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到期债务超过保证期间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7:53:57 145 人看过

一、不履行到期债务超过保证期间怎么办?

1、不履行到期债务超过保证期间,那么保证人可能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人不还钱能不能追回钱?

1、担保人不还钱不一定能追回钱。

担保人要不要还钱还得看情况。要看担保人是做的哪种担保。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还是一般保证担保。如果是连带担保,相当于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当然可以要求担保人替借款人还钱。如果是一般担保,则需要通过法律的程序,如果借款人执行不到后,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所以对于一般担保,如果借钱人跑了,只要还有客观上的还款能力而且能够被法院执行,是不需要担保人还款的。

2、降低担保的风险的方式:

(1)为他人担保前,对方是否有还款能力、良好的个人信誉

一些人因碍于情面,在不了解对方是否具备良好品行、是否拥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就轻易为其担保,到最后借钱方因无力还贷,自己便背上承重的负担。

(2)为他人担保前,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

当他们的钱借给他时,我们做为中间人担保人也有必要了解一下钱的去向问题。因为做中间担保,如果钱一旦出现问题,往往都会有连带责任。

(3)了解清楚为他人作担保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大家不要以为为他人担保只是一种形式,根据相关规定,在借钱方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履行其债务,承担责任。

(4)看看自己是否有这个承受力

(5)为他人作担保最好立下字据,约定担保的责任

(6)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若是在约定的期限内,并没有向保证人提出还款请求,那么保证人可能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期间相关文章
  • 债务人如何履行一次性履行到期债务
    对于同时到期债务的履行,当事人则应当按时约定履行,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其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怎么查债务人的财产?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可以通过查看债务人的财务报表;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等了解财务信息等方法。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欠款12万被起诉的后果1、债务人欠款12万,会被债权人提出民事诉讼。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债务人应当偿还12万欠款的,债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偿还。如果债务人没有在期间内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如果法院判决偿还后,拒不履行判决的,有可能会以拒不履行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债务人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债权人偿还欠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
    2023-03-13
    282人看过
  • 房产抵押债务履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履行期限过了后,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物权,而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期限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6-15
    295人看过
  • 履行债务没有履行期限保证责任
    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只是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部分履行的构成要件是:1.部分履行是在履行期限内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则为提前履行,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则为迟延履行。2.可以部分履行的合同标的物是可分的,也就是说在数量上可以分成不同的部分而不影响其性质和作用。例如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100套西服,西服按套数可分成不同部分,其性质和作用无影响。3.部分履行有两种情况:一为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将应当一次履行的债务采用分批履行的办法而全部履行;二为债务人虽然没有分批履行但履行标的物的数量不够。债务人应当全面履行合
    2023-05-01
    172人看过
  • 发现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超过了标的怎么办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可以么?共同借款人只起诉一人可以,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二、个人合伙欠款该起诉谁一起合伙产生的债务,需要根据合伙当时每个合伙人的出资占比或者自行协商的规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相应承担的债务。除此以外,还有个连带义务的概念,就是有连带义务的合伙人或者是债务人,都必须要偿还相应的债务,已经履行债务偿还的合伙人可以要求其他的有连带义务的合伙人偿还其应该偿还的债务份额。这就规定了每个合伙人之间除了是利益的共享关系
    2023-06-20
    189人看过
  • 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的保证期间的起算
    主债务系分期履行时,会涉及到保证期间究竟从哪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主张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在历次答复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中均主张此种起算方法。下面有两种情况需要清楚:(1)若债权人将一部分债权转移给他人,对于被转移的这部分债权的保证期间应从何时起算?这种情况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尤其是在借款合同中,债权已经转让出去的。就成为脱离于原债权的独立债权,该笔债权应视为一个整体,从成为独立整体债权的最后一期到期日,故此时的保证期间应从被转让债权的最后到期日起算。(2)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保证期间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是否意味着债权人只能待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起算并非保证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保证责任产生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据此,笔者认为,在主债务分期履行情况下,虽然保证期间从最后
    2023-03-08
    63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负刑事责任吗
    一般不会负刑事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为民事纠纷,双方可以协商分期付款;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诉至法院,一旦判决债务人应当清偿债务,则债务人必须清偿,否则就会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2023-06-18
    485人看过
  • 分期履行债务的申请执行期间
    权利人不能就未届履行期限的义务申请执行,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权利人只能就已到期的义务在最近一次已届履行期间的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申请执行。一、民事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民事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二、法院判决了但被告不执行怎么办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流程如下: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4
