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后,是否仍可要求养子女支付抚养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8 18:15:53 403 人看过

在存在成年后养子女对养父母实施虐待或遗弃行为导致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有权利向养子女追索在收养期间所承担抚养费用的赔偿。

当原始亲生父母请求解除与其养子女之间的这种法律纽带时,养父母也有权向他们寻求适当的补偿,以弥补收养期间所支付的抚养费用支出;

然而,如果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养父母自身对养子女实施了虐待或者遗弃,那么其对赔偿的主张将会被排除在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6: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吗
    一、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吗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成立条件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二、收养登记办理方案收养登记办理方案:收养人和送养人依法订立收养协议后,携带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依法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
    2023-04-25
    190人看过
  • 养子女和继子女区别,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一、养子女和继子女区别养子女和继子女区别:1.继承权(1)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一。(2)养子女,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且养子女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是亲生父母赠予财产的除外。2.法律关系的产生继子女的形成是婚姻关系。而养子女的形成是收养关系。3.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可能是双重的,也可能是单一的。如果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既和继父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又和亲生父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重的;如果没有,则只和亲生父母保持单一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而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即养子
    2023-06-08
    483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还有赡养养子女的责任?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被收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1、被合法收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2、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
    2023-07-06
    61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要回抚养的费用吗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要回抚养的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要回抚养的费用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07-09
    217人看过
  • 继父子关系解除后能否要求返还抚养费
    继父子关系解除后不能要求返还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适用于前款规定。一、成年继子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
    2023-06-28
    101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一、收养关系的解除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
    2023-02-26
    50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支付要求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为抚养费的数额;二为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三为抚养费的变更条件。首先,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应该具体。实践中容易产生争执的是按某一方工资收入的百分比进行约定。最好的方式是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具体的抚养费的数额。其次,抚养费的支付周期要明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能在离婚协议书约定按季或按年支付较好。当然,实在不行,逐月支付也可以接受,但最好是能下月生活费在上月就能支付,以防止抚养费断供的情况发生。另外,对于不能按时支付的,应约定一不定的惩罚性措施,以督促支付方及时履行义务。最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需求随着年龄的增加也会逐渐增多,因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应逐渐增多为宜。妥善的方式是,就抚养费的支付能够逐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多。离婚后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
    2023-08-15
    95人看过
  • 收养关系能解除吗,是否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收养关系能解除吗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当然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二是以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二、解除收养的条件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
    2023-03-21
    251人看过
  • 离婚后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子女抚养费需要支付吗?
    一、离婚后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3种情形分析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①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②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③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
    2023-06-08
    417人看过
  • 收养关系虽解除赡养费用仍应出
    近日,黑龙江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解除收养关系案,判决解除原告陈某、吴某与被告陈晓(化名)之间的收养关系;被告陈晓每月支付二原告生活费500元。现年80多岁的陈某与吴某系夫妻关系。因不能生育,于1959年、1966年分别收养了一名女婴和一名男婴,其中男婴叫陈晓。陈晓长大结婚后,因建房需用二原告宅基地时发生矛盾。此后,双方互不往来,关系进一步恶化。此后,被告陈晓携妻子到大庆打工,并当起了个体小老板。由于养子多年不理不问,两位老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陈晓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用。法院认为,二原告在被告四岁时即收养了被告,将其抚养成人,并成家立业,尽到了父母的义务。二十余年来,被告对二原告不闻不问,严重地伤害二原告的感情,导致双方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而且二原告也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因此无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必要。被告作为养子女,经二原告抚养成人,并成家立业,有经济能力,而二原
    2023-06-11
    295人看过
  • 养女与养父母关系解除后是否仍有继承权
    一、养女与养父母关系解除后是否仍有继承权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不再具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子女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当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除,所以己经解除关系的养女不再享有继承权。二、养女与养父母关系解除的方法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解除抚养关系的,可以协议解除,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三、养女与养父母关系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
    2024-03-15
    491人看过
  • 与养女解除关系后仍要抚养外孙女七旬夫妇索赔
    与养女解除收养关系后,对方一直不肯将自己女儿领回家。近日,余老伯夫妇将曾经的养女小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抚养费23.2万元、教育费10万元。普陀法院审理后,判决小姚领回其女儿小静,并赔偿抚养费23.2万元、教育费5万元。1978年,余老伯夫妇收养了小姚。成年后小姚吸毒且感染肝病,只能靠打零工赚取少量生活费,并未赡养余老伯夫妇,故双方在2005年12月解除收养关系。2002年,小姚离婚后将小静交由余老伯夫妇照顾。如今,两位老人都已70多岁,身体状况大不如前,遂多次催促小姚领回女儿,却均遭敷衍搪塞。法院认为,余老伯夫妇并无抚养小静的法定或约定义务。给孩子课外补习体现了余老伯夫妇的责任心,小姚是实际受益人,因而教育费诉请有一定合理性,法院予以部分支持。儿子主动要求生母抚养女儿能要回抚养权吗母亲一直带孩子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可以由孩子父母协商确定。父母无法协商一致的,母亲可以到法院起
    2023-08-10
    492人看过
  • 是否可以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与离婚的关系
    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能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该协议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否可以减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在以下情况可以减免: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者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
    2023-07-13
    398人看过
  • 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一、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当然也可以依法解除。具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处理:一是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二是以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二、解除收养的条件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
    2023-03-28
    328人看过
  • 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吗
    一、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吗养子女解除关系后还能恢复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成立条件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正当的收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二、收养登记办理方案收养登记办理方案:收养人和送养人依法订立收养协议后,携带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依法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
    2023-04-25
    190人看过
  • 养子女和继子女区别,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一、养子女和继子女区别养子女和继子女区别:1.继承权(1)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一。(2)养子女,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且养子女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是亲生父母赠予财产的除外。2.法律关系的产生继子女的形成是婚姻关系。而养子女的形成是收养关系。3.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可能是双重的,也可能是单一的。如果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继子女既和继父母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又和亲生父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双重的;如果没有,则只和亲生父母保持单一权利义务关系。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而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终止,即养子
    2023-06-08
    483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后是否还有赡养养子女的责任?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但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被收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1、被合法收养的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只需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2、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
    2023-07-06
    61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要回抚养的费用吗
    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要回抚养的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收养关系解除后可以要回抚养的费用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07-09
    217人看过
  • 继父子关系解除后能否要求返还抚养费
    继父子关系解除后不能要求返还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适用于前款规定。一、成年继子是否有代位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可以相互继承遗产,主要看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能相互继承遗产。所谓的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对此我们可做如下分析: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
    2023-06-28
    101人看过
  •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
    收养关系解除也要支付生活费给养父母,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财产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一、收养关系的解除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
    2023-02-26
    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收养关系解除后就不能再要求生父母支付子女抚育费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3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
    • 解除同居关系后如何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1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有权要求养子女付其教育费用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1
      第三十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子女抚养费支付年限过后,能否要求支付?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09
      当一个孩子年满18周岁且已经过去3年,抚养费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持续至其成年,18岁是成年的界限。在此期间,关于抚养费的争议不必受到诉讼期限的限制。如果该未成年人已经超过18岁,从超出之日起,关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就需要遵循诉讼期限为三年的相关规定。
    • 解除收养关系后养父母需要支付生活费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2
      1、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成年养子女应当给付生活费。 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