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最终决定权的征地审批机构是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在征地实践中,因为征地公告是由县人民政府盖章发布的,所以很多征地人错误地认为,征地是否由县政府来做是完全错误的。征收土地必须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第二,土地征收的原因——公共利益。作为农业大国和发展中国家,土地不仅是农民就业的一种方式,也是农民基本生存的保障。因此,一旦农民集体土地被征用,依靠这片土地的农民不仅会失去工作,也会失去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必须谨慎。因此,国家的征收权不能随便使用,必须对其进行诅咒,防止滥用。国家征收权的祸根是公共利益,即除非国家征收权不能为了公共利益而行使。关于公共利益的范围如何界定,学术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定论。正是由于公共利益定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使得国家征收权在实践中被滥用。三是征地批准文件的复议——省政府、国务院的征地批准文件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国务院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是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但在实践中,国务院授权国土资源部门制作征地批准文件,一般由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复议的被申请人。四是征地批准文件诉讼——共同被告人对征地批准文件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国务院裁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变更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维持的,被告是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或者省、县人民政府;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决定的,被告是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
当我们遇到征地时,您可以从征地原因、审批主体等方面判断征地是否合法,并通过复议、诉讼等救济渠道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对广大被征地群众有所裨益。
-
拆迁有关常识
224人看过
-
房屋拆迁法律常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特征
351人看过
-
征地拆迁的其他基本知识
316人看过
-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458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法律常识
292人看过
-
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征地拆迁和占地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253人看过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
常德的征地拆迁标准是多少?河南在线咨询 2021-04-22从上述标准的内容来看,这些标准是围绕着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基本进行指定的。对于常德市范围内的拆迁工作需要按照此标准进行执行,而其他与之相冲突的办法是不合法的,而常德市的市民在遭受到不合法拆迁工作的损害时,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梅州律师。
-
关于房屋拆迁的法律常识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021、无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处罚: 答: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2、非法获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处罚: 答:拆迁人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
-
房屋拆迁的基本常识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1-07-08房屋拆迁活动的分类 1、按土地性质分:可分为集体土地上农村征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 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建设局(市拆迁办)。 2、按项目性质分:可分为市政道路拆迁,房地产开发拆迁,社会事业拆迁,工业项目拆迁等。
-
搬迁是指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补偿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8拆迁范围内哪些人可以认定为被拆迁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私有房屋的所有者。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2、公有住房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住房管理人,通常称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管理机关或者区县机关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
-
什么是征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与征地拆迁,两者是怎样的法律行为的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行为。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城市建设项目的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