    2023-06-19
    150人看过
  • 不履行到期债务找律师可以吗?
    一、不履行到期债务找律师可以吗?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找律师。(1)欠款不还可以找律师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2)协商方式如果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这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3)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他人钱欠款不还的,可以请律师理代为起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甚至代为查询对方的财产线索、其他证据等。律师调查债务人财产的方式包括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查看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查询债务人的银行存款、以及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提出财产查询请求等。二、到期不还可以委托他人帮忙要
    2023-06-16
    362人看过
  • 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押要签字吗?
    一、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押要签字吗?1、不履行到期债务质押要签字。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2、质押权生效要件具体有以下三条,不同的权利质权设定和生效要件是:(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
    2023-06-16
    275人看过
  • 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应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前,可以预先申报破产债权行使追偿权(各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应当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以免发生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因债务人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无法行使追偿权的情况。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申报破产债权行
    2023-03-27
    298人看过
  • 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保证担保的范围
    一、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如何承担债务债权人超过保证期限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担保的范围(一)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023-04-18
    410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有什么权利?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一、帮别人房产抵押贷款有风险吗帮别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物贷款的,风险是非常高的,如果事实贷款人不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当事人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
    2023-03-09
    110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对超过保证期间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连带保证人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则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一、民法典内涵过了保证期间是否承担保证责任过了保证期间的则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否则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保证期间视为没有约定。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或者保证合同中对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那么保证期间则为主债
    2023-03-03
    233人看过
  • 到期债务不履行法院强执维权益
    3月17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依法下达裁定,将拒不偿还到期债务的第三人胡某的工资每月扣留1200元,直到扣满27350元为止。去年12月,桃源县漆河镇的陈某因拖欠工程队6位农民工工资27350元,被起诉到法庭。法院判决后,由于陈某负责的工程队没有承接到业务,加上工程款难以收回,导致不能清偿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为了维护6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绞尽脑汁思考其他执行办法。今年2月1日,执行法官通过走访调查,掌握到陈某的朋友胡某尚欠其借款45000元,且已过还款期限。遂依据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向胡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要求胡某在15日内将45000元中的27350元直接支付给6位农民工,否则强制执行。但是胡某接到通知后,认为自己没有向6位农民工还款的义务,经法官宣传解释法律规定,胡某仍置若罔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2023-06-08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保证期间
    相关咨询
    • 债务未到履行期如何保证债务履行期间的物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5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此可见,债务没到履行期,债权人是不可以留置债务人的物品的,留置权的行使只能针对已到期的债务。
    • 保证期间与债务履行期间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3
      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无约定。生活中,很多担保人愿意提供担保,往往会约定一个非常短的保证期间,如等于债务履行期间,甚至早于债务履行期间,目的就是想早点免除担保责任。如张三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李四,约定一年后还,王五作保,约定的保证期间也是自签订合同时起一年的,这就显然会导致保证期间等于债务履行期间了。 但法律已经明文规定,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 什么是超迟履行期间银行债权债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9
      执行费由被告承担。 1、以选择的同期贷款利率档期为分母分段单利浮动计算; 2、将整个迟延履行期间,金钱债务在“那天”已经确定一、生效判决书判了:1、归还购房本金,利率当然不能改变。2、给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至本息付清时止、以迟延履行期间开始“那天”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且始终不变,计算整个迟延履行期间利息,迟延履行期间16年;3。理由是,分为5551四个阶段。如、诉讼费
    •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保履行了债务,可否向追偿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如果是超过了向债务人追偿的诉讼时效就不行了。如果仅仅是履行保证人义务的官司结束了,可以另案向债务人追偿。
    • 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从什么时候起算,分期履行债务的担保时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分期履行债务提供担保时保证期间的起算:1、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法律没有规定。3、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