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中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的含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0:14:54 301 人看过

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应体现为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

对于行政相对人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不同时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2)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3)按照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实体规定的。

人民法院解决相应法律适用冲突的规则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选择适用规则,是在行政诉讼中存在同一法律事项的相互冲突时,指导人民法院解决法律适用冲突,选择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以此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原则和方法。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解决相应法律适用冲突的规则包括:

1.层级冲突适用规则。不同层级法律规范产生冲突一般属违法冲突,按照法律优先原则,高层级法律规范(上位法)优于低层级法律规范(下位法),但高层级法律规范授权低层级法律规范作出与高层级法律规范不同的规定除外。根据这一规则,当一个案件中,低层级的法律规范与某一高层级的法律规范冲突时,人民法院一般应依高层级的法律规范来解决该案中的实体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对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判断和适用作出了说明,内容如下:

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常见情形有:下位法缩小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下位法限制或者剥夺上位法规定的权利,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范围;下位法扩大行政主体或其职权范围;下位法延长上位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期限;下位法以参照、准用等方式扩大或者限缩上位法规定的义务或者义务主体的范围、性质或者条件;下位法增设或者限缩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适用条件;下位法扩大或者限缩上位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下位法改变上位法已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性质;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种类和方式,以及增设或者限缩其适用条件;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文件设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违反上位法的行政许可条件;其他相抵触的情形。

如果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下位法作出的,并未援引和适用上位法。在此情况下,为维护法制统一,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对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一并进行判断。经判断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应当依据上位法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修改后,其实施性规定未被明文废止的,人民法院在适用时应当区分下列情形: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不予适用;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修改,相应的实施性规定丧失依据而不能单独施行的,不予适用;实施性规定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的,可以适用。

2.平级冲突适用规则。它是解决制定机关不同但效力层级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应适用何种规范的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根据立法法等规定,明确了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适用规则: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相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属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3)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4)地方政府规章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5)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知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裁决。

国务院部门之间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选择适用:(1)适用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的部门规章规定;(2)与上位法均不抵触的,优先适用根据专属职权制定的规章规定;(3)两个以上的国务院部门就涉及其职权范围的事项联合制定的规章规定,优先于其中一个部门单独作出的规定;(4)能够选择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裁决。

国务院部门或者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对相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参照上述精神处理。

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的选择适用。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适用:(1)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2)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于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者对于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等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3)地方性法规根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应当优先适用,(4)地方性法规对属于地方性事务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5)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对需要全国统一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6)能够直接适用的其他情形。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应当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立法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送请有权机关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5: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外商投资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法律规范冲突的解决原则
    一般情况下特别规范优先于一般规范,效力层级高的规范优先于效力层级低的。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适用的规则是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这两个原则。一、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有两种规定方式:一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法。我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通过,7月6日颁布,自1980年1月1日起生效;1997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法的生效日期规定在刑法第452条,即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刑法的失效时间,有两种方式:一是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二是自然失效,即新的法律的颁布代替了同类旧法的内容,或者由于原来立法的特殊条件消失,旧法自行失效法。在溯及力问题上,从刑法第12条推演而来的对于1997年刑法的效力采取从
    2023-03-05
    32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内容有哪些
    在出现行政诉讼法律冲突的情况下,其适用规则就显得尤为重要。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规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为解决法律适用冲突所采取的方法和所遵循的规则,由此决定选择适用相应的行政法律文件或具体行政法律规范条款。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⒈特别冲突适用规则。即特别法的规定与普通法的规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时,一般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⒉不同等级冲突的适用规则。在各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政法律规范发生相互冲突时,应该选择适用效力等级较高的行政法律规范,即高层级的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的法律规范。⒊同级冲突适用规则。在制定机关不同而效力层级上相同的行政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下,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⒋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应适用的规则是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这两个原则。⒌人际冲突适用规则。
    2023-03-03
    296人看过
  • 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规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之间有冲突的,以法律效力高的法律为准,所以法律与规范有冲突的,以法律为准,规范无效。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2023-03-16
    147人看过
  • 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规则吗
    法律之间有冲突的,以法律效力高的法律为准,所以法律与规范有冲突的,以法律为准,规范无效。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
    2023-03-26
    474人看过
  • 新旧行政诉讼法相互冲突怎么处理
    如果新旧《行政诉讼法》发生冲突,适用规则如下: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则实体问题一般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一般适用新法规定,但是如果具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等情形的,则除外。一、深度解读新行政处罚法深度解读新行政处罚法:1、明确规定了综合执法改革部分行政处罚权,可以由综合执法机关来执行,可以说,这是在行政处罚法中,确认了多年来综合执法制度改革的成果。2、新法结合在当前科学技术变化发展的现实,引入了电子证据的应用,以及电子证据的审查和适用的规则。这些可以有助于大大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3、增加了一些行政处罚种类的列举,例如降低资质通报批评,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早已大量存在。4、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要在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阶段时,必须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法律依据和事实。这个内容的告知,主要针对
    2023-03-30
    324人看过
  • 法律规范有冲突时候如何适用
    1:首先宪法最大,所有法律与宪法冲突均无效。2:其次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在我国法律一般指全国人大的法律)。3:再其次是国务院的行政法规。4:最低的就是部门规章(即国务院各部出台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即地方人大出台的法规)和政府规章(省市人民政府的规章)。5:同级的地方性法规大于政府规章,例如省人大法规大于省政府规章。上级的都高于下级的,不管是人大还是政府。6:部门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章如果冲突由国务院决定。(因为国务院的部和省级别一样,地方政府和国务院的部门的最高上级都是国务院,所有由国务院定夺)7: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省级人大法规就适用省级人大法规,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就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定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七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八十八条
    2023-02-19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
    相关咨询
    • 新旧行政诉讼法冲突要如何适用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6
      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应体现为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对于行政相对人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不同时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行政相对人
    • 新旧行政诉讼法冲突能怎么适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7
      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应体现为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对于行政相对人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不同时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行政相对人
    • 新旧行政诉讼法冲突该怎么适用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6
      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应体现为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对于行政相对人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不同时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行政相对人
    • 新旧行政起诉法冲突如何适用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6
      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应体现为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对于行政相对人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不同时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行政相对人
    • 新旧行政诉讼法冲突应该如何适用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07
      新旧法冲突适用规则应体现为新法优于旧法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当新的行政法律规范与旧的行政法律规范相冲突时,除旧法具有溯及力外,人民法院应当适用新法,即对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对新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但当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时除外。对于行政相对人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不同时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指出,行政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