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31:04 278 人看过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失业保险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04]28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3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市级统筹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失业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管理,统一全市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市级主管、县(区)协管的失业保险管理机制,实现失业保险基金风险市、县(区)共同承担,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二、实行市级统筹的范围

(二)全市对所辖县(区)的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统一失业保险费征缴和发放,统一失业保险管理和监督。

(三)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前,各县(区)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全额留存各县(区)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支付实行市级统筹前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不足部分由县(区)人民政府自行解决;市级统筹后,市、县(区)征缴的失业保险费和省下拨的失业保险调剂金、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基金过渡户利息,全部纳入市级统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使用。

(四)失地无业农民的失业保险按照《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及低保工作的通知》(巴府发[2005]83号)规定执行。

三、失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支付

(五)失业保险参保范围、缴费基数和费率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六)实行市本级和县(区)分级征收。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财政供给的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七)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扩面等目标任务实行一年一定,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编制,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将征缴计划下达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执行,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对没有完成当年失业保险征缴计划的县(区),其下差部分由同级人民政府落实资金并解缴到位。

(八)失业人员及失业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所属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确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期限、标准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一律通过银行代发。县(区)参保单位整体改制新增失业人员或同一单位一次新增失业人员达到20人以上,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须报经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九)各县(区)在确保完成失业保险费征缴、清欠任务的前提下,当年基金收支仍有缺口的,先以留存县(区)的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弥补,不足部分由市级统筹基金和各县(区)同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

(十)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的申报,由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财政局部门审核,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程序划拨。补贴标准按照《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巴财社[2006]71号)规定执行。

四、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

(十一)实行市级统筹后,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十二)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编制,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上报省级有关部门。

(十三)各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数据清理工作力度,在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的前提下,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人员增减、缴费基数、基金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支付、个人账户管理等相关数据分类及时报送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四)市劳动保障、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市、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失业保险工作经费的保障与奖励

(十五)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后,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公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按规定由同级财政足额预算;同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失业保险业务工作发展的要求,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的设施、设备等专项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需要。

(十六)对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失业保险费征收目标任务的市、县(区),由市级财政按照超额完成基金征收额的2%给予工作经费奖励。

