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如何申请管辖权异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1:24:34 413 人看过

申请人认为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申请人认为仲裁委不具有管辖权,则可以书面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仲裁委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什么是移送管辖和应诉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诉管辖,指本不具有该案管辖权的法院,由于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

二、如何申请执行管辖权异议

提起执行管辖权异议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怎么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通常情况下,农民律师代理被告当事人应诉时应考虑管辖权异议问题。

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情况是被告提出异议,因为起诉是由原告提起的,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法院作了选择。被告应诉,作为当事人的另一方,有权对管辖提出自己的意见。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案件尚未受理,即无异议问题,已经进入实体审理,即被告已经应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对管辖权的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3)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4)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1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管辖仲裁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的;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的等等。所谓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权限和范围,即各级或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在职权范围上的具体分工。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争议纠纷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等二、正式员工提前多久辞退正式员工提前30天辞退,员工试用期被辞退仲裁是可以的。试用期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以下事由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1、确认劳动关系;2、订立、履行、变更
    2023-03-07
    498人看过
  • 申请管辖权异议书范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此致兴义市人民法院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亚鹏综上,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一定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才能写好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好处被告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答辩期间提出书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2023-08-16
    421人看过
  • 仲裁管辖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形式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其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榆林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规定一、榆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直属、省属、市属、部队企业的劳动争议;2、同级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劳动争议;3、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4、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劳动争议。二、各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三、县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本行政区域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
    2023-07-28
    204人看过
  • 法院如何裁决管辖权异议
    法院如何裁定管辖权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异议成立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异议成立的,予以驳回。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认定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不应诉答辩的,视为被诉讼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除了违反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
    2023-05-07
    414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哪些人可以申请
    劳动争议管辖异议哪些人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首先,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将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限定为被告。“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之规定,不应视为对其主体的限制条件,而应当理解为对其提出时间的限制。而对于《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因其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其主要目的在于确认默示协议管辖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而默示协议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无明文规定,故而该条在管辖制度中没有普遍性,据此确定管辖权异议之主体的观点也就失去其前提条件。因此,据此认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只能是被告的观点是片面的。第二,原告应当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管辖法院虽然是原告选择的,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后,因特殊情况发生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此时受理案件的法院已非原告所选择的法院了。此种情况下,不能推定原告当然认可相关法院的管辖
    2023-06-14
    212人看过
  •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管辖原则
    仲裁管辖实行地域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二、级别管辖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三、移送管辖: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四、指定管辖: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一、管辖与管理之间的区别管辖意思是指管理,统辖的意思,延伸出去,有法律意义上的管辖,有级别管辖,有地域管辖,有移送管辖,及协议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
    2023-03-14
    428人看过
  • 什么是仲裁的管辖权异议
    一、什么是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仲裁的管辖权异议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事项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仲裁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对相关争议具有的管辖权。在商事争议中,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当仲裁管辖权存在问题的时候,则可能出现即便已经做出了仲裁裁决,也会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一方面,在提起仲裁申请之时,需要仔细审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可以适用管辖,以免出现违反仲裁法相关规定导致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出现。另一方面,当收到仲裁通知之时,如果对仲裁庭的管辖存在疑虑,那么及时提出仲裁管辖权异议,也会为争取诉讼主动权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二、哪些案件的管辖权异议必须经过听
    2023-06-06
    108人看过
  • 申请仲裁协议无效管辖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一、买卖合同纠纷能否起诉?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买卖合同纠纷如果有约定的仲裁条款并且有效,只能向仲裁申请。一种例外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条款,另一方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也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原先订立的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起诉
    2023-03-15
    176人看过
  • 劳动争议管辖的仲裁委
    劳动争议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三方代表人数相等,但委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经仲裁委员会协商并一致同意,可以约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列席仲裁会。仲裁委员会的主任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代表担任。劳动行政机关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仲裁工作人员若干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国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国家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一、保姆与雇主引起纠纷可以起诉维权吗如果家政人员与雇主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有家政公司的,可以找家政公司负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家政人员与雇主纠纷如何处理
    2023-03-15
    184人看过
  • 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后对管辖权的异议如何
    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后怎么办如果您不同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普通民事仲裁诉讼,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对管辖权无异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是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未经登记的用人单位,其出资人所在地、开办单位所在地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发生变更的,为受理后用人单位所在地,争议仲裁的管辖权不会改变当事人应当在抗辩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对劳动争议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如果对管辖权的异议被驳回,他们应参加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法第4条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双方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在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申请仲裁,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争议的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
    2023-05-07
    108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
    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怎么确定?《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如何划分?(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下列劳动争议案件:1、用人单位注册地及劳动合同履行地位于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和石景山区,注册资金在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中央、市属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2、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3、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
    2023-03-15
    199人看过
  • 如何解决对劳动争议管辖权的异议
    如果发生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劳动争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前程序处理。如果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地区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优先管辖原则2.劳动争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就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三种诉讼。一是员工诉讼,二是企业诉讼,三是双方诉讼。如果员工提起诉讼,他们通常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因此仲裁管辖权和法院管辖权之间不会有不一致;企业起诉时,可能存在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况;如果双方都起诉,从方便工人的角度来看,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3.在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特殊情况
    2023-05-07
    24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前,怎样才能管辖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件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都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纠纷仲裁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那么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地是哪些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动仲裁属于劳动部门吗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属于行政部门,而是属于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一个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行政方面的职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2023-03-28
    237人看过
  • 异地工作的人们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异地劳动争议也只能到用人单位的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劳动者已经决定要进行劳动仲裁了,在申请仲裁前要注意收集证据。因为如果仲裁开始时证据不足,劳动者要承担的是未知的、不利于自己的仲裁结果。到时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甚至是金钱。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分别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案件进行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多长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1、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向
    2023-07-01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2022年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怎么样申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20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人民法院阶段的必经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理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时,而向该仲裁
    •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权有异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异议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1
      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向也没反应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定仲裁机构,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对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
    • 劳动争议涉及管辖权异议可不可以申请仲裁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20
      1、劳动争议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劳动仲裁的管辖异议可以申请哪些补充仲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2
      就交给认为存在管辖权异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仲裁的管辖异议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争议法院仲裁驳回仲裁申请管辖异议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4
      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后的管辖异议的,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移送上级法院,由其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