  • 怎么理解破产变价?
    债权人会议
    1、什么是破产变价?破产变价,是指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以后,即应迅速着手进行破产变价的工作。破产清算以金钱分配为原则,实物分配为例外,此为各国之通例。我国破产法也贯彻这一原则。破产变价是贯彻金钱分配原则的必要环节,也是制约金钱分配实施过程的主要因素。作为金钱分配原则的例外,破产法允许采用实物分配,这是为了避免因部分财产难以变现而拖延破产清算时间、增加破产费用而不得不采用的替代办法。在司法实践中,部分破产财产无法变现的情况比较常见,因而实物分配的做法较为普遍。但是,应当看到,由于实物的市场价值存在一定的变动性,加上实物估价过程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实物分配通常难以保持较高程度的公平。所以,破产清算应当尽可能地采用金钱分配。为此,需要做好破产变价的工作。2、破产财产变价的基本原则企业财产的变价,最
    2023-06-06
    280人看过
  • 破产前变卖公司财产犯法吗
    这是属于的违法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损害利害关系人利益的行为1、破产渎职行为该违法行为的主体需具备特定身份,即企业董事、经理等负责人。主观方面表现为重大过失或故意,即未尽到董事、经理等负责人应有的勤勉义务、忠实义务。客观方面表现为决策错误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进而破产倒闭的。2、欺诈破产行为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债务人,主观方面需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用隐瞒真实情况,或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实施某种物的处分行为或交易行为,导致债权人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或者使得债务人财产情况不明,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3、个别清偿行为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债务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破产案件受理前6个月内,已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破怀集体受偿秩序,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4、浪费破产行为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也是债务人,主观方面系放任的故意,即已知或应当知道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23-06-14
    450人看过
  • 清理、估价、处理破产财产
    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最终是要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处理,获得的价款记入企业破产财产数额,以清偿债务。清算组清理、估价、处理破产企业财产,是人民法院赋予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赋予清算组十大职责,其中第一到六项就是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估价、处理的具体内容。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估价、处理是清算组最终制定分配方案,进行清偿工作的前提,也是清算组进行分配之前的最主要的工作,清理工作主要要具体查清破产企业的财产、确定其数额。清算组对破产债权的清偿,主要是以支付金钱为主,因此,对清算组而言,清理能知道破产企业有多少财物,只有在此基础上对财物进行估价,确定其价值,才能确定其破产企业财产的具体数额。对破产企业财物的估价,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要由有资的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否则,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害债权人利益。清算组在对企业破产财物进行实事求是
    2023-06-09
    483人看过
  • 破产财产应当如何估价
    破产程序的最终目的是要用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清偿破产企业的债权,为求破产分配的最优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明确规定清算组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可以将实物合理作价后分配给债权人,也可以变卖出售,破产分配方案中也应有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将财物合理作价或者将财务变现,都涉及一个估价问题,这就是对破产财产的评估。企业被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会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如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知识产权、股权等,清算组必须将这些财产进行评估作价,按所作价格计算破产财产的总额,才能在具体分配破产时将这些财产以不同的形式分配到债权人手中。清算组在对破产财产评估时,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中介部门和有资格的人员进行,防止错评、误评、漏评,减少破产企业的财产总额,但市场是浮动的,价格也应上下波动,因此,评估出的价格也不能一成不变,最终要以市场行情上浮还是下降来定。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
    2023-04-29
    387人看过
  • 破产企业财产的拍卖变现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类型及特点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按委托人不同,可分为政府委托的拍卖和法院强制拍卖;按拍卖方式不同,可分为整体拍卖和分体拍卖。(一)按委托人不同分为:1、政府委托的拍卖。它是各级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在国企改革、改制、改造中,对一些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由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破产企业代表等组成破产清算小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破产清算并委托拍卖。它的特点是:(1)拍卖标的以国有中小型企业为主。(2)由于是主动破产,政府支持,委托人给拍卖行的前期准备时间也较为宽松,有利于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广泛征集竞买人。(3)委托人多有前置性限制条件,如买受人须保证企业职工安置等。2、法院委托的强制性拍卖。它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因经济纠纷案件被债权人上诉法院,由法院判决强制性拍卖企业资产,破产还债的委托拍卖方式。它的特点是:(1)拍卖标的多为小型企业,各种经济
    2023-06-14
    90人看过
  • ______破产清算组关于降价拍卖破产财产的请示
    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破产清算组在对破产企业________的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以评估价________元为起叫价,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委托_______拍卖行公开拍卖,_______拍卖行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报上刊登了拍卖公告,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写明拍卖地点)举办拍卖会,清算组派员参加了拍卖会。经拍卖,该破产企业的房地产(或其他财产)无人应价。为尽快变现破产企业财产,__________拍卖行建议清算组下调拍卖起叫价,清算组考虑该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及市场因素,决定调价幅度为原拍卖起叫价下调____%比较可行。当否,请指示(清算组印)组长: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06-09
