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职务侵权行为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2:23:14 485 人看过

一、如何确认职务侵权行为类型

只有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才为职务侵权行为。具体类型如下:

1.行政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行政职务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它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引起的违法行为。

2.司法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侦查工作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也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侦查职能)、行使监狱管理职能的劳改机关等司法机关执行司法职务中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例如,因冤假错案给公民造成损害,因保管不善使依法扣押的财产受损给法人造成损害。

3.其他职务侵权行为。这是指除行政、司法机关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侵权行为。按照中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尽管国家权力机关和军事机关一般不会实施职务侵权行为,但不排除发生职务侵权行为的可能性。

二、职务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

职务侵权行为赔偿的范围包括两大类:

1.因行政违法行为要求的行政赔偿;

2.与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有关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求的刑事赔偿。

这两类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不能适用普通民事赔偿程序。

三、法人代表的职务侵权责任由谁来负

法人代表的职务侵权责任由公司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公司属于法人中的营利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侵权的,由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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