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详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44:02 477 人看过

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备注1级24个月月90%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依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金。按规定计算的养老金高于伤残津贴时,由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计

1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

1级

24个月

月90%

达到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依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改发基本养老金。按规定计算的养老金高于伤残津贴时,由养老保险基金按规定计算的标准计发,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部分。

另注: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级

22个月

月85%

3级

20个月

月80%

4级

18个月

月75%

5级

16个月

月70%

解18个月平

解34个月平

不管距退休多长,医疗补助金均全付,距退休5年1次性就业补助金100%,4年80%,3年60%,2年40%,1年20%,不足1年10%

注:伤残津贴适用于保留劳动关系,一次性就业补助及医疗补助适用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平:系指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级

14个月

月60%

解16个月平

解28个月平

7级

12个月

解14个月平

解20个月平

8级

10个月

解12个月平

解16个月平

9级

8个月

解10个月平

解12个月平

10级

6个月

解8个月平

解8个月平

1丧葬补助金:6个月平,2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第1项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

本人自愿,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抚恤金,计算时间为:其配偶和父母一次性计算到70周岁,最低不少于5年,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其子女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下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100%计发,一次性领取10年以上的,按《条例》规定标准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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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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