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发生变更的案例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01:20:30 280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期间仍未办理了;出资人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诉讼期间又未办理过户的;其他。

出资不实的情况如何处理

出资不实的情况的处理方式是: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第一款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有: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履行方式如同一般财产出资的要求一样,交付亦为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基本要求。土地的交付即为对土地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只有公司实际的占有和控制土地并进而利用土地,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实际价值才能得以实现。同时,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仅需要交付,而且还需采取法定的权利移转形式。土地,是典型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形式,按照物权变动的一般规则,应采取公示的方式,即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才能取得真正的、完整的、排他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也才是完全履行了其出资的义务。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
    2023-07-26
    56人看过
  •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是什么?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1、出资人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3、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一、离婚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双方到场离婚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双方到场,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约定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则需要双方携带离婚证及备案的离婚协议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对于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可以双方协商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如果未取得房屋一方拒绝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获得房屋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函。获得房屋的一方携带生效判决书、协执函,单人即可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二、房子过户需要交哪些费用
    2023-04-12
    187人看过
  • 探究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包括以下:1、投资者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未交付公司使用或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认定不出资;2、已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投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在上述期间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出资义务,投资者主张在实际向公司交付财产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3、投资者以规定的财产出资,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向公司交付,在实际交付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主要什么呢?有什么条件呢。本文介绍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案例介绍:在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中,A股东打算以土地使用权为出资方式。问:A股东出资的土地
    2023-07-04
    255人看过
  • 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四种。第一种是拍卖出让,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第二种是招标出让,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第三种是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四种是协议出让,是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人直接向国有土地的代表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谈判和切磋,协商出让土地使用的有关事宜。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抵
    2023-07-08
    14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性分析
    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有划拨土地和出让两种不同法定方式。一般在土地地价、管理的方式、权益的内容等一些方面存在着一些不同。划拨土地通常是军事、交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的用地。出让土地是目前比较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是什么?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一)、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以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所有土地。(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让、出租、转让、转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
    2023-07-01
    42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未交付公司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已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期间未办理;出资人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的;已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诉讼期间未办理过户的;其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更名是允许的吗国有土地使用权更名在一定条件下是允许的。国有土地证分很多种,不是每一种都可以办理过户。国有土地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条第一款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
    2023-08-08
    14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形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2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有: 1、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然认定未出资。 2、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出资
    •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对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是否有权决定或变更使用权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有的。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规定。因此,《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8条,都规定了土地用途的改变必须取得出让人的同意或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应依循以下程序,改变土地用途亦应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1]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
    • 土地使用权权属出资未变更什么意思?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8
      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 1、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 2、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期间仍未办理了; 3、出资人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 4、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
    • 哪些情况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8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有: 1、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然认定未出资。 2、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
    •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