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下班途中车祸死亡被定为非工伤终审作出改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1:55:11 248 人看过

保安郭某外出遇车祸死亡,家属称其下班途中出事,申请认定工伤。北京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东城区人社局)根据郭某同事等人的证言作出认定,认为郭某中途脱岗,不是下班,不予认定工伤。郭某家属因此起诉到法院,但一审法院维持了东城区人社局的认定。媒体昨天(26日)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对此案作出改判,认为东城区人社局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

人社局认为不构成工伤

郭某的妻子李女士诉称,郭某于2013年3月1日到保安公司工作,任保安员。2013年3月28日19时20分,郭某在大兴区一个村口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约一年后,她向东城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方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复议失败后,她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撤销人社局的决定。

东城区人社局辩称,郭某2013年3月28日的工作时间是14点至22点,其离开单位的时候未到下班时间,未与下一位员工进行交接离开工作岗位,属于中途脱岗,而不是下班。郭某于当日19时20分在村口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郭某所在的保安公司作为第三人也到庭称,郭某离下班时间近3小时擅自脱岗,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法院采信了东城区人社局的意见,认为郭某的外出行为不具有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性,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法院判人社局重新认定

法院一审驳回李女士的诉求后,李女士提出上诉。她表示,从2013年3月20日起,郭某值班时间调整为14点至20点。用工记录上的14点至22点属于郭某笔误。保安队长曾向她说,会让员工早点下班回家吃饭。另有员工证实,交接班制度并非严格执行,只要不空岗就可以,郭某离开时接班人员已经到岗,郭某应属于正常下班。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并未向东城区人社局提供直接明确的证据证明郭某事发当日的准确工作时间,仅凭郭某的考勤记录本及当时与保安公司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笔录,认定郭某的具体下班时间,证据效力不足。保安公司称郭某系擅自脱岗办私事,只有东城区人社局对保安公司两名员工所做询问笔录予以支持。

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两名员工与保安公司有利害关系且未出庭作证的情况下,不能单凭此证据证明郭某事发当日系擅自脱岗办私事。

法院认为,目前证据不足以证明郭某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东城区人社局所作《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法院同时撤销一审判决,责令东城区人社局对该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认定。

