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债权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如果债权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则不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这样,不仅能防止债务人消极地行使债权,而且能防止少数法院滥用债权保全措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对债务人的债权保全的裁定一经作出即产生如下法律效力:一是禁止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如该第三人仍向债务人清偿,则清偿行为无效,并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之规定,以妨害民事诉讼论处,视情节轻重,对第三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二是债务人不可处分债权。由于对债务人的债权只是采限保全措施而非最终执行,债务人的债权仍然存在;也正是因为这种保全措施,债务人的债权就被暂时冻结,处于不得行使的状态。
二、保全债务人债权程序的几个问题
1、债权人提出申请。债权保全申请原则上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提供担保,申请书应载明:
(1)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申请保全的内容及债务人不能保全的原因;
(3)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债权的主要事实及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人民法院在收到保全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法院对债权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债权保全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保全及其理由;经审查认为符合债权保全条件的,应当采取债权保全措施。法院决定采取债权保全措施的,应另行制作裁定书。
2、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权利。《适用意见》第105条之规定在实践中有不利于保护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一面,即没有规定第三人对债务人债权保全提出异议的权利。
因此,立法上应当明确规定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不提出异议的法律后果。鉴于采取保全措施的紧迫性的特点,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不宜过长。为了防止第三人滥用异议权利,应当规定提出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有必要的依据。第三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出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3、对异议的处理。人民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应当进行审查。第三人申辩与债务人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者与债权人保全申请所述债务范围不相同,并经审查属实,视为异议成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保全裁定。第三人承认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以无能力履行等理由提出异议,则异议不能成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驳回。
4、裁定的执行。第三人在异议期间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被驳回,应当在债务履行期内将偿付的价款或财物向人民法院提存。第三人在债务履行期内未向人民法院提存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将所执行的财物或价款提存。
三、保全债务人债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第三人有保证人的,不宜直接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如果允许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就等于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履行债务,也就剥夺了保证人的异议权,同时,保全保证人的财产还要以第三债务人不能满足保全的请求前提,这实际上已超过了债权人的请求保全的范围。
2、对第三人与他人共同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有权处分的部分进行保全,对约定或规定不明确,债权人又坚持要求保全的,可告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至法院。
3、债权保全范围限于债权人的请求,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权额。在保全中,当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大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超额部分不能保全;当债务人的债权额小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债权数额进行保全。
-
如何申请债权保全,债权保全的申请书怎么写
379人看过
-
保全债权的请求权是什么
412人看过
-
申请版权的条件是什么?申请版权的条件是什么
115人看过
-
解封保全要原告申请吗,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256人看过
-
债务人债权的保全要具备什么条件
470人看过
-
低保申请条件是什么低保申请要什么条件
305人看过
债权保全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出现风险时,依法采取一定措施,保护和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 债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或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债权人不能实现债权。... 更多>
-
资产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资产保全有哪些申请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那么资产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资产保全有哪些申请条件?
-
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财产的条件是什么,保全财产的申请的条件是什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凡是在起诉以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的是诉前保全;在诉讼过程申请保全的是诉讼保全。诉前保全的条件是:必须是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权益遭到极大损害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
-
什么是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4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的条件: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
-
诉前保全是什么意思, 申请诉前保全的条件又是什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2诉前保全: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保全的条件: 1.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必须在诉讼前申
-
诉讼离婚时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是什么,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8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章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财产保全分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二种。 要申请财产保全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有关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