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范围和法律效力是怎么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08:11:03 168 人看过

一、企业规章制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1.规章制度的内容合法、用语规范。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由于不了解或漠视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某些内容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的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一些职位只能有男性担任,这种规定明显不合法,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又如有些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女职工不准怀孕的制度,这明显不合法,又如,本应该由董事会制定的由总经理拟订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直接制定未经过董事会的批准等等。应有总经理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经理办公室拟定后总经理口头同意的,单位未盖章,总经理未签字批准的,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企业自然得不到法律支持。

2.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确定。许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都只是由企业的董事会或总经理甚至是某个部门制定后即实施。法律规定涉及到职工利益的企业规章制度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规章制度确定后应当公示,或直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让劳动者签署。许多企业有些规章制度根本不为员工所知,也使这些制度无法得到全面贯彻,建议用书面形式或包括电子文件形式,必须要向全体员工公示,否则不对员工产生效力。

4.规章制度应当及时修改、补充。现实生活复杂多变、现行法律不断推陈出新,制订当时合法的内容可能现在已不合法或者规章内容已经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企业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专家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修改、补充相关内容。

二、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制定

优秀的规章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只有根据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制作程序,才能真正制作出满足企业需要的好规章制度。好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规章制度需要的形成和议案提出

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根据企业的状况和科学合理的预测,发现需要在哪些方面设立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哪些方面需要利用制度推动企业的发展,哪些制度需要变革,并根据企业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的各部门的规章制度设立提案权的规定,提出规章制度立、改、废的议案,提案应说明理由。在这个阶段,企业也可借助专家的力量预测规章制度的需要,如需要哪些劳动规章制度,可咨询劳动法方面的实务专家,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方面的规章制度的需要可咨询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方面的有关专家等。

2、审查、立项

企业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及其他有权部门就提出的议案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提案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应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起草。

在这个阶段,除非一些特别简单的制度可由企业自己制作外,宜聘请规章制度设计的专业人士介入。

3、起草

负责起草规章制度的人员、专家,应仔细研究提案说明,明确要设立的规章制度的目的。然后应用规章制度制作技巧,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

在这个阶段,其他部门应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

4、讨论批准

草案完成后交有关部门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如有必要,根据讨论意见作必要的调整。最后交有关部门批准或通过

