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农民还能再分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15:22:50 426 人看过

理论上能,但是实际上农村土地确权后想再分地将十分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时间长、花费巨大的财力物力。

2、确权到“户”,而不是到“人”。

3、牵涉各方利益,影响重大。

在我国法律上,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简称为确权。确权的土地包含农村的农用地、建设用地、荒地等。对于农村的耕地就是要确认其所有权及承包经营权,对于宅基地就是要确认其使用权和所有权。

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一、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还能继承吗

1、土地确权后户口迁出的其不能继承其土地。土地确权人只是对确权的土地拥有使用权,经营权,没有处分权,其土地的所有权不归属于确权人,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根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先后顺序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分割的。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相关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相关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不尽扶养义务

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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