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纠纷诉讼请求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8:45:33 385 人看过

一、什么是代位权

代位权纠纷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未实现债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纠纷。

债权人的代位权纠纷基于合同关系而产生,但其属于合同保全制度的一部分,是债权对外效力的表现,故单独作为一类案由。

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第三人(债务人)。

代位权诉讼只是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故债权人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所获得的一切利益均归属于债务人。代位权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管辖的内容。但法律规定由专门法院专属管辖的除外。

二、代位权纠纷诉讼请求怎么写

(一)诉讼请求这一部分主要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如要求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履行合同、产权归还等。诉讼请求应写得明确、具体、简明扼要。

(二)代位权纠纷诉讼请求举例。

1、请求依法判决两被告向原告履行代位清偿义务,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xxxx元和利息xxx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xx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至付清日止);

2、判决两被告将位于xx市xx镇xxxx大厦三楼(不包括J号住宅)全层和四楼B、C、D、E、G、H号住宅,共xxxx平方米的房屋归原告所有,以抵偿上述借款本金xxxx元,并责令被告履行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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