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4: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安徽六安市工伤保险将实现市级统筹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增强工伤保险基金保障功能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六安市人社局将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相结合,抗风险能力强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此次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主要实现全市工伤保险五统一: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标准,统一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康复,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金存入市工伤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伤的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康复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执行,涉及工资基数计算,社会平均工资以六安市上年度
    2023-04-23
    248人看过
  • 社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和增强基金保障能力,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3〕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完善以养老保险为重点,通过三年时间(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过渡,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为此,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统筹的范围我市将所辖县(市、区)的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实行统一的缴费费率和待遇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实行市级统一核算;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实行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管理、市级调剂。二、机构、人员、经费管理(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后,在过渡期间,对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实行双重领导,以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县(市、区)社会
    2023-06-07
    426人看过
  • 无锡工伤保险从元旦起市级统筹
    12月11日从人保局工伤处获悉,《无锡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意见》将于2012年1月1日执行。无锡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以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市级预算,分级负责统一制度,规范管理为原则,将逐步统一工伤保险差别费、浮动费率,统一工伤待遇计发基数与调整标准。无锡新建了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将统一编制工伤保险费年度收支计划、工伤保险基金年度预算。按市级调剂金制度,各统筹区按月以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为基数,暂按3%提取风险调剂金,调剂金先从工伤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中提取,不足部分从当年基金收入中提取,调剂金规模达到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基金3个月支付水平时不再提取。(邹皓美)
    2023-06-05
    423人看过
  • 周口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部门:周口市政府发布文号:周政[2010]70号周口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意见为提高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解决我省老工伤问题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人社工伤〔20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方式和内容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负责全市工伤保险经办事务,各县(市、区)工伤保险中心具体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从2010年12月30日起,全市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即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六统一”:统一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行业差别费率;统一基金管理,实行全市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统一
    2023-05-03
    239人看过
  • 职工医保将实行市级统筹
    《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日前出台。根据该办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缴费比例,统一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在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四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先行实施,逐步过渡到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保险筹集标准每人90元《潍坊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或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办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
    2023-04-23
    292人看过
  • 甘肃天水市失业保险基金统筹方案出台
    近日,甘肃天水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经在天水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四项,一是统一基数核定标准。即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年初核定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时,必须严格执行省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标准,做到核定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费基数的统一。二是统一资金管理办法。即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必须将滚存结余基金以及税务部门每月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含利息),一并存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三是统一下达计划比例。即每年初,由市劳动保障、财政、地税部门按照统一比例下达失业保险费征收任务,各县区地税部门按照统一比例下达失业保险费征收任务,因征收不足造成基金缺口的县区,缺口基金由当地自行承担解决。四是统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审批程序。即各县区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的认定审核,在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启动阶段及一
    2023-06-09
    388人看过
  • 为什么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也可以县级统筹?
    医疗保险大数法则,一方面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群必须达到一定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保险的管理必须珠统筹调剂的层次。如果覆盖范围达到要求,而参加人群还是分块运作,仍然实现不了社会保险共济,防范基金风险的作用。但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又取决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能力,并不是统筹层次越高,基金越没有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同样达不到调剂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是在总结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既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又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现实管理水平的差异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切合我国当前实际的。目前,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如果统筹层次过高,直接搞省级统筹,地区间的差异过大,目前的管理水平也难以适应,条件显然不成熟。但如果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仅在县(市)以下统筹,保险基金共济能力较差,抗风险能力也较弱,难以满足劳动力流动的要求。而确定原则
    2023-06-09
    84人看过
  • 安徽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市级统筹
    昨天,安徽省政府召开了2005年首次新闻发布会,交通厅、民政厅和劳动保障厅就各自今年工作的重要目标作了通报。劳动保障厅副厅长陈晓玲介绍说,今年该省半数以上的市要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到2006年底17个市全部实行养老保险市级统筹。2005年该省社会保险工作任务是:全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346万人、360万人、380万人、130万人、30万人。该省劳动保障厅要求,要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要适应所有制结构、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以私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启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更紧密挂钩的机制;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以上,其中纳入社区管理的比例达到75%。
    2023-06-09
    363人看过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梧政发[2007]60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梧州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失业保险功能,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以下分别简称单位和职工)。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乡镇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城镇职工,依照本办法参
    2023-05-05
    209人看过
  • 社会统筹失业保险问与答
    1、哪些人要参加失业保险?根据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失业保险。2、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3、单位和职工按什么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哪些条件?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023-04-23
    331人看过
  • 失业保险跨统筹地区转入
    业务办理: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迁入的,失业人员应携带本人《失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跨统筹地区转入申请,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办理跨统筹地区转入申请手续。经审查符合跨统筹地区转入条件的,开出《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接收函。2、业务主管部门(人员)收到失业人员的档案和失业保险金后,应通知失业人员重新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按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通知单载明的有关事项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转入地标准计算。3、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失业人员,从批准其跨统筹地区转入后,按新登记失业人员的程序参加职前指导培训班和申领失业保险金。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从其到业务经办部门(人员)报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按核定的领取期限需要补发失业保险金的,在第一个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时一并补发。
    2023-05-30
    460人看过
  • 《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出台
    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规定在今年年底前,非市级统筹区的27个区县(自治县)在参保范围、基金管理、待遇水平、就医管理、信息系统、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等方面,调整为与市级统筹区一致。2012年6月30日前,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市统筹联网。也就是说,重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区和非市级统筹区的鸿沟将被弥平,就医可自主选择市区医院,报销费用实现无障碍。据了解,实行市级统筹后,重庆市与区县将统一参保项目,统一参保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要求,统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市民,将统一使用全国通用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从而实现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市范围内就医、购药实时结算。据悉,实现全市统筹之后,参保人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在参保所在区县(自治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其他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本人自主选择。另外,重庆市政
    2023-04-23
    450人看过
  • 重庆住院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1〕120号),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本原则住院医疗保险实行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规定范围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不能按照《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自愿按本办法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国有企业需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确认;非国有企业由企业工会与业主协商一致后,报当地工会确认;其他用人单位经职工大会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确认。第四条登记手续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持主管部门或当地工会确认的相关资料,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
    2023-05-29
    386人看过
  • 湖北三项保险年底基本实现市级统筹
    [导读]: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提高社保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今年年底前,我省各市州将基本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三项保险的市级统筹。据悉,这三项保险的市级统筹,将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政策、统一服务管理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预决算、统一信息系统,实现基金共济。其中,统一政策方面,分别统一三项保险的覆盖范围、筹资、缴费、待遇、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而缴费、待遇标准差异大的地方,可设立一定的过渡期逐步统一,但缴费费率、待遇项目和报销比例要统一。另外,市州级医疗、生育保险风险调剂金由市州本级和所属各县市区,按上年度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预算数的5%左右上解(术语,可理解为上交),风险调剂金总额达到全市州上年度基金支出预算数的20%后不再提取。因政策调整、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等非管理原
    2023-06-07
    32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统筹,其他市实行什么统筹层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管理形式。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县统筹。《条例》在此基础上,对统筹层次作了相应调整。提高统筹层次,有利于发挥失业保险的互济作用,增强基金承受能力。 《条例》根
    • 工伤保险基金是全市统筹还是本地统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
    • 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的办法主要是哪些的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0
      全市统一参保项目、缴费办法、待遇标准、信息管理、就医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模式、监管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科学高效,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医疗保险管理新体制。 1.统一参保项目。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参保项目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 2.统一缴费办法。 全市统一参保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要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统一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3
    • 养老保险是省级统筹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的问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指养老保险由省一级有关政府部门统一管理的制度,在省一级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调剂费用,并统一计算基数与缴费比例。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做出决策,要求各省区逐步推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但此后这项工作进展速度一直不均衡,只有少数省市如北京、上海等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大部分省份仍是市、县一级统筹。养老保险停留在市县级统筹层面,统筹层次低,基金管理分散,调剂力度小,抗风险
    • 吴江市社会保险统筹基金怎么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社会保险基金主要包含五大类,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2.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应专款专用,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或者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