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是维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4:32:48 152 人看过

主要还是分情况来讨论是否属于复议维持的。

1、复议机关认为原机关的不作为合法→此时的驳回复议申请决定视为复议维持。

具体来说就是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认为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的。

eg-张三申请海淀区公安局给其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海淀区公安局不予颁发。张三不服,向海淀区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海淀区政府认为原机关海淀区公安局的不作为合法,因为其本来就没有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职责。该驳回决定就相当于复议机关维持了原机关的不作为。

2、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此时的驳回复议申请决定视为复议不作为。复议机关否认了自己的受理行为,是复议不作为。

比如某某对海淀区规划局行政强制执行之前的催告行为不服,向海淀区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受理之后,认为不属于复议受案范围,做出了驳回复议申请决定。就相当于复议不作为。

一、哪些情况行政复议机关会驳回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一)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应当责令其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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