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条款和销售合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8:35:12 398 人看过

1。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应使用何种贸易术语,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由于国际贸易实践中的贸易术语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具有任意性的法律性质,因此,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选择什么样的贸易术语,使用什么样的贸易术语,就可以确定什么样的实践规则“法律”受法律管辖。贸易条款通常决定销售合同的性质。贸易条件是决定销售合同性质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销售合同的性质可以由使用哪种贸易术语来确定。

3。贸易条件不是决定销售合同性质的唯一因素。尽管贸易条款通常决定销售合同的性质,但它们并不是决定合同性质的唯一因素。决定销售合同性质的还有其他因素。例如,双方同意使用CIF条款,同时也同意:“货物到达目的港是支付条件的前提。”按这种条件签订的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货合同。在这里,付款条件是决定合同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可见,确定销售合同的性质不仅取决于使用什么贸易术语,还取决于销售合同中如何规定其他术语。为了明确买卖合同的性质和双方的义务,避免纠纷,买卖双方选择的贸易术语应当与买卖合同的性质相一致。也就是说,买卖双方应根据交货等交易条件选择相应的贸易条款,以防止贸易条款与买卖合同的其他条件不一致甚至矛盾。特别是在选择C组交易条款时,当涉及增加卖方义务时,买卖双方应更加谨慎,以避免与贸易条款含义相矛盾。《1990年通则》的有关规定只适用于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条款,而不适用于运输合同中的条款(有时是同一个词),尤其不适用于各种租船合同中的贸易条款。

由于租船合同的条款在装卸时间和装卸费用方面较为严格,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专用条款中,即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尽可能对这些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他们应尽可能地考虑运输合同的要求,以便为以后的合同打下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签订运输合同是为了履行销售合同。因此,负责安排运输的买卖双方在协商运输合同时,必须以销售合同为依据,使运输合同与销售合同相衔接,以保证销售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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