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1:51:31 405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

一、是否可以同时提起债务和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可以同时提起债务和代位权诉讼。债权人代位权不是形成权,即债权人单纯行使代位权,提起代位权诉讼并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后,次债务人实际履行债务前,不能直接造成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民事法律关系变化的法律效力,因此不能免除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法律规定,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二、代位权诉讼中第三人是债务人的理由

(一)、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原则上不得再提起同一诉讼请求的诉讼,因而债务人不应与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

(二)、就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而言,他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因而将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缺乏实体法基础。

(三)、再次,认为债务人处于证人的诉讼地位也非合理,因为债务人与代位权诉讼的结果有利害关系,并且要受到判决效力的约束,这一点与证人有着显著的不同。

(四)、代位权诉讼中的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即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审理结果同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人。就代位权诉讼而言,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主张的是债务人的权利,因而不管是债权人胜诉还是次债务人胜诉,该裁判结果都与债务人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效力
    一、对于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效力(一)对于债务人的效力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以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但并未丧失。当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如债权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债务人有权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且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2、在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受理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诉讼。不管债务人是否参加诉讼,对代位权诉讼做出的裁决均对债务人有影响。3、当代位权成立,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如果债权人的债权未能全部受偿,债权人还可就剩余部分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权;如次债务人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尚有余额,债
    2023-06-18
    268人看过
  • 第三人加入债务后,是否享有对原债务人的追偿权?
    一旦债务加入成立,债务加入人与原债务人之间成立连带债务关系,连带债务人之间是相互有追偿权的。因此,第三人加入债务后,享有对原债务人的追偿权。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到债务中,作为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民法典》第552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债务加入的基本特征:1、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前提,且第三人所承担的债务仅限于原债务范围内,不会因债务的转移而增加或减少。2、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发出债务承担的通知即可。3、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但不得以自己与债务人之间的事由作为抗辩理由对抗债权人。4、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
    2023-05-07
    387人看过
  • 债权人转让债权怎样能对债务人生效
    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形式,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从避免发生纠纷的角度来看,债权人如能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并由债务人签字认可是最佳形式。若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形式通知的,应保证债务人能够及时、准确地获知债权转让的事实。即使债权人在债权转让时没有通知债务人,但债权的受让人直接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寄送起诉状的方式可以作为合法的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条件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
    2023-07-29
    269人看过
  •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事项的披露义务有哪些
    1、为确保保证人在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相应范围内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利益,保证人有必要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权人、债务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事项的披露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2、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一、民法典对抵消权或撤销权范围内的免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
    2023-04-01
    490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追债有什么样的方式
    债权人对债务人追债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的义务包括哪些?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的义务:1、票据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是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价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是的付款清偿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3
    388人看过
  • 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怎样的权利
    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权利有:1、催告抗辩权;2、先诉抗辩权;3、主债务人的抗辩权;4、基于一般债务人的权利。一、哪些情况下抵押担保的担保责任不承担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4.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已经届满,债权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二、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有哪些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如下:1、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债权人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2023-04-02
    412人看过
  • 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人是否享有对债务人的求偿权
    保证合同生效,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张某追偿。首先,保证合同的生效不应以债务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因保证合同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只要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就有效。其次,一般的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是委托合同关系,保证合同一般暗含了债务人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保证人的求偿权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即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如保证人未经债务人的同意擅自担保,则不享有依据保证合同对债务人的求偿权,但在债务人受益的范围内享有不当得利的求偿权。所以,保证人陈某应担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经债务人张某的同意擅自担保,则不能依据保证合同来求偿,但以不当得利来起诉债务人张某还是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故债务人张某还须在本人受益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2023-06-14
    236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扣押债务人财产吗
    债权人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不合法,除非该财产是债务人自愿抵押给债权人的,如作为留置合同标的的留置物、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扣留债务人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一、如何知道有人做过财产保全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时,会通知被保全人财产保全的决定,所以如果没有法院的通知,就可以确定财产是没有被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
    2023-03-10
    218人看过
  • 债务人的哪些行为造成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
    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由债务人造成的行为有: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对债权人的权利造成了损害;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且债务已届清偿期;3、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一、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法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二、合同代位权行使条件是什么合同的代位权也叫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1、债权人与
    2023-04-11
    269人看过
  • 债务人对借款人债务有什么权利义务
    欠条债务人对借款人有按照约定期限偿还欠款和支付利息的义务。债务人是债权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一、债权债务纠纷包括朋友之间欠钱吗债权债务纠纷包括朋友之间欠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朋友之间借钱的,一方享有给付金钱的义务,另一方享有到期还款的义务。此时借钱的人是债权人,还钱的人是债务人,在二者之间存在一个借款合同关系。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存在一个债权债务纠纷关系,此时出借人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及逾期利息。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此时出借人就不能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二、有欠条对方却到期不还该怎么办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也可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
    2023-06-26
    240人看过
  • 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用哪些方式维权
    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用以下方式维权: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如果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一、债务人不按期还债债权人怎样讨要借款债务人不按期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债款: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
    2023-03-31
    451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
    债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仅部分履行,则构成违约。债务人先履行部分债务,再履行其余债务的,属合同的变更,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利益的,债权人应当受领。债务人部分履行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6-05
    355人看过
  • 债务人享有不安抗辩权人吗
    债务人享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
    2023-08-14
    399人看过
  • 债权债务人达成一致,债权人转让债权有效吗?
    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不同意债权转让有效。债权转让通知了债务人就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人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法律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不同意怎么处理债权转让协议是不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
    2023-08-14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可否主张抵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0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即只要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有到期债权,此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抵消。 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权: 一是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 二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同时到期,债务人也可以向让与人行使抵销权。
    • 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3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承担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
    • 2022年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9
      债权受让人是指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债权的受让方,受让方承担债权人的债权,就是新的债权人,有实现债权的权利因为债权人的债权人把自己的对他的债权转给了债务人,它可以主张抵消。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债权人代位权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效力包括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1、对债务人的效力 虽然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权利行使的结果仍归属于债务人,即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或有关权利归于消灭,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债务人。代位权并非是优先受偿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受领时,债权人才可代位受领,但仍将受领的财产列为债务人总财产之列,以作为强制执行之预备。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 2、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 对于第三人即次债务人
    • 债务人有权对债权人要求破产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31
      有权。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