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药和假药的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3 00:31:30 216 人看过

药品成分不符合标准、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他种药品、变质、被污染、未取得批文或未检验即销售、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超过有效期、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调味剂及辅料的药品,都被视为假药或劣药,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是被定义为假药的第一要素。第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还有变质的,被污染的,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文而未取得批文号,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劣药的定义: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第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第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第三,超过有效期的。第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的。第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调味剂及辅料的。第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是否超出范围,是假药还是劣药?

药品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是药品的重要属性,直接关系到药品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如果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范围,就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 用药风险增加:超出范围的药品使用可能会导致用药风险增加,甚至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威胁。

2. 药品疗效不确定:超出范围的药品使用可能会影响药品的疗效,降低药品的治疗效果,从而影响患者的康复。

3. 药品安全性无法保证:超出范围的药品使用可能会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增加药品的不良反应和风险,甚至可能出现药品失效或失效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应当符合规定,不能超出范围。如果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范围,就可能被认定为假药或劣药,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因此,药品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药品的疗效和安全。如果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范围,就可能存在药品不合法的风险,患者应当谨慎使用或咨询医生。

药品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文而未取得批文号、和未取得批准文的原料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劣药的定义包括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调味剂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是药品的重要属性,直接关系到药品的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如果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范围,就可能存在用药风险增加、药品疗效不确定、药品安全性无法保证等问题。因此,药品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药品的疗效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假药劣药的认定与禁止性规定
    一、假药劣药的认定与禁止性规定《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二、如何识别假药1.看批准文号药品的批准文号就是药品的身份证,绝无重复。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1年公布的《关于做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药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h(或z或s或j)+8位数字。其中,字母h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药品分装。数
    2023-06-03
    269人看过
  • 新药品管理法对假药和劣药的定义是什么?
    新药品管理法假药劣药的定义如下:1、假药为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2、劣药为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超过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和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使用假药、劣药,轻者会贻误治疗,重者会危及生命安全,还会危害药品行业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正常秩序,并且会严重损害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等。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023-07-18
    112人看过
  • 《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
    2023-04-16
    109人看过
  • 劣药罪和假药罪哪个重
    主要是看危害性。假药的,必须是能够造成严重后果,但不要求严重后果。劣药的,是必须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致死致死的,才判刑。因此生产销售劣药的,相当轻一些。一、如何认定生产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是犯罪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构成犯罪的认定如下: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
    2023-03-26
    96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相关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的民事责任。同时生产、销售假药的,行政机关将予以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一般是构成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一般来说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为: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4、主观方面为故意。在假药的认定上,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
    2023-03-11
    122人看过
  • 什么是假药劣药的定义
    一、什么是假药劣药的定义假药劣药的定义分别是:1.假药的定义: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2.劣药的定义: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等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二、假药劣药处罚标准假药劣药处罚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2023-06-07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假药和劣药的概念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规定: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
    • 相关人员售卖假药劣药的法律责任要承担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
    • 关于劣药的法律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
    • 生产和销售假药劣药处罚移交公安机关的司法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8
      根据2014年《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指造成轻伤或重伤,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销售假药劣药刑法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