    444人看过
  •  破产财产追回方法与途径
    本文介绍了应追回的破产财产,共包括七点。这些财产包括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清偿个人债权人且未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相关财产、隐瞒、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相关财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得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其他应当分配的财产,以及破产程序终止后才发现财产的和破产程序终止后才能行使的财产权和其他属于破产财产的财产。应追回以下破产财产:一、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二、为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的债务,放弃债权。2、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因破产原因仍清偿个人债权人且未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相关财产。3、破产人隐瞒、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等相关财产。4、破产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得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
    2023-11-15
    457人看过
  • 破产财产可以变卖几次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财产可以变卖几次破产拍卖最多三次。第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可以直接接受该破产财产作为抵债,如果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能接受的,该破产财产会被法院公告变卖来处理。二、破产企业的情形有哪几种在下列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一)企业达到了破产界限,债务人申请破产的。(二)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而债务人不申请和解,或者不能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驳回的。(三)整顿期满,债务人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四)企业在整顿期间,不执行和解协议;或者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者实施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引起整顿程序非正常终结的。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裁定的内容应当包括:破产债务人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所在地、法定代表人等;破产的原因;宣告的法律依据以及破产以及破产宣告应进行的有关事项,如成立清算组和重新申报
    2022-01-09
    496人看过
  • 总体变卖破产财产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价,甲、乙双方就变卖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总体变卖_________破产财产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以人民币_________元,向乙方总体购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本合同所变卖的破产财产,具体指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的会评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全部财产。乙方仅以其现状予以转让,转让移交后的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第二条如果在实际移交破产财产中存在下述情形时,应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实际盘点评估值所占竞卖价的百分比从甲方购买的总价款中予以扣除。1.移交财产中过期、变质、损坏等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及移交时不能正常运作的机械设
    2023-04-23
    160人看过
  • 婚前财产如何变为女方的合法财产?
    男方婚前的房子婚后写上女方的名字,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照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所以房屋归女方所有。结婚前一人出资买房,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结婚前一人出资买房,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结婚前一人出资买房,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2023-07-18
    40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更多>

    #破产财产
    相关咨询
    •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有哪,法律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9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根据法律手续的齐全程度决定是否拍卖,法律手续齐全的进行拍卖,不齐全的公告竞价处理。对不宜拍卖又难以变卖的,可以将实物分配给债权人。
    • 破产财产变价损失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8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破产财产变价需要评估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6
      破产财产是需要进行估价的,因为要进行拍卖。破产财产的变价,是指管理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依照法定的条件和方式出让给他人,使之转化为金钱状态,以便于进行清算分配的过程。必须实现破产债权的等质化和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以保证破产分配的公正和合理。破产债权的等质化,也就是将非金钱的破产债权换算成金钱债权的过程;破产财产的等质化,也就是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转化成金钱状态的过程,这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是通过破产财产的
    • 需要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的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12
      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风险提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 破产财产变价处置方案要人民法院批准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