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在建的房子是否算一并抵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1:51:42 96 人看过

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

一、普通债权可以抵押吗

普通债权不可以抵押,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将抵押的房子再次出售的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将抵押的房子再次出售合同有效。法律规定,对于设立了抵押的房产是可以在抵押期间进行转让的,只要通知抵押权人即可。所以房屋可以转让,则转让房屋的买卖合同自然是有效的。不过出售房产后获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抵押债权,而且出售行为不能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

三、有房贷的房子能不能做抵押贷款

有房贷的房子一般不可以抵押贷款。法律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包含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有房贷的房子是指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当抵押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银行可以将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后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说明房屋是存在争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一并抵押原则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一、对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一并抵押的解析是怎样的我国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由于抵押权的实现会带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后果,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抵押不作任何限制,可能出现规避法律,以抵押为名,目的在于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直接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为了从严控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转让,又为农村工业化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本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2023-02-23
    19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是否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押
    不可以。土地收益权不能质押。1、什么是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谓质押,其具有这样两个特征:一、权利人控制了质押物;二、权利人不能在控制质押物的同时就对质押物行使权利,该权利只有在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才能行使。2、土地收益权不能质押从理论上讲,土地收益权不能质押(1)、土地处分收益权不能质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收益是在权利人丧失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才能取得的收益,只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权才有权获得该部分收益。这是因为在没有确定的继受者,无法以合同的形式约束继受者的情况下,继受者只会根据交易的原始形式,把对价给付处分权人。所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处分收益权对贷款人来说属于不可控制的权利,此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质押物的特征。(2)、土地经营使用收益
    2023-03-30
    249人看过
  • 抵押贷款是否只抵押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
    贷款抵押不能只抵押建筑物而不抵押土地所有权。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一、企业能否将房产抵押给股东能。如果企业缺少资金,向股东借款,可以以企业的房产作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民法典中债权可以设置抵押权吗?债权不可以设置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可以进行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2023-03-28
    98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登记?(1)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
    2023-04-13
    298人看过
  • 在建工程所占土地是否一并抵押
    关于在建工程抵押是否含土地的问题,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以建筑物进行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是属于并存的,其一方用于抵押了,则另外一方不得再进行抵押或者处置。在建工程抵押的房产,只有在土地使用权解押以后,方可取得房产证进行抵押或者其他处置。所以,在建工程抵押是包含土地的。一、土地使用证贷款要注意什么?1、抵押房产房龄需在二十年内2、贷款期限长为十年3、比较高贷款额度为房屋评估值的70%4、各贷款机构利率执行标准不一致5、作为抵押的房产需要要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6、若用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则需取得他人同意7、抵押房产有变现能力。8、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9、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2023-03-04
    207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关系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地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法律允许土地使用权单独进行抵押,并且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的范围。但抵押权实现时,为了保障“房地一致”,应当对房地一并处分,来实现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地上建筑物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当一并办理抵押手续。即使抵押权人只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没有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也应作为抵押财产进行处置。在已经对土地进行抵押的情况下,再对地上建筑物进行抵押,会构成对土地使用权的重复抵押,即债务人以同一抵押物分别向数个债权人进行抵押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一致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远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
    2023-07-24
    289人看过
  • 抵押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时,其土地使用权是否也抵押;如何办理抵押
    答: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抵押;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单位抵押土地使用权,只须到土地交易市场管理中心递交抵押申请、土地使用证、借贷合同以及抵押双方的法人证明等资料,即可办理他项权利证明书,凭他项权利证明书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个人宅基地抵押在区县土地管理分局办理。一、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人须提交什么文件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有地上物的,复印件);4、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地上物,复印件);5、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6、土地估价报告或抵押权人认同的土地价值(含在建工程)证明(原件);7、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划拨用地抵押的文件(复印件);8、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的证明(原件);9、以
    2023-06-21
    244人看过
  • 抵押建设用地的审批流程
    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现有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建筑物视为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仍然有权依法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造建筑物。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数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2023-07-06
    83人看过
  • 在建的房子能用作抵押物吗?
    “在建房屋”应属于在建工程范畴。从住宅的角度看,在总体设计或者初步设计的范围内,由一个或者多个单项工程组成,经济上实行同一核算,行政上实行同一管理的建设单位,称为建设项目。所有尚未完全完工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建设项目都称为在建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其他组成部分。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合法方式取得在建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和投资性资产,将贷款以非转让占有的形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建工程贷款。因此,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但目前只能作为续建资金贷款的抵押物。抵押权人仅限于银行。另外,以在建工程竣工部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也应当相应抵押。”“在建工程完工部分”是指在建工程中可以独立运行的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比如一个独立的车间,一套电梯工程等等。
    2023-05-31
    238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怎么处理
    对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由于其不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内,因此不属于抵押财产。为了实现抵押权,需要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如果该土地上已存在建筑物,一般来讲,只有将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才能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实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就是为什么在实践中要遵循“房随地走”的原则。因此,处分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虽然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仍可以将其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处分后,由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处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行使权利。供役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法律后果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会产生分属不同权利人的两个或者多个用益物权,地役权在转让后的供役地的各个部分上继续存在。例如,甲地在乙地设立有取水地役权,而后乙地分割为丙、丁两块地,如果丙、丁都涉
    2023-07-31
    431人看过
  • 在建房产是否可以设立抵押
    一、在建房产是否可以设立抵押正在建造的房屋同样可以抵押。在建房屋作抵押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房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2、抵押人取得合法的在建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且将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3、在建房屋作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是在建房屋抵押权设立的必备条件,不登记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债权人就不能取得抵押权。二、房子抵押贷款有哪些流程?用房子抵押贷款,通常全部流程有9步,具体如下:1、向银行提出申请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要房子贷款的申请,说明贷款的用途、金额以及抵押房屋情况。如果申请满足银行要求,那么银行贷款专员会向借款人讲具体办理程序和需要准备哪些资料。2、提交贷款资料按银行要求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通常有借款人身份证,银行流水,个人征信报道以及房主不动产权等。3、实际评估房子价值银行借到资料后,银行会到房子里面实地勘查,做价值评估。根据房
    2023-06-16
    37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规定
    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民法典抵押权可以重复抵押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抵押权可以重复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
    2023-07-07
    247人看过
  • 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有效吗
    一、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有效吗1、抵押一般有效。抵押人以划拨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抵押或者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拍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条二、实现抵押权的条件1、第一个就是抵押权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是依旧存在的。对于那些已经被撤销的抵押权不存在了,或者是那些已经无效的抵押权是不可以进行实现的。2、第二个就是在债务人对于债务的偿还期限必须要达到法律上面所规定的期限时间。3、第三个就是债权人没有收到任何来源的经济清偿,债务都是有一个最后还款日期的,如果到达了这个最后的还款日期,债权人还是没有收到相应的债款,那么就可以说明债务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自己应该还债的义务,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延迟还债,还是因为特殊原因而拒绝还债
    2023-06-17
    4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还需要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范围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抵押,也可以在无地上建筑物的情况下单独抵押2、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3、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该土地使用权不得脱离厂房等建筑物单独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是否需要办理在建工程抵押1、《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第四百一十七条【抵押权对新增
    2023-04-03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建筑物可否也一并抵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建设用地一般是否可以做抵押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地役权一并转让抵押的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地役权一并转让抵押。地役权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设立的,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 非得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6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我国的建设用地所有权,是只有我国的国家享有的,一切公民、组织团体都是不可以拿土地的所有权来为自己的权利作担保的。
    • 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使用权如何做抵押?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基于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等。 (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三)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因主债权派生的从债权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