5、公示

经批准后的规章制度,如涉及到职工的权益,应采取合理的方式向职工公示。以便员工遵守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董事会相关文章
  • 法律如何规范管制制度的标准和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证券托管制度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其托管制度和指定交易制度联系在一起。指定交易制度于1998年4月1日起推行,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某一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交易单元参与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账户的交易申报指令,直至该投资者完成办理指定交易手续。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深圳证
    2023-07-06
    175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法中高管的范围和法律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是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一、监事人应负什么责任监事人应负的责任如下:1、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3、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4、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经营异常对法人的影响有什么经营异常对法人的有以下影响:1、异常名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将在3年之内不得在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2、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金融机构可能会不受理该企业的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三、
    2023-06-24
    197人看过
  • 规章制度怎样制定才合法生效
    (1)制定程序合法。即职工参与,凡是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应该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没有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在职代会闭幕期间的,应该征得超过半数职工所推举的职工代表同意,或者交给过半数的职工群众讨论,并听取意见。(2)已向劳动者公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以后以正式文件公布已经向劳动者公示。(3)不违反国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没有经过以上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企业一定要通过法定程序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才能在放心经营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诉讼风险,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同时也能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广大劳动者朋友,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并向您公示,对您是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在劳动仲裁中您可以据此提出异议。
    2023-06-14
    179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度违法怎么办?
    一、公司制度违法怎么办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也就是不合理的时候。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尽可放心。二、企业规章制度怎样才合理(一)、规章制度必须合法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
    2023-06-02
    484人看过
  • 2024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怎么规定
    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怎么规定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
    2023-11-22
    277人看过
  • 公司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案例]马先生所在的某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发给补休单,由公司安排补休或由员工本人在年度内申请补休。公司不能安排补休的给予支付加班工资;员工本人不申请补休的不予支付加班工资。”[问题]1、公司规定的加班补休制度是否合法?2、公司规定的补休期限是否合法?3、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是否合法?[观点一]1、公司加班补休规定是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管理权的体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合法;2、公司安排员工补休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观点二]公司这样的规章制度不合法,理由如下: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
    2023-06-05
    393人看过
  • 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有效的规章制度应当具备以下三要素:1、依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2、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确定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征求职代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确定。3、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符合“三要素”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
    2023-03-27
    147人看过
  •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程序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有以下程序: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一、公司签假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公司签假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
    2023-06-20
    271人看过
  • 公司规章制度法律效力低于劳动合同
    【读者投诉】公司单方面提高违约金姜小姐是南昌人,硕士学历。前年4月,她应聘成为义乌某相框公司的研发主管,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每个月支付姜小姐800元钱作为住房补贴,若姜小姐提前辞职,需赔偿公司1万元房贴违约金。4月21日,母亲病重,姜小姐有了辞职回家侍奉老人的念头。领导知情后,劝她不要辞职。虽然我也不想抛下工作,但母亲只有一个,我不想以后后悔,大不了承担违约责任。去意已决的姜小姐递交了辞职报告。4月23日,公司人力资源部告知姜小姐,她需要支付2万元违约金才能离开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蔡某解释,去年公司重新制定了规章制度,享受住房补贴的员工如果工作不满3年辞职,违约金为2万元。新的违约金制度在公司宣传栏里公示了1个月,是合法的,可能你没注意。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不是1万元吗?怎么能随便涨价?姜小姐想问,到底是劳动合同说了算,还是规章制度说了算。【记者调解】当事人同意留
    2023-06-10
    211人看过
  • 公示在法律范围内是否具备效力的规定
    一、公示在法律范围内是否具备效力的规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它包括公示权利、对抗力、公信力三方面内容。公示在于使人知道物权权属状况,得到社会认可,使物权获得绝对的效力。对抗是指物权人可以凭借已公示的物权来排斥任何其他权利主张,以保护物权人的利益。公信在于使外界信赖这一权属状况真实、合法、有效,是公示在法律上的逻辑结果,依此而为的交易受到法律保护。公示的内涵与性质显然不同于告示和公告。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二、公示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公示的基本内容通常如下:1.进行公示的原因;2.事物的基本情况。党员发展公示一般要包括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入党时间等;3.公示的起始及截止日期(以工作日计),意见反馈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4.发布公示的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及发布时间。三、公示的特点有哪些公示具有
    2023-12-03
    371人看过
  • 再犯的法律规定和制度
    再犯指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累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与其他再犯的区别:(1)主观罪过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其他再犯无此要求。(2)前后罪处罚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均须为有期徒刑以上,其他再犯无此要求。(3)前后罪时间间隔要求不同:累犯要求前后罪时间间隔须在5年之内,其他再犯无此要求。累犯和再犯的区别是什么?两者区别主要是:1、累犯是我国法定的从重量刑情节,再犯不是。2、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一个罪行与后一个罪行均是故意犯罪,再犯不需要。3、一般累犯需要前罪和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构成再犯不要求刑罚的程度。4、一般累犯的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被赦免的一定时期内,再犯无此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
    2023-08-01
    337人看过
  • 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辞退吗,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
    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辞退,经过提醒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并且公司规章制度属于合法,用人单位可以辞退职工。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是召开职工大会,由工会指定、提出意见等。一、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辞退吗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可以辞退,辞退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劳动者严重违反该规章制度尚未被处罚。若劳动者已经违反过该规章制度,则该规章制度必须具有法定可重复处罚性;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一般违反不得行使即时解除权。证明严重违反的举证责任,法定归属于用人单位,而不得简单适用“谁主张谁证”的原则。还应注意,劳动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与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毫无关联。不能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作为否定工伤认定的理由。二、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包括: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
    2023-06-05
    383人看过
  • 如何制定一份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意义在于,劳动规章制度是单位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载体。劳动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更大的实际意义是如果劳动者有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据此进行处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这些劳动规章制度还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首先,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首先要了解掌握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的条款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劳动行政部门要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制定劳动规章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
    2023-02-24
    185人看过
  • 法规的效力范围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4、对事的效力。权利人免除的效力范围有学者提出,权利人免除应当区分债务的免除和责任的免除两种。笔者认为,这样的区分在现实中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所谓债务的免除,是指不仅在被免除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上债务被免除,而且在共同侵权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上也免除负担;而所谓责任的免除,是指被免除者只在与受害者的关系上免除债务,而与共同侵权人之间的内部负担无关。这样区分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如果是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债务的免除,其免除的数额就应当及于其他共同侵权人,否则不仅与连带责任的本意不符,而且也会在共同侵权人内部产生循环诉讼的现象。而如果是对部分共同侵权人连带的免除,
    2023-07-06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董事会
    词条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 更多>

    #董事会
    相关咨询
    • 公司规章制度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7
      若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低于原件。除非双方在复印件上重新签署合同,并注明双方协商后,复印件与原件享有同等效力。
    • 公司制定的规章是否都能产生效力, 公司制定的规章是否都是有效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6
      并非公司制定的所有规章都能产生效力。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效的公司规章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经过民主程序制定;2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已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但才算是“民主程序”,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以下程序,可以视为“民主程序”: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公司工会参与制订;3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
    • 公司制度中对规章制度的字体有什么要求规章制度的格式是怎么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1
      规章制度的的字体没有严格要求,一般用宋体、楷体较多。规章制度的格式参照下面范文:值班室管理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二)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三)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地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四)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
    •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1、对公司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司存续期间发生效力。公司的组织和经营均不得违反章程规定。 2、对股东效力: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因此,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依照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3、对高管效力:公司的董事、监事中、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依照章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行使职权。 4、修改程序严格:公司章程经制定生效后应保持其
    • 劳动法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是否可以约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3
      凡是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制定,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规章制度,就不具有规章制度应有的法律效力。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中就不能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