专家说法

无新证据不能作相同认定

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某某认为,本案中,二中院认为东城区人社局所作《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撤销。接下来,东城区人社局需要继续搜集证据,充分调查核实,在事情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重新作出认定。如果没有找到新的证据,不能作出与原来一样的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职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家人索赔工伤保险
    丈夫下班回家途中因车祸死亡,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属因工死亡。死者的妻子认为,丈夫生前所在的单位就为丈夫购买了工伤保险,应当享受肇事方和工伤保险金的双重赔偿。昨日上午9时30分,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工伤赔偿行政诉讼案。据了解,此案是昆明市第一起关于交丈夫下班回家途中因车祸死亡,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属因工死亡。死者的妻子认为,丈夫生前所在的单位就为丈夫购买了工伤保险,应当享受肇事方和工伤保险金的双重赔偿。昨日上午9时30分,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工伤赔偿行政诉讼案。据了解,此案是昆明市第一起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行政诉讼案。死者妻子:索赔10余万原告谢德英说,她的丈夫李庆农是昆明康瑞实业公司的一名职工。去年3月30日下,午李庆农下班回家途中,在银河大道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此后,盘龙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庆农为因工死亡。谢德英称,虽然肇事方也做出了相应的赔偿,但李庆农生前所在的公司
    2023-06-10
    175人看过
  • 下班出车祸死亡工作单位怎么赔偿
    一、下班出车祸死亡工作单位怎么赔偿1、下班出车祸死亡工作单位赔偿如下:(1)如果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不是劳动者的主要责任,则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3)如果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来赔偿,如果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负责赔偿。但是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
    2023-08-08
    441人看过
  • 上班途中被车撞伤了死亡算作为因公致残吗?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去世,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去世的,算因公死亡。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职工因公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班途中被车撞伤算不算工伤主要责任在对方的话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2023-07-29
    347人看过
  • 保安车祸死亡被定为非工伤北京东城人社局败诉
    保安郭某外出遇车祸死亡,家属称其下班途中出事,申请认定工伤。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东城区人社局)根据郭某同事等人的证言作出认定,认为郭某中途脱岗,不是下班,不予认定工伤。郭某家属因此起诉到法院,但一审法院维持了东城区人社局的认定。媒体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对此案作出改判,认为东城区人社局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责令其重新作出认定。人社局认为不构成工伤郭某的妻子李女士诉称,郭某于2013年3月1日到保安公司工作,任保安员。2013年3月28日19时20分,郭某在大兴区一个村口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约一年后,她向东城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方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复议失败后,她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撤销人社局的决定。东城区人社局辩称,郭某2013年3月28日的工作时间是14点至22点,其离开单位的时候未到下班时间,未与下一位员工进行交接离开工作岗位,属于中途脱岗,而不是下班。
    2023-06-08
    120人看过
  • 下班车祸死亡工伤怎么申报
    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023-04-14
    268人看过
  • 回家途中车祸身亡被认定工伤
    莱芜一男子尚某在某医药企业工作,他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尚某是因工死亡工伤认定,该医药企业不服提起诉讼。4月28日,媒体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该起行政案件已经审结,最终维持了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亡认定。2011年2月尚某进入莱芜某医药企业工作,成为该公司职工。2012年8月20日下午16时许,尚某下班后先到其儿子居住的华芳小区,之后离开回家,行至钢城区朱家庄村东路口时,与他人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尚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尚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尚某的妻子董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莱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莱人社工伤认【2013】第07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尚绪进为因工死亡。该医药企业不服,向莱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3年5月6日,莱芜市人民政府作出莱政复决字【2013】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2023-06-08
    323人看过
  • 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是工伤吗
    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上班路上摔了算工伤吗?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在上下班途中受伤该如何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
    2023-04-05
    185人看过
  • 上班途中出车祸什么情况下需要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能证明在该单位工作,并且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不是承担主要责任,能认定为工伤。一、上班出车祸算工伤的规定是什么上班出车祸算工伤的规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上下班出车祸如何赔付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上下班出车祸按工伤赔偿。工伤认定标准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2023-02-27
    289人看过
  • 员工下班途中车祸致死单位拒工伤赔偿
    全国知名家电连锁企业某电器因对员工遭遇车祸致死一事未及时处理,引起死者家属强烈不满,当地警方目前已介入调查。死者唐某为某电器江西售后服务中心(下称某江西中心)职工,5月17晚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5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称,某江西中心在死者住院期间对其不闻不问,对他们的求助也无动于衷,作为全国知名企业,某电器一点人性都没有。家中顶梁柱突遇车祸5月24日,江西某因员工死亡补偿问题与死者家属发生争执。脸色苍白的欧阳素英为死者之妻,她向记者哭诉了事情的大致经过:5月17晚7时许,唐某下班骑电动车回家时在南昌市昌北卫东路段遭遇车祸,肇事者当场逃逸。在路人拨打急救电话后,唐某被救护人员送往江西省人民医院救治。她是一个多小时后得到消息的,即赶到医院。唐某被诊断为重度脑外伤,已安排在重症监护室抢救,病情危急。欧阳素英说,她因情绪激动,多次在医院晕了过去。到22日,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唐某的死亡对于妻
    2023-04-22
    250人看过
  • 员工下班途中猝死,为何工伤难认定?
    某私企公司喷漆车间员工朱斌下班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出公司门不久即摔倒,第二天被确认死亡。经鉴定其死亡原因为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而且鉴定书还载明其生前工作劳累等情况是其冠心病急性发作的诱因;据了解,朱斌猝死前一个月全月无休,而且经常加班至晚上八九点。随后,朱斌家属申请认定工伤未果便起诉公司侵权;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朱斌家属36万。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的,只有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那才可以认定工伤。且对于这种下班后发病猝死的,除非所发疾病是职业病,否则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想认定工伤要么需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要么需要是出现了以下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023-05-07
    456人看过
  • 下班途中出车祸受伤,承担主责可否认定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下班途中出车祸受伤,承担主责可以认定工伤吗?工作时间摔伤属于工伤吗?">周某是某公司职工,2012年6月1日1时左右,下夜班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因道路路面施工,周某未尽完全的注意义务,引起摩托车侧翻,导致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事后,周某向当地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后,依法认定周某不属因工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上下班途中受伤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或者火车事故伤害;第二,受伤职工在该起事故中承担非主
    2023-06-10
    66人看过
  • 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谁来赔?
    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家属认为属于因工死亡;而厂方却不承认其劳动关系。在不知道到底找谁要工伤赔偿的情况下,死者家属诉求至当地劳动部门。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介入调查后表示,希望双方先协调解决,调解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下班路上撞电线杆身亡据介绍,死者彭某生前为樟木头镇金河工业区一印刷厂运输组装车工。今年5月9日晚10时,他下班后驾驶无牌摩托车由竹排往金河方向行驶时,在转弯道路失控撞上路边电线杆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在医院已经花费了近两万元。彭某的哥哥阿伟认为弟弟属于因工死亡,所以他所在的工厂应该给予赔偿。我们没有多少要求,稍微赔点钱把我弟弟尸体运回家就行了。但是,他跑了几趟,却遇到不知道到底找谁要工伤赔偿的麻烦,于是就到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反映情况。樟木头人力资源分局信访办人员接待了阿伟一家,并详细了解他弟弟彭某的死亡经过及诉求。根据阿伟的诉求,该分局找到其弟弟工作的工厂与其协商。
    2023-06-05
    75人看过
  • 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
    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的负责主体要分情况。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不属于工伤的,由第三人和工人根据过错承担责任。一、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谁负责工人下班后出车祸死亡,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工伤的,根据责任划分由第三人和职工各自承担责任。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车祸死亡后处理流程车祸死亡后处理流程如下:1.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并拨打120;2.报警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到达现场后进行调查;4.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
    2023-04-30
    171人看过
  • 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了车祸死亡,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2023-02-09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下班途中出车祸死亡判定书是否有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下班途中出车祸去世了,判定书上写的全责不能认定为工伤,与单位无关。
    • 员工下班喝酒回家途中出车祸算处理非死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这个国家也有规定的I,因甴为在工伤法里规定。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自个原因的交通事故为工伤。但你这个又属于单位的聚歺。所以算工伤。
    • 下班途中保安车祸致人死亡属于有责任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如果本人不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可以认定工伤。
    • 参加工作途中因公出车祸死亡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03
      1、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去世,如果对车祸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因工死亡;如果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等身份,算因公死亡;如果负主要责任的,则不算因工死亡。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下班途中车祸可以平死亡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7
      这种情况已经明确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已经造成死亡,事情重大,稍有不慎可能被对方钻了空子,最后认定不了工伤,建议你委托律师为其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