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目的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2:10:10 354 人看过

合伙企业中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一方普通合伙人想要转让自身的财产份额,则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能完成转让。另一方面,有限合伙企业转让自身财产份额需要提前30个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才能实行对自身的财产份额转让。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保证了企业管理人员的稳定,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即GP,GeneralPartner,有限合伙人即LP,LimitedPartner。有限合伙人非常类似于公司制中的股东,不能用劳务出资,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的种类及特点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大类: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3.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
    2023-06-09
    209人看过
  • 合伙企业概念分类
    一、合伙企业概念分类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
    2023-04-24
    85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概念及其特点
    合伙企业是指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合伙企业首先要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注册与公司注册类似。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形式有什么不同呢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形式的不同之处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适用范围。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规定。此外,《合伙企业法》只规范注册登记为企业的专业服务机构,而很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并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但在责任形式上也可以采用《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特殊的普通合伙的责任形式。因此,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在附则中专门做出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
    2023-07-15
    387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与合伙】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形式
    咨询:什么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律师解答: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是:1、合伙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由二个以上投资人投资;2、合伙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3、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4、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5、合
    2023-06-06
    191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类型及与其他形式的比较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炳旭)中,特别增加了“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这是根据实际需要对法律的更新所谓的有限责任合伙在合伙法中称为特殊普通合伙。这是1990年代后国际社会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主要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有限责任合伙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在这些专业人士的实践中,如果一个或多个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对合伙企业造成债务,这些负责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不负责的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将有助于这些采用合伙制的专业服务机构不断扩大规模。这也是中国加入WTO后为适应国际经济形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考虑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需要,特殊一般合伙制>第55条: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2023-05-07
    92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类型以及比较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2006年(丙戌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特别新增了有限责任合伙,这是根据现实需要作出的法条更新。所谓有限责任合伙,在合伙企业法里称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上出现的一种新的责任形式。它主要适用于专业服务机构,比较典型的就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限责任合伙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在这些专业人员执业当中,如果某个或者几个合伙人,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时,这些责任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没有责任的合伙人,仅以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为限来承担责任。这样有助于这些采取合伙制的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地扩大规模。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为适应国际经济形式,从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需要上考虑,而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
    2023-06-06
    28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的分类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28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的种类及意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
    • 合伙企业的含义及种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8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
    • 合伙企业的类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合伙企业的类型: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 合伙企业的分类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8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