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进行备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20:00:31 137 人看过

设立分公司无需备案。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设立时哪些资产需要进行评估
    公司设立时需要对下列资产进行评估: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按照同期市场一般规则,对其价值进行评估;2、以货币出资的,需要对货币的数额进行评估;3、其他需要评估的资产。公司设立时哪些资产需要进行评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
    2022-07-02
    112人看过
  • 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需要进行登记: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这种批准又作了具体规定,即实行许可证制度,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这是设立保险公司的资格证明,证明其具备从事保险业务的能力。但许可证仅仅是一种资格证明,并不代表公司已经成立,并不能据此进行保险经营活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只有依法进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公司才告成立,才能从事经营活动,保险公司当然也不能例外。只是由于保险业务的特殊性,保险公司进行公司登记前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批的程序。所以,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还应当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了不同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审批与登记相结合的制度,即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要
    2023-08-17
    187人看过
  • 什么是分公司,设立新的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成功的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一般始于公司注册,业务扩展,最后是设立分支机构。网友咨询:什么是分公司,设立新的分公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律师补充: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应提交以下材料以建立分支机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
    2023-05-07
    444人看过
  • 分公司设立需要名称核准吗
    企业设立的分公司的名称不需预先核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一、公司名字有哪些要求公司名字有下列要求:1、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2、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4、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6、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二、总公司与分公司法律
    2023-06-26
    248人看过
  • 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机关是哪一个
    一、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机关是哪一个到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办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建议看一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章《分公司的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
    2023-06-05
    305人看过
  • 分立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审计评估?
    公司分立需要审计评估。主要原因是对股东和投资者负责。审计结果可作为公司分立的记账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公司,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是否需要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2023-07-12
    119人看过
  • 房地产评估公司分公司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地产评估公司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一、分公司是否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如果超过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则总公司是不能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而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需要有需要有施工资质和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超过总公司的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的,则如果没有经过总公司的追认会导致合同无效。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行政处罚对象吗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对象,只能以设立该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或者法人作为处罚对象。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分
    2023-06-28
    446人看过
  • 土建分包进沪需要备案吗
    需要,外地施工企业要求进沪承接施工任务的,应向市建管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向市企管处交验符合“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险。
    2023-06-18
    348人看过
  • 专利分许可要进行备案吗
    一、专利分许可要进行备案吗1、专利许可需要进行备案。根据专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的,应当自合同专利许可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二、专利申请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3、申请
    2023-06-12
    303人看过
  • 南宁市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办理流程
    南宁市公-司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3.工商服务窗口审批4.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3个工作日)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4个工作日)5.服务窗口打印证照或制作决定文件(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6.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换取证照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理地点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五象新区五象大道广西体育中心一楼的C区和D区)温馨提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71-4952290(五象中心);窗口电话:0771-4952281
    2023-05-29
    496人看过
  • 公司分立新设公司是否需要验资
    一、公司分立新设公司是否需要验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新设公司,如果属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进行验资。《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等等。《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
    2023-04-20
    204人看过
  • 进行当场处罚需要备案吗?
    一、当场处罚进行备案在它的具体程序中当场处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二、当场处罚的法律规定1、《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
    2023-06-02
    476人看过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如何进行登记?
    分公司一般是指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本公司同时设立,也可以在本公司设立后再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本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具体的是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时间、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在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023-06-09
    288人看过
  • 设立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原件吗
    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需要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
    2023-02-11
    31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成立一家母公司并子公司设立需要备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14
      1、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相关法律,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
    • 分公司设立税务备案所需资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6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
    •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备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0
      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备案。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
    • 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进行公司董事会决议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25
      设立子公司不需要董事会决议,但需要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 你好,问一下设立子公司需要工商备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16
      1、设立子公司必须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 2、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3、控股子公司的名称经母公司同意后,可以使用母公司的字号或商号,但不得使用